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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2775890/2011-00028
标     题: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1-07-11
文     号: 临政发〔2011〕11号 发布日期: 2011-07-11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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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汾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下达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污染减排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污染减排工作,确保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按照省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晋政函﹝2011﹞100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通知如下:
    一、控制目标和减排量
    1、控制目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项国家考核指标分别较上年下降2.36%、2.19%、2%、1.83%,烟尘、工业粉尘等两项省考核指标分别较上年下降2%。
    2、减排量:二氧化硫净减排2792吨,氮氧化物净减排2577吨,化学需氧量净减排1753吨,氨氮净减排130吨,烟尘净减排1681吨,工业粉尘净减排1280吨。各县(市、区)减排任务见附件1。
    二、重点项目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2011年,全市共安排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81个,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减排重点项目47个,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重点项目34个(见附件2)。
    1、二氧化硫减排。非电行业大气治理项目22个,减排二氧化硫10789吨;燃煤电厂结构减排项目1个,减排二氧化硫1166吨;非电结构减排项目12个,减排二氧化硫1900吨;燃煤电厂烟气脱硫项目5个,减排二氧化硫47748吨。
    2、氮氧化物减排。非电行业大气治理项目4个,减排氮氧化物1436吨;燃煤电厂结构减排项目1个,减排氮氧化物371吨;非电结构减排项目12个,减排氮氧化物915吨;燃煤电厂烟气脱硝项目4个,减排氮氧化物3506吨。
    3、烟尘减排。非电行业大气治理项目15个,减排烟尘6389吨;燃煤电厂结构减排项目1个,减排烟尘78吨;非电结构减排项目12个,减排烟尘1923吨。
    4、工业粉尘减排。非电行业大气治理项目16个,减排工业粉尘9918吨;非电结构减排项目13个,减排工业粉尘  1518吨。
    5、化学需氧量减排。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6个,减排化学需氧量5954吨;工业企业废水治理项目12个,减排化学需氧量732吨;结构减排项目2个,减排化学需氧量664吨;农业源治理项目4个,减排化学需氧量62吨。
    6、氨氮减排。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6个,减排氨氮1117吨;工业企业废水治理项目12个,减排氨氮160吨;结构减排项目2个,减排氨氮4.6吨;农业源治理项目4个,减排氨氮1.3吨。
   各县(市、区)要在抓好重点项目污染减排的同时,结合农村环境联片整治,优化养殖模式,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
   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好加速“黄标车”淘汰工作,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进行治理;商务部门要做好对报废车辆拆解的指导工作。
   三、保障措施
   1、严格责任分解,保证项目进度
   各县(市、区)要做好减排责任分解,与相关企业、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重点减排项目实行月通报制度,合理安排施工,实施工期倒排,确保按时完成减排工程,尽早发挥减排效益。
   2、强化环保监管,确保减排效果
   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保证已形成减排能力项目的稳定运行,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擅自停运及偷排偷放行为,以及擅自停运自动监控系统或变更数据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切实发挥减排潜力。按照晋政函〔2011〕100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完善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实现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保证已形成减排能力项目的稳定运行,确保减排成果的确认。
   3、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污染减排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向市政府报告自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将减排工作落到实处,顺利完成减排任务;在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减排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对在减排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严格考核问责,强化组织保障
   切实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污染减排责任,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临政办发〔2011〕17号文件精神进行考核,对减排措施不落实、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下达警示,对减排目标完不成或弄虚作假的,落实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环保“一票否决”,并取消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资格。通过强化考核问责,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5、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
   大力宣传资源、环境质量形势及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突出宣传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公众污染减排意识;树立污染减排先进典型,鼓励社会各界依法监督减排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分解表
          2、2011年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表(表1-表9)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控制  计划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7月14日印发
校对:李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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