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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 2016-03-17
文     号: 临政发〔2016〕5号 发布日期: 2016-03-17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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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汾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22号),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统筹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多样化职业教育的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既要发挥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加强统筹、分类指导,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实行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加强行业部门对职业教育的指导;坚持服务需求、就业导向,推动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重点提高学习者就业创业能力;坚持产教融合、特色办学,强化校企协同育人,突出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三)目标任务

  按照“建体系、增内涵、促改革,抓保障、聚合力、强服务”的要求,到2020年,形成与我市发展格局和水平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学校、企业、社会多元办学,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临汾特色、省内领先、人民满意度高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院校布局更加科学。职业院校区域布局优化,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由现在的48所控制在35所左右(其中技工学校控制在9所左右),新创建国家级示范校1所,国家级重点校3所,省级示范校2所。建成临汾学院新校区,形成以高职为龙头、中职为重点,中高职贯通的职业院校布局结构。

  ——规模结构更加合理。统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落实国家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4万人以上;市内高职院校在校生达2万人以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每年达到5万人次,每年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

  ——专业设置适应需要。围绕临汾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引导每所中职学校建设2—3个重点专业,鼓励建设面向现代农业、煤化工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扶贫开发、文化旅游等九大领域的特色专业群。到2020年,全市中职学校建设30个市级重点专业,打造20个省级和10个国家级重点专业。

  ——办学水平普遍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市80%以上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高标准建设20个校内实训基地,高规格建成5个开放共享型实训基地,依托市内企业建设3个生产型实训基地,骨干专业实训基地覆盖率达到100%;“双师型”教师达到60%,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达到60%;数字化资源专业覆盖率达100%;职业院校参与集团化办学的比例达到100%;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稳定就业率达80%以上。

  ——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临汾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明显加快,推动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农业提质增效、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作用日益明显,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的能力不断增强。到2020年,能够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保障。

  二、优化布局结构,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加强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公办与民办中职学校招生及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招生和区域内外中职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要统筹规划,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把民办中职学校发展纳入区域中职教育布局规划。支持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整合办学资源;加快与职教园区配套的中职学校建设;支持普通高中转型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新建中职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切实改变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每年通过办学资质清查、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建设合格中职学校。建立市职业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定期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建设情况评估。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统筹县域内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各县(市、区)原则上办好1所中职学校,成为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基地。

   (二)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转变专科职业教育发展方式,强化基础能力建设,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产学研合作,提高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能力,促进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由注重规模发展转向注重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探索高技能人才多渠道培养模式,推进高等职业院校与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认真落实省政府晋政发〔2015〕22号文件精神,在我市逐步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对口升学考试制度,形成五年一贯制、“3+2”、单考单招、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升本科并存的职业教育贯通格局,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省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积极推行五年一贯制招生。到2020年,全市中职毕业生接受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30%,中职毕业生、专科毕业生接受本科职业教育的比例均达到当年毕业生的10%以上。

  (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有利于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职业院校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资源优势,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推行工学交替、双元制、学徒制、半工半读、远程教育等多种灵活学习方式。推动以临汾电大为基础逐步建立临汾开放型大学,发挥其在终身教育体系中的引领作用。

  (五)建立培训就业体系。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扶贫、农业、畜牧、林业、经信、民政等部门的各类培训,建立培训对象广覆盖、类型多样化、等级多层次、载体多元化的培训体系。面向普通高中未升学毕业生、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企业职工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培训,重点加强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转移劳动力、城市失业转岗人员的培训。大力推行订单、定岗、定向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三、实施内涵建设计划,提高办学质量

   (一)实施精品专业建设计划。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根据产业发展规划需要,调整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发展格局和专业布局。针对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撤并一批面向低端产业的专业;针对调整转型产业,改造升级一批传统优势专业;针对“高精尖”产业,优先发展一批新兴专业;针对城市管理、社会建设需求,重点加强一批紧缺人才专业建设;针对疏解转移产业,与产业承接地合作办好一批品牌专业;针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农业发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的需要,开发相关专业。执行国家专业设置标准,完善专业设置管理。加强骨干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形成省、市两级骨干专业、特色专业建设体系,重点建设5个高职省级重点专业、20个中职省级重点专业;打造具有临汾鲜明特色的专业品牌,形成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的专业建设格局。

