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体育局关于对惠和苑住宅小区项目体育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意见

  • 时间:2025-09-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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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尧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惠和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体育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申请》收悉,经2025年9月9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配套室外体育设施场地用地面积应不小于1443平方米,请按照规划条件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建设足额面积的体育设施。

二、根据你公司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建设室外体育设施场地面积为1700平方米,体育设施规划设计为:

全民健身活动场地为2块,1号场地位于位于1号楼与11号楼之间,长度35米,宽度20米,总面积为700平方米,建议建设标准篮球场1个;全民健身活动场地2,为综合健身场,位于4号楼与8号楼之间,长度40米,宽度25米,总面积为1000平方米,建议依次由西向东配置羽毛球场地(匹克球)3块、乒乓球台6张、综合健身器材一套(不少于20件套)满足老年人、青少年和残疾人需求,并在活动场地设置相应标识标牌。

三、请在公共区域设置《临汾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宣传版块。

四、新建体育设施配套室外体育器材应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铺设的地(GB/T14833-2020)、人造草皮(GB/T20394-2013)等符合国标技术要求。

五、体育设施建成后应有专兼职安全管理员、维护保养人员,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六、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及时通知我局对场地面积、体育器材质量和场地铺设材料等进行验收并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联系人:李杰 0357-2155522

附件:惠和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体育设施规划详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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