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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900012775903Q\2019—00021
标     题: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汾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8-16
文     号: 临政办发〔2019〕25号 发布日期: 2019-08-1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主 题 词: 交通、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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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汾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城市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汾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系列指示精神,推动治理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不断提升市区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9〕2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以“二青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节点,在市本级城市建成区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综合整治,使城市建成区主干路、次干路交叉口的科学渠化率达到90%以上,车辆掉头和左转冲突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示范路”“示范区”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5%以上。推进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运营管理,8月底前完成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逐步推动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打通“微循环”,“小街巷”综合治理调查满意度达到60%以上。道路交通文明守法意识全面提升,“示范路”“示范区”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5%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形成 “车让人、人快走”人车互动、互让的良好风气;随机暗访“示范路”“示范区”违法停车率低于10%,停车无序、车头朝向不一致等停车乱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常规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1.突出规划引领,夯实管理基础。完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为城市道路建设发展和交通综合整治提供依据。同时,加强城市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系统规划与改造,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的连续性和舒适性。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尧都区政府、临汾经济开发管委会配合实施)

  2.优化路网结构,畅通城市道路。科学渠化城市建成区主干路、次干路交叉口,使车辆掉头和左转冲突以及道路的通畅问题得到有效改善;结合路网结构现状,打通建成区“断头路”(中大街南段、西赵路、体育街南延、迎春街南延),改造拓宽“瓶颈路”(解放路立交桥、印染巷等),提升道路通达性;按照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道一、二、三版国标配置,实施改扩建功能不全道路,设置道路“人非”隔离,增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宽度和舒适度,确保车流、非机动车流、人流各行其道;结合街区建设与修复工程,加大次干道路和小街小巷交通的系统改造,发挥道路微循环系统作用;持续优化路网结构,拓宽各主干道路辐射的全部“小街小巷”,拆除规划红线内影响道路畅通及安全的建筑物。中心城区平均路网密度由当前4.55公里/平方公里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支路长度占道路总长度的50%。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尧都区政府按职责分别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和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实施)

  3.加强停车设施建设,改善停车环境。制定、完善本地化的停车场配建标准,大力发展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优先以商贸区、医院、学校、集中居住区等区域为重点,挖掘用地潜力,在内部和周边区域增建公共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对规划建成的公共停车设施场所功能进行恢复,解决停车场挪作他用的问题;督促无配建比例的住宅商业主体出资,异地投建同等国标配建比例的停车场地,逐步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收费为补充的供给结构,在建成区现有停车泊位的基础上,增加配建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泊位,实现城区停车泊位总数与城区汽车保有量比值≥1.1,缓解停车压力。

  (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尧都区政府、临汾经济开发管委会配合实施)

  4.注重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科技化管控。加快交通指挥中心基础建设,建成集视频监控、设施管理、时间采集、分析研判、信息发布为一体的指挥系统。中心城区73个信号灯路口,可以联网协调控制达到70%以上,50%示范道路信号灯路口有较为完善的交通流检测设备,能为信号方案优化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建设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抓拍人脸识别系统,积极探索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数据库与公安交管驾驶人员数据库、公安人口信息的转移对接,实现对违法人员的信息曝光和违法处罚。2019年底前完成10个路口行人违法抓拍人脸识别系统建设。

  (市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5.规范城市路街名称,优化出行环境。对城市道路、街道统一冠名,统一标准安装街路名称号牌,方便人民群众。

  (市民政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尧都区政府、临汾经济开发管委会配合实施)

  (二)围绕重点区域,突出难点问题,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6.打造“示范路”“示范区”,全面加强管理。结合市本级城市建成区实际,打造鼓楼南北大街(尧都大酒店口-坂下口)、解放路(解放西路-解放路立交桥)、滨河东路(锣鼓桥-平阳桥)、向阳西路、河汾路、中大街、信合西路、迎春南街、平阳南街、环城南路10条综合治理“示范路”;打造一个综合治理“示范区”(解放路以南、鼓楼东大街以北、鼓楼北大街以东、平阳街以西),向社会挂牌公示,同时,通过微信、微博、互联网调查问卷的方式,掌握群众重点关心的城市道路交通问题和需求,为进一步治理完善找准重点。“示范路”“示范区”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5%以上、所涉及平面交叉路口的科学渠化率达到100%、“机非”“人非”隔离护栏设置率达到100%;通过实施整治,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5%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城市违法停车率低于10%,因酒驾、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逐年下降,交通拥堵指数逐年下降。

  (市公安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和尧都区政府、临汾经济开发管委会配合实施)