   (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计划。落实教师资格标准和教师专业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重新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实行职业院校编制每3-5年核定一次的动态管理机制。到2020年,全市中职学校专业教师比例达60%以上。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职业院校25%-30%的编制可用于外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外聘教师可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制定兼职教师在职业院校任教高于企业和社会任职的薪酬政策,外聘兼职教师的薪酬费用从生均拨款内列支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允许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担任专职教师,职业院校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校内特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务(职称)岗位。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依托国家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在市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培养基地,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0%以上;建立激励机制,扩大优秀“双师型”教师评选“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的比例。建立教师轮训和校长挂职培训制度,坚持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和专业教师专业实践时间每两年累计不少于2个月的规定,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50名。根据中职学校办学等级,按照国家标准比例核定中高级职称限额,突出职业教育特点,加强市、县(市、区)职业教育教研机构建设,落实编制和人员,提高职业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

   (三)实施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加大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力度,加快与专业匹配的实训基地建设。各县(市、区)职校要依托重点专业,建设校内区域性实训基地,市属职业院校建设数控、现代服务、现代农业、护理等功能齐全、设施一流的开放共享型实训基地。充分利用我市市级产业园区或集群的优势,切实做好涉农专业与市级农业示范园区的对接、装备制造类专业与工业园区的对接,建设与生产一线紧密对接的生产型实训基地。推动职业院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入企、引企入校,前场后校、前校后厂等校企一体化合作形式。

  (四)实施信息化建设计划。建立临汾市职业教育云平台,实现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共建共享,支持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开发与利用,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快数字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在专业课程中广泛使用计算机仿真教学、数字化实训、远程实时教育等技术。到2020年,全市中职学校建设50门优质网络课程,开发30套虚拟仿真实训实验系统。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将其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标准。

   (五)实施重点示范校建设计划。加强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示范校建设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要继续推进侯马市职业中专国家级中职示范校加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和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并把建设成果推广到全市各中职学校。推动曲沃、洪洞、乡宁、襄汾、翼城5所省级重点校加强内涵和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国家级重点校。推动古县、邓庄职中扩大办学规模,加强内涵和基础设施建设,争创省级重点校。要推动技工类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加快技师学院建设速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办学责任,完善办学资质清查和办学水平评估制度,调整优化职业院校布局结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大力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前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办学标准。2018年以前全面完成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任务,通过重点示范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市内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重点示范校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带动全市职业院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

  (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人文素养和健全人格的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现代学徒制,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推进学分制、弹性学习制度。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深化课程改革,推进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价等改革创新,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注重技能大赛,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县级技校和全市职业技能大赛,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全国技能大赛,促进形成各职业院校间学技能、比技能、重技能的良好氛围,提高临汾职业教育的水平和知名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推进产业文化进教育、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全面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支持省级重点以上职业学校单独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扩大面向学生、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鉴定。

  (二)深化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利用电子信息、数控机床、新型煤化工、现代冶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为主的先进技术和科研力量,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我市大中型企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各职业院校要做好专业设置与我市优质产品技术的有机对接,把最前沿的技术要点、最新的市场信息融入到教学中,按照行业企业先进标准,实现教学与生产融合。推动规模以上企业与职业院校对接,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岗位数不少于企业技术岗位数的10%,大中型企业每年提供的职业院校教师顶岗实习岗位数不低于在职员工数的0.5%。鼓励大集团龙头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型实训基地、产品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引领我市校企深层次合作,高水平运行。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行业组织认真履行发布人才需求、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职责。健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形成实习前有专门培训,实习中有过程管理,出险后及时赔付的风险管理制度。

  (三)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坚持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开展校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拔试点工作,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完善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激发职业院校办学积极性和教师工作责任心,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四)完善社会力量办学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财税、土地、金融等各项政策,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

