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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1140900012775903Q\2025—00060 |
| 标 题: |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浮山县天坛镇等7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5-11-07 |
| 文 号: | 临政函〔2025〕60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07 |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 题 词: | 国土资源 |
临汾市人民政府
关于浮山县天坛镇等7个乡镇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浮山县人民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浮山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浮山县天坛镇、北王镇、张庄镇、响水河镇、寨圪塔乡、槐埝乡、东张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统称《规划》)。《规划》是乡镇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的法定依据。《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浮山县政府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乡镇落实”机制,确保《规划》落地。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临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浮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关于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指标的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耕地后备资源的全方位保护与高效利用;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各类控制线,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规划》实施过程中,各乡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化调整应符合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定位,统筹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严格保护优质连片耕地,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优化小米、辣椒、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空间布局,打造现代高效农业空间。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强水资源承载空间的保护,提高水土保护治理能力,推进荒山绿化及护林防火建设工程,锚固绿色生态空间。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服务功能,着力打造天坛镇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制造业和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和民生服务为主导的美食康养宜居综合型乡镇;北王镇为以高效农业种植、生活服务为主的县域北部重点农业型乡镇;张庄镇为以现代农业为主,拓展延伸农旅融合、农副产品加工的农业型乡镇;响水河镇为以集贸及生产性服务为主,拓展文化旅游服务的集贸型乡镇;寨圪塔乡为以红色旅游康养服务为主,打造红色革命品牌及绿色生态的旅游型乡镇;槐埝乡为以种植特优小麦为主,壮大果蔬种植的农业型乡镇;东张乡为以粮食产业、特色果蔬种植及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业型乡镇。按照村庄类型,统筹村庄保护、建设、整治等空间,加强村庄建设边界管理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管控。
四、提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品质。统筹安排教育、文化、医疗、体育、养老、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居住空间布局,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提升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屏障。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加强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
六、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划》批复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文件: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浮山县天坛镇等7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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