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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 2016-11-01
文     号: 临政发〔2016〕33号 发布日期: 2016-11-01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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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汾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业改革创新发展的
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6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市文化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全市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文化旅游业的部署和要求,特别是2016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以建设中西部“文化强市”战略目标为引领,围绕“六字要诀”和“五个不得”,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加快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和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大力发展多业态旅游、高品质旅游和智慧旅游,努力打造核心品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丰富相关业态,强化产品供给,提升旅游体验,强化旅游宣传,全方位、大力度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业实现改革创新发展。
  到2020年,全市文化旅游管理体制和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及重点景区建设取得重要突破,文化旅游与其它相关产业融合更加深入,文化旅游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文化旅游发展环境和游客体验环境持续改善,成功叫响“中国根·黄河魂”核心文化旅游品牌,文化旅游业的综合影响力、带动力显著增强,全市文化旅游业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15年的3.1%提高到10%,成为全市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二、总体布局
   “十三五”期间,全市文化旅游业的总体布局要围绕“一城崛起、一带提升、两翼联动、六域支撑”的“1126”新格局展开。
  “一城崛起”,即努力做好“最早中国、一座都城”这篇大文章。重点以塔儿山(崇山)为中心,以“帝尧之都·中国之源”为主题,深度挖掘提升“一座都城”的文化内涵,抓好陶寺遗址保护利用龙头,尽快启动陶寺遗址博物馆和陶寺遗址综合展示中心以及周边道路、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快速推进一馆(遗址博物馆)、一园(遗址公园)、一圈(古文明旅游圈)的规划建设,全面整合尧帝陵、尧庙、尧帝古居等尧文化旅游资源,借助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等先进技术手段,创建“中国之源”主题公园、现代影视基地,打造以“尧都”为中心的临汾文化群像,为游客展现一座气势恢宏的“中土之都”。
  “一带提升”,即抓好百里汾河文化旅游经济带建设。深度提升霍州署衙、悬泉山、陶唐峪、师家沟、大槐树、广胜寺、苏三监狱、兴唐寺、尧庙、尧陵、仙洞沟、陶寺遗址、丁村遗址、丁村民居、彭真故居、晋国博物馆等景区,并以16个景区项目为支点,连线连片形成五大旅游产业园区,即:中镇霍山文化旅游园区、寻根祭祖文化旅游园区、尧文化旅游园区、丁村文化旅游园区、晋文化旅游园区。结合临汾旅游客源市场的变化,强化旅游供给侧改革,提档升级观光型景区,加大休闲旅游、度假旅游比重,实现旅游资源由观光型向体验型、休闲度假型转变。
  “两翼联动”,即东西两山的同步发展。东翼以绿色生态游为主打方向,构建以霍州七里峪、陶唐峪,古县牡丹园、伴森缘避暑山庄,安泽荀子园,浮山印象田园,翼城舜王坪为主要节点的自然生态旅游线路产品。西翼以黄河风情游为发展重点,大力推进以黄河壶口瀑布、人祖山、克难坡、乾坤湾国家地质公园、永和红军东征纪念馆、东岳庙、小西天、云丘山、戎子酒庄等为主要节点的特色旅游线路产品。
  “六域支撑”,即先行打造六个示范县。按照统一规划、各有侧重、定期协商、收入分成的思路,加快核心景点提升、文化旅游区打造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引导资源禀赋高、发展基础好的吉县、洪洞县、尧都区、隰县、霍州市、襄汾县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带动临汾旅游业全面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突出规划引领,强化资源管理
  1.聘请国内一流的文化旅游规划设计单位,重新高标准编制《临汾市文化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化局、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各县(市、区)在符合全市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结合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和各自实际,高标准制定或修订完善本县(市、区)的文化旅游发展规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文物旅游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
  3.坚持区域联合发展。围绕尧文化、晋文化、黄河文化和红色文化、根祖文化、廉政文化、太行山水文化,由涉及相关文化的县(市、区)共同编制文化旅游区域联合发展规划。2017年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文物旅游局、市文化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
  4.加强资源管理。研究制定出台《临汾市文化旅游资源管理办法》。2017年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文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民族宗教局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破发展瓶颈
  5.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在市级和尧都区、洪洞县、吉县、霍州市等重点旅游县(市、区)设立旅游发展委员会。市级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县级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编办
  参加单位:市文物旅游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6.深化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成立临汾市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临汾市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案》,以省、市《方案》为指导,由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实际,一区一策,分别制定每个景区(景点)的具体改革方案。年内全面启动,2017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并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民族宗教局
  7.深化利益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并加快形成景区共享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维护景区群众利益,提高贫困地区农户收入,研究制定相关试行办法,2017年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加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市发改委