  7.规范设施设置,确保各行其道。加强“二青会”场馆周边道路和“示范路”“示范区”的停车综合治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私设停车位,以及擅自在未取得所有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对影响公共安全和造成道路交通严重拥绪、乱停乱放和头朝向不一致的行为,加大查处和治理力度。加强向阳西路、鼓楼西、洪家楼、华洲路、印染巷、尧庙六个国家级环境监测站点周边道路的管控,全程设置中心隔离护栏、“机非”“人非”隔离护栏,确保车流、非机动车流、人流各行其道。

  (市公安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8.严格“三小车”管理,净化交通秩序。强化城市道路“三小车”(三轮车、摩托车和超标电动四轮车)管理,开展三(四)轮的专项整治,严格控制“三小车”进入限时、限制通行区域行驶;严查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载人、违法装载货物、逆向行驶、超速行驶、制造噪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开展大排量摩托车及飙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飙车、噪音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市区范围内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三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治理整顿。

  (市公安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9.加强交通组织,提升管控能力。加强区域交通组织,在车流、人流较为集中的路段综合采取单向交通、可变车道、合乘车道等措施,缓解主干路及重要点段交通高峰期的交通拥堵,并不断修正完善;优化重点区域交通组织,聚焦各学校、医院、市府巷口等交通堵点、秩序乱点和动态挂账点位,逐一明确治理目标、制定针对性方案,加强督查督办,同步缓解“堵”和“乱”及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加强微观交通组织,根据交叉口交通流量、道路参数、相关设施进行科学全面的分析,不断优化道路交叉口和路段的精细化设计,重点解决车辆掉头和左转,双向四车道(含)以上道路行人,非机动车二次过街问题;加强全域交通规划,根据城市交通实际状况,通过诱导、管制等宏观调控措施引导交通需求的理性发展,均衡交通负荷的空间分布,缓解拥堵路段、易堵路段或区域过度集中的交通压力;科学设计各类交通流的通向和停车空间,合理利用道路资源;依法查纠查处交通违法,重点围绕市区主次干道堵点乱点,充分运用“罚、扣、拘”等高压手段,加大对机动车闯红灯等显性违法的处罚力度,全面净化路面通行秩序环境。

  (市公安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10.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强化行业交通文明建设。督促城市物流、快递行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对城区运营车辆的管理。针对家具、建材、商贸、饭店等区域开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统一标准,规范配送。

  (市公安局牵头,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尧都区政府、临汾经济开发管委会配合实施)

  (三)规范客货运市场管理,推动绿色交通优先发展

  11. 推进公交智能化建设。通过分析群众出行规律及出行需求,在现有公交路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合理设置公交站点,推进公交专用道路口信号灯通行优先设置。在现有公交车的基础上,继续投入资金,按照中小城市万人标配增加公交车;在现有公交充电桩基础上增设充电桩,满足公交运行需求;在符合条件道路上,科学合理增设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道里程不低于城市道路总里程的20%;不断提升公交运行效率和公交车道联网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由当前15.5%提升到20%以上;市区公共交通车辆发车间隔时间达75%以上;高峰期内,公共汽车运送乘客的平均运营速度由当前16公里/小时提高到20公里/小时以上,建成区设置公交港湾式站台数量达30%以上;公交服务满意率达80%以上。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12. 规范巡游、网约出租车经营服务行为。查处非法从事出租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严格出租车驾驶人的准入条件和惩处机制,对有违反相关规定和法律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四)规范市容市貌,清理影响道路畅通的行为

   13.实施综合治理,清理违法占道。规范向阳西路等示范区域内影响道路畅通的店外经营,取缔流动摊点,综合治理60%以上;加大财神楼、青狮街等次干道路商业区占道经营的查处,保证市区次干交通安全畅通;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游街商贩、街面门店外堆放物品、店外经营、私占道路资源行为,规范市区干线、街巷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通行、停放秩序;依法严格取缔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私设路障、私占资源等现象,确保小街巷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畅通;加强对城市道路周边经市政府批准的集贸市场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交通行为,解决乱摆乱放等问题;医院、学校、火车站等重点区域200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缓解重要交通枢纽高峰期交通压力;整合夜市摊点,规划集中统一场地实施规范管理,解决城市道路夜市散乱差、脏乱污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14.规范非机动车辆停放,打造整洁道路交通环境。在线路集中的公交站点、商场门口、居民小区密集地设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公共自行车的投放和停放站点,完善配套管理设施,规范通行停放秩序,解决非机动车通行停放秩序不规范的问题。

