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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个税从1%到20%的突然调整的问题

2023-01-11
标题 关于二手房个税从1%到20%的突然调整的问题
写信时间 2023-01-09 回复时间 2023-01-11
请求类型 求助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单位 侯马市人民政府
留言内容 新的政策实行,让我们即将办理二手房过户的人措手不及,现在所有手续都办理完,但是到过户的时候,个税从1%改为差额的20%,如果差额为20w,那么需要缴纳的个税将会变为4w。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市民,如果这个政策能够提前通知大家,大家也不会卡在上不上下不下的局面,但是又只能等着,而且时间不知道到多会了,希望市长能够收到,能够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有这样问题的太多了,我有个谏言:二手房过户个税缴纳从1%改为20%的差额暂缓执行,然后有个日期前办理完毕,让中间最难受的刚需买家们能够度过这个困境,这个情况估计说出了很多二手房即将过户人们的心声。--来自一名特别着急又无可耐何的普通市民
回复内容 侯马市税务局回复:1.根据省局下发的风险提示要求: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代开发票环节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晋税函〔2019〕116号)规定,现对于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必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得按照房屋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2.根据省局下发的风险提示要求: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代开发票环节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晋税函〔2019〕116号)规定,现对于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必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得按照房屋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造成您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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