  8.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设立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围绕景区(景点)开发建设、文化旅游产品研发、旅游公路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文化旅游宣传等,分别采取不同的投融资方式,搭建一批投融资平台,进一步破解文化旅游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难题。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市招商局、市金融办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激发产业内生动力
  9.组建市文化旅游产业集团,全面整合全市文化旅游资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引进一批战略合作者。支持我市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与国内知名旅游投资商、旅游管理公司、旅游品牌企业、和网络平台对接,引进新的经营主体、资金、先进的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和人才。
  牵头单位:市招商局
  参加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市经信委、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培育一批经营主体。按照“引进一批、做强一批、培育一批”的思路,支持重点景区整合现有旅行社、星级酒店等文化旅游企业,构建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各县(市、区)分别制定各自的培育计划和培育措施,报市文物旅游局备案。2017年3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临汾民航机场筹建处
  (四)创新发展理念,强化文化旅游产品供给
  12.包装一批旅游项目。重点包装策划壶口瀑布、云丘山、牡丹园、七里峪、人祖山、陶寺遗址公园、丁村文化园区、尧帝陵、姑射山仙洞沟和乾坤湾等一批项目向投资商集中推送。2017年6月底前完成包装策划。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壶口风景区管委会
  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金融办、市招商局
  13.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景区。以陶寺遗址保护利用为龙头,重点推动陶寺遗址博物馆、陶寺遗址综合展示中心以及晋国博物馆、云丘山、人祖山、七里峪等景区(景点)建设,推进洪洞大槐树、壶口瀑布、尧庙-华门等5A级景区创建工作,力争2017年大槐树景区创建成功,3年内壶口景区跻身5A级行列。2017年霍州七里峪、乡宁戎子酒庄、曲沃晋国博物馆、吉县人祖山等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4.打造旅游精品线路。由尧都、襄汾、洪洞共同打造尧文化和根祖文化旅游,侯马、曲沃、翼城共同打造晋文化旅游,霍州打造廉政文化旅游,西山七县联合打造黄河文化、红色文化旅游,东山三县和翼城县联合打造太岳山水文化旅游,注重特色,提升品质。2017年6月底前完成线路设计编排并全面对外宣传推介。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办
  15.加强业态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进一步拓展文化旅游外延,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供给,重点发展文化旅游+观光农业、工业遗存、民俗风情、特色餐饮、地质科考、文物考古等,大力推动文化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从景点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旅游业态从观光旅游到深度旅游转变。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打造一批文化文艺精品。实施“印象临汾”和“平阳记忆”两大文化工程,制定相关实施方案,依托全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全力打造一批精品文艺项目。2017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参加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成立临汾市旅游文化研究中心。开展非遗项目和传统工艺品以及传承人进旅游景区活动,形成展示、观赏、购物为一体的文化旅游新热点。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文物旅游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组建临汾尧舜文化旅游产品创意研发中心。充分利用陶寺考古发掘成果、我市丰厚的非遗资源和《人说山西好风光》竞演活动设计的旅游吉祥物,吸收国内优秀人才共同开发一批具有临汾特色文化元素符号的文化旅游产品。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文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打造现代化文化旅游产品。引入专项文创基金和国际国内资本,与世界知名游戏公司合作,深入开发大型电子游戏和手机游戏;充分利用VR、AR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等先进技术手段,打造线上线下同步的IP主题旅游产品。
  牵头单位:市招商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文物旅游局、市金融办、市投资集团公司
  20.积极发展体育赛事。围绕百里汾河建设一批可以承接区域性、行业性体育赛事的体育场馆,发展龙舟、漂流、赛艇等赛事,打造“动感水域”。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参加单位:市文物旅游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1.打造优秀实景演出剧。对接国内知名导演团队,在大槐树景区、壶口景区打造以移民文化和黄河文化为主题、尧文化景区打造以尧文化、洞房婚俗文化为主题的大型实景演出剧。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参加单位:市文物旅游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2.引导发展旅游新业态。在涝洰河公园、汾河公园、仙洞沟、襄汾荷花园、乡宁云丘山、洪洞广胜寺等景区规划建设自驾车和旅居车营地。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3.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坚持文化旅游发展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依托我市原生态古村落、民间风俗、农业生产等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一批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乡村文化旅游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俗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发展一批乡村旅游点、品牌农家乐,扶持一批贫困村脱贫致富。平川县市及翼城、吉县各建1个旅游名镇、8个乡村旅游点、60户品牌农家乐,其他县市各发展3个乡村旅游点、30户品牌农家乐。国定贫困县各扶持6个贫困村,省定贫困县各扶持4个贫困村,通过开展乡村旅游脱贫致富。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文物旅游局、市扶贫办
参加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夯实文化旅游业发展基础
  24.实施旅游畅通工程。“十三五”期间,投资39亿元建设农村旅游公路项目43个,总里程654.5公里,解决连接景区交通“最后一公里”问题。分年度制定实施计划,2017年3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文物旅游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5.加强景区景点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完善道路、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应急救援、信息网络、文化活动场所、标志标识系统等设施。推进厕所与文化、传媒、wifi、银行自助、社会治安相结合,打造临汾旅游新亮点。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加单位:市农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