  (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15.规范特种作业,树立行业形象。加强对洒水作业车、垃圾清运车辆无牌、无保险、驾驶人员无证的管理;非交通高峰期或夜间清扫交通安全护栏及路面抛洒、污物等;对市区遮挡信号灯影响道路通行能力的树木及绿化带进行修剪或拆移。  (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16.完善占道施工审批,减少通行影响。不断完善城市道路施工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评估建设项目对城市交通的影响,监督检查占道施工项目建设进度,提高施工效率,设置安全设施,保障居民出行安全,降低涉路施工期间对道路交通组织和安全的影响。对体育街南延施工路段、福利巷交叉口工程进度缓慢,施工占用道路横断面70%以上的行为进行纠正,有效解决长期影响居民交通出行的违法行为。

  (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尧都区政府、临汾经济开发管委会配合实施)

  (五)疏散集中人流,建立交通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17.疏散特定人群,缓解重点区域交通压力。对人流相对集中的学校、医院采取疏散措施,通过实施错时上放学、线上签约就医、分时定向组织体检等方式,有效缓解重点区域的交通压力。

  (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分别牵头,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尧都区政府配合实施)

  18.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培树文明交通新生代。开展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工作,编制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手册,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建立交通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培养一代具有高级交通文明素质的时代新人;加强在校学生的安全出行教育。对于不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骑驶自行车上下学;对于不满16周岁的学生,禁止骑驶电动自行车上下学;通过“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呼吁学生家长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杜绝在马路上骑驶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违法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文明守法意识,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19.关爱残疾人交通安全,共同维护交通秩序。教育引导残疾人要依法经营,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对残疾人反映的有关合法合理性问题和要求,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帮助解决,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市残联牵头,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具体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6日至7月10日)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三微一端一抖”等媒体广泛宣传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配合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日至12月底)

  1.开展排查摸底。对市区拥堵路段、拥堵点、乱点及路口交通指示灯配时、交通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摸底。根据排查结果,结合拥堵点、乱点、路口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一路一策、一段一策、一点一策的整改措施。

  2.开展创建“示范路”“示范区”活动。以解放路、鼓楼东大街为重点,在市区大力开展“示范路”“示范区”创建活动,以此推动全域道路交通的规范化建设。通过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推动其他街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3.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保持城市交通秩序常态严管态势,持续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严厉打击闯红灯、套牌假牌、酒驾醉驾、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路口秩序集中整治,重点查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五种交通违法行为,以“人快走”为重点,开展“车让人、人快走”人车互动主题行动,引导行人、非机动车安全快速通过路口,进一步提高交叉路口通行效率。

  4.开展乱点堵点大清理活动。根据排查结果,列出整改清单,实施责任到位,制定出“一点一策”道路交通组织优化措施,尽快完善标志标线、设置禁令、警示、隔离栏;在市区道路安装交通隔离护栏、建设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5.开展违法占道清理行为。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对乱停乱放、摆摊设点等违法占道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加大处罚整治力度,建立长效巩固机制,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上半年)

  按照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的要求,认真总结提炼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制定完善城市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以及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车布局等各项专业规划,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将其转化为制度机制,通过提升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构建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树立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临汾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统一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履职尽责、周密部署,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严厉打击整治期间的暴力抗法行为,共同抓好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杜绝搪塞敷衍、推诿扯皮。

  (二)充分动员,群策群治。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专家咨询和社会公示制度,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城市道路交通问题及治理对策的意见建议。建立交通自治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单位的自我约束和管理作用。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化交通工程咨询与技术服务的机制,为研究城市交通管理政策、提出专业化设计方案、开展交通管理日常技术服务和维护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提供服务支撑,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创新方法,统筹推进。各部门要立足我市发展空间布局和功能区划分,全面准确掌握各类道路交通要素基础数据,科学分析当前问题瓶颈,准确把握道路交通发展趋势,创新工作方法,为道路规划设计、路网结构优化、交通组织干预、道路事故预防、智能化交通管控等提供决策依据。

  (四)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积极组织驻临各新闻媒体记者,采取深入整治现场采访等形式,配合专项整治活动采访报道。要在电视台、电台、《临汾日报》开设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专版上,定期制播交通安全宣传专题及“文明交通通行计划”内容,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渠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畅通信息,认真总结。对在本次整治中出现的工作亮点要做好相关的信息报送。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书面报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宋怀锁,电话:2168909,邮箱:lfzdzxk@163.com)。


  附件:临汾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


临汾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 勇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 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杨 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红海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 岭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国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杨红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杨卫红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景俊青 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

      史文斌 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

      刘甫宪 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董枫林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宋平镭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张锁定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张俊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轶文 市信访局四级调研员

      张全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晓芳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师安平 尧都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王文艺 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高岭(兼)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印发


校对:席岩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共印110份



相关解读: 【图解】《关于印发临汾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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