  (五)加快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支持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鼓励大中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对现有的职业教育集团进行规范引导,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和专业集群,组建煤化工、装备制造业、现代冶金业、商贸物流和特色农业、电子商务、旅游服务、现代农业等新的职教集团。以临汾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创建现代农业职教集团、装备制造职教集团、卫生职教集团,以侯马市职业中专和曲沃为依托创建商贸物流职教集团,以乡宁、霍州、洪洞、安泽职中为依托创建煤化工职教集团,以翼城、襄汾、浮山为依托创建现代冶金业职教集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创建临汾技工职教集团。在全市形成以专业为纽带,以服务支柱产业为目的,集装备制造、现代农业、旅游服务、医疗卫生、技工等为一体,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集团化办学格局。依托职业教育集团,集中力量分类分步建设一批大型开放共享型实训基地。进一步扩大职教集团的开放共享型实训基地辐射面,重点解决县(市、区)职校实训设备不足的问题,实现资源共享共用。统筹推介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实现集团内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不断创新集团发展机制,完善集团运行管理办法,健全理事会治理决策机制,增强集团发展活力。完善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健全联席会、董事会、理事会等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更好的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中高职衔接、校企合作、资源共享、产学研结合等方面的作用。

  (六)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推进校际间合作,特别是县(市、区)职校要加强与省、市内优质院校合作,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推动经济园区与职业院校间的合作,充分利用临汾职业技术学院的优质教育资源,延伸我市职业院校专业链,重点在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化工产业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打造我市职业院校专业新品牌,增强临汾技能人才的市场竞争能力。加强与发达地区职业院校的合作,重点引进先进的办学理念,合作培养人才、培训教师、开发课程,共享数字化教学资源和教学科研成果,拓展办学空间。

  五、对接产业发展,提升服务能力

   (一)提升服务民生和就业能力。积极实施我市产业扶贫开发工程,开展职业教育定点定向精准扶贫。加快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支持农村中职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贯通办学、与企业合作办学、与城市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扩大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招生规模,实现贫困生资助全覆盖。

  (二)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坚持外向与市内就业相结合,重点保障市内企业人才需求。推动全市职业院校农科类专业围绕我市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部署,积极实施新兴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壮大。围绕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加快煤化工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类人才培养,保障产业发展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围绕我市现代服务业提升水平,加大旅游服务、商贸流通、社会管理等行业的人才培养力度,打造临汾现代服务业的优质品牌,提升临汾城市品位。

  (三)提升服务产业园区能力。坚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服务全局,加强职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与我市六大产业集群用人需求的对接,加强产业园区内重点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提高临汾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和作用。农林类专业的院校要积极为建设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促进园区提升科技水平,加快农业园区实现现代化。

  六、加大经费投入,提升保障水平

   (一)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严格执行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从2016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后逐年增加。专项资金由教育部门统筹管理使用,重点支持市、县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各县(市、区)也要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步增长。加快职业教育与培训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再就业培训、扶贫和移民安置培训等各类资金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目标考核制度、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开等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二)健全社会力量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职业院校捐赠的,其捐赠依据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履行职工教育培训是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除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培训经费并拒不落实的企业,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辖区内的职业教育。

  (三)全面落实资助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统筹使用好国家中职免学费资金,确保按时足额落实各级政府配套资金。完善贫困生生源地贷款制度,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积极推行以直补个人为主的支付办法。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健全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按时发放国家助学金。各级各有关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查“双重学籍”、“虚假学籍”等问题,确保资助资金有效使用。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办学标准,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标准化建设,启动编制“十三五”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规划,加大项目立项力度,重点解决学校教学、实训、住宿及配套用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使每所学校生均校园面积、生均校舍面积、生均仪器设备总值等基本指标达标。集中财力物力重点建设5—10所硬件达标、设备先进、配套设施齐全,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职业学校。

  七、落实工作职责,形成发展合力

   (一)强化政府责任。职业教育实行“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切实担负起发展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金融、投资、土地等政策措施,及时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发改、经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现代职业教育规划编制、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财政、农业、科技、卫生计生、扶贫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在资金、项目、实训等方面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形成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严格就业准入。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和“先持证后上岗”,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应优先从取得相应的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就业准入执法力度,依法对违反就业准入规定、随意招录员工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安排相关人员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

  (三)加强督导评估。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估,重点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与创新、普职比例、经费投入、办学条件保障及发展水平与特色等方面开展督导。对各县(市、区)政府职业教育的财政性投入和政策性投入进行专项审计,推动工作落实。强化督导和审计结果的运用,对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过低、工作滞后的县(市、区)实行通报制度,并约谈政府主要领导。实施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制度,定期发布有关专项报告。

  (四)营造社会环境。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导向机制,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引导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使职业教育成为面向社会、面向人人的教育。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8日印发

校对:王慧军                                                  共印1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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