  26.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快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智能灯杆、智能厕所、智能停车、智能检票闸机等新技术应用,推进旅游智慧营销、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推进各旅游景区、旅游重点县实现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支持大槐树、壶口、云丘山、尧庙-华门等重点景区数字化建设。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强化旅游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集旅游投诉、旅游气象、旅游攻略、预警发布等为一体的临汾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开通临汾旅游微博、微信、APP客户端。在临汾机场、高铁站、高速口规划建设旅游咨询中心和游客集散中心;4A级以上旅游景区所在县(市、区)要在重点旅游景区及车站等游客聚集地建设旅游咨询中心。2017年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移动临汾分公司、联通临汾分公司、电信临汾分公司、临汾民航机场筹建处、大西高铁临汾西站
  (六)加强综合能力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28.抓好旅游安全。强化旅游安全意识,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全面加强道路、消防、食品等涉旅行业的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加强旅游执法。建立市、县两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旅游投诉受理联动机制和旅游市场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游客满意度。市级2017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商务局
  30.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涵盖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导游员、购物场所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旅游企业诚信信息公布制度,分级建立不文明游客档案及信息通报机制。2017年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1.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临汾旅游品质榜”评选活动,通过公众评选、媒体展示,推出一批品牌度高、品质优良,真正能代表临汾旅游形象的品牌和产品。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市导游员风采大赛和服务技能大赛,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广播电视台、临汾日报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加强队伍建设。加快高层次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和引进,重点打造旅游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人才三支队伍,研究出台相关办法。2017年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制定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规划,重点对导游和景区讲解人员进行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两次,提高一线从业人员讲活文化、讲活故事的能力。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
  (七)加强宣传营销,塑造核心品牌
  34.加强新媒体宣传。树立互联网思维,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加强与知名网络平台的合作,大力开展互联网营销。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35.加强传统媒体宣传。继续做好在央视等主流媒体的旅游形象宣传,在太原高铁南站开展为期一年的临汾旅游集中宣传展示。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6.拓展宣传范围。依托省内、市内大型旅行社在临汾机场通航城市建立“临汾旅游宣传营销中心”。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7.打开国际市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继续深化与澳大利亚杰尔顿市的友好交往,继续开展世界华文教育文化寻根、华裔青少年夏令营等活动,开拓海外华人市场,辐射带动欧美及东南亚国际市场。
  牵头单位: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参加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8.抓好对接交流。每年邀请主要客源地100家旅行社、30家媒体来我市踩线采风。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9.发售“旅游一卡通”。组织全市旅游景区面向临汾市民、常住人口、市内高校学生发售“旅游一卡通”,2017年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0.打造节庆活动品牌。平川县市每年旅游节事活动不少于3个,山区县不少于2个。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物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文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1.加强政策引导。市级每年根据财力情况列支一定的文化旅游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临汾文化旅游主题形象的宣传推介、大宗旅游团队奖励等。各县(市、区)每年也要列支一定规模的文化旅游扶持资金用于主题形象的宣传营销。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加单位:市文物旅游局
  五、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发展意识。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解放思想,创新观念,研究提出具体的落实举措,积极破解文化旅游业改革发展难题,大力推动文化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全市文化旅游业发展水平。
   (二)要强化组织协调。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业改革创新发展协调机构的作用,搞好本县(市、区)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定期研究审议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责任,组织各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方案,明确主要改革措施,工作进度安排,分项落实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抓好推动落实工作。各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逐条逐项细化工作任务,选好突破口,研究提出加快推动本地区文化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
   (四)要强化督促检查。市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制订督查方案,明确督查重点,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全市文化旅游改革创新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日印发

校对:韩鹏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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