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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临汾市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临汾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工作的意见 | 成文日期: | 2015-12-24 |
文 号: | 临政发〔2015〕34号 | 发布日期: | 2015-12-2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主 题 词: | 综合政务 |
临 汾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临汾市国家节能减排
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确保按进度、按目标完成《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批复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14〕730号)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我市节能减排三年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指导意见》为纲领,以财政政策为手段,以加快创新为动力,以项目为载体,结合我市实际,从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资源利用规模化等方面全面开展城市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并以此为契机全力促进我市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二、 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用足用活用好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以城市为平台、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力争在三年之内,实现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大幅提高、低碳技术广泛推广、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减少、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与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逐步健全,节能减排工作在全国产生积极的综合示范效应,圆满完成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各项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产业低碳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围绕新材料、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广泛推广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逐步实现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模式;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重点推动冶炼、水泥、化工、焦化等行业,采用先进节能技术、高效节能设备、加强能耗监测、开展能效对标和节能技术服务等节能措施,达到节能减排效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淘汰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90平方米及以下烧结机、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机焦炉;提高高耗能企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等指标约束,使钢铁、焦化、煤炭等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下降6个百分点左右,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提高。
(二)围绕主要污染物减量化,持续推动城市环境改善。建设完善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改造污水治理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回用率。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建设完善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电力、水泥等行业的脱硫脱硝,引导和支持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形成循环经济的生产生活模式。加快节能减排动态监测技术研究及相关平台建设,围绕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集中力量突破关键实用技术,通过提升污染防治设施能力和水平,力争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三)围绕交通清洁化,全力打造新能源交通体系。交通围绕“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辐射东西两翼,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节能、清洁的新能源交通工具,推行健康、低碳、环保、合理的出行方式。构建航空、高铁、轻轨、高速公路等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重点推广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公共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工具,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低碳物流改造,实现城市客运的“零换乘”和货运的“无缝衔接”。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115号)中加快构建“煤-电-车”产业链的要求,加大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辆投放量,加快配套设施建设。从2015年开始,临汾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投放和更新的公交车辆原则上均采用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加大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投入力度,力争到2016年底达到城区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全覆盖。在“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沿线的霍州、洪洞、襄汾、曲沃、侯马等市(县),加快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作为城市公共交通重要补充的出租车辆,到2017年底全部完成“油改气”改装,并逐步推广使用纯电动(新能源)出租车。加快制定适合公务、环卫、邮政等领域使用新能源车辆更新的政策,推进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更新步伐。加快充电站、加气站等相关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合理规划布局公交场站,增加公交运力供给,优化线路资源配置,推进低碳物流战略,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现代运输组织方式,建设高水准的交通清洁化示范城市。
(四)围绕建筑绿色化,努力建设绿色生态城市。坚持因地制宜、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将绿色指标纳入城市规划和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和报废等各阶段监管体系中,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以保障房、公共建筑、重点示范工程建设为抓手,以政府规范为主导,以市场运行为主体,实施绿色建筑规模化,推进建筑向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积极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通过对既有居住建筑的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取得节能减排最佳效益。不断加大对既有机关办公建筑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力度,推动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大幅下降。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不断提高太阳能、浅层地能、工业余热供热等能源在建筑方面的推广应用比例。
(五)围绕服务业集约化,强力推进各类服务业发展。积极打造服务业聚集圈(带)或聚集园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功能聚集,形成辐射广、功能强的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科技、商贸、旅游、医疗养老等现代服务业,确保服务业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围绕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以及城镇化要求,大力发展信息服务、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面向社会的服务业。推进市节能减排交易创新示范工作,建立节能量交易机制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更好地为企业服务,逐步实现由企业、园区小循环、中循环向区域、社会大循环转变的经济发展新模式。
(六)围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以煤层气、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开发利用为重点,通过整合财政政策,加快技术引进,构建高效研发运行机制,加大临汾市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力度。发展煤层气相关联产业,积极推进煤层气精细化工转化,培养与发展煤层气市场,建设以煤层气高效综合利用为特色的新能源产业体系,提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在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大力推进煤层气开发利用,加强民用和工业燃气利用及煤层气压缩、液化等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煤层气发电建设。推广低浓度瓦斯发电,鼓励大型矿区瓦斯输配系统区域联网,集中规模化利用。大力推进余热(压)综合利用,通过余热(压)热电联产示范项目和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延长产业链,加大节能减排力度,降低整个工业体系的能耗。积极推广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我市能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四、 创新机制
(一)优化科技支撑机制。加强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低碳生产、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应用。
(二)完善市场运作机制。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节能量认定,采用市场化模式,形成联系政府、协调企业的服务体系,为企业发展提供第三方服务。
(三)健全资金投入机制。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市县财政投入、企业融资、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保障资金需求。鼓励各类银企加大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
(四)建立评估认定机制。建立手续认定、资金投入、节能减排量认定等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充分发挥专家在技术性难题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市节能减排示范办要充分发挥好协调、推进、指导和督导作用,推动综合示范工作扎实开展;各牵头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简化程序、加强协作,切实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把握政策措施。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要严格把握政策,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资金高效安全使用。积极推进财政支持方式的创新,推广“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模式,探索资金与节能量、减排量直接挂钩的奖励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形成全社会、多层次参与的工作格局。研究建立节能减排项目淘汰机制,对因企业资金投入不到位导致无法落实的项目,坚决予以淘汰。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示范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按年度细化工作分解,层层明确职责和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良性互动机制。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示范意义,引导公众积极投身到节能减排工作中来。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和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5日印发
校对:周弘帆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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