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 >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索 引 号: 11140900012775903Q\2018—00003
标     题: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2-27
文     号: 临政发〔2018〕5号 发布日期: 2018-02-2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主 题 词: 综合政务/其他
【字体:

临 汾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决定取消40项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1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5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7〕56号),对应取消16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市对应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

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工作,以及权责清单调整变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落实国发〔2017〕46号和晋政发〔2017〕56号文件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4项)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27日印发

校对:张超轶(市编办)                     共印165份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政府信息化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39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