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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旅游业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5-11-26
文     号: 临政发〔2015〕32号 发布日期: 2015-11-26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旅游
【字体:

临 汾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临汾市旅游业改革发展
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临汾市旅游业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汾市旅游业改革发展行动计划
(2016-2020)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15〕17号),落实山西省旅游发展暨“互联网+旅游”大会精神,推动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6—2020旅游业改革发展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十届六次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这一主线,以旅游业改革发展为主题,以大景区建设为载体,强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旅游资源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推动旅游服务向优质高效转变,实现我市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转型升级,加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的新兴支柱产业。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展示“最早中国”的陶寺遗址保护利用取得重大进展,持续打造提升“中国根·黄河魂”文化旅游品牌,创建2家5A级旅游景区、5家4A级旅游景区,完成接待国内游客达7500万人次,接待入境游客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690亿元,年均增长20%。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增强旅游发展动力
  1.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建立健全以市级规划为总纲、县市区规划为框架、旅游项目规划为基础的旅游发展规划体系。高起点、高标准科学规范编制《临汾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全面摸清旅游产业各类资源,突出空间布局,强化旅游业发展的项目支撑和政策支持。各重点旅游县市、重点旅游景区要对自身的旅游资源禀赋、客源市场定位进行认真研判,在充分整合旅游资源的基础上,以提高旅游品牌的美誉度为目标,编制出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强的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和项目规划。
  2.打造核心旅游品牌。加快“最早中国”——陶寺遗址的保护开发利用,尽快完成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在核心区规划建设陶寺遗址博物馆、陶寺遗址展示区和现场发掘、史前文明深度体验园区,在陶寺遗址周边建设尧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力争到2020年,遗址保护开发利用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壶口、大槐树、云丘山等4A级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完善景区配套及服务设施,开展以垃圾及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品质。力争“十三五”期间,壶口、大槐树两个景区跻身5A级旅游景区,七里峪、人祖山、广胜寺、丁村博物馆、戎子酒庄通过4A级景区评审。
  3.创新旅游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市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工作机制,形成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合力。推动市级和重点旅游县市建立旅游发展委员会。吉县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旅游景区依法实行管理权、经营权分离,2018年底前完成实现“两权”分离。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对特定人群实行门票价格减免政策,严格控制价格上涨,门票调价要严格执行听证制度。到2017年实行临汾旅游“一卡通”,便捷、普惠本市居民。
  4.激发企业发展活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旅游业,鼓励支持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国有旅游资源管理与经营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鼓励社会各方通过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参与旅游项目开发。鼓励国有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和民营旅游企业相互持股,发展混合所有制旅游经济。支持组建大型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打造文化旅游产业龙头企业和全市旅游投融资平台。
  (二)拓展旅游发展空间
  5.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按照环境乡土化、建筑生态化、设施宾馆化、餐饮特色化、服务星级化的原则,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及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俗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用3年时间打造10个特色旅游名镇,100个乡村旅游点,1000户品牌农家乐,扶持30个贫困村通过乡村旅游脱贫致富。
  6.积极发展休闲度假产品。支持霍州七里峪、乡宁云丘山等旅游景区完善旅游基础和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力争3年之内建成国家级休闲度假景区。推动永和乾坤湾、吉县人祖山、襄汾燕村等地方建成省级度假区。到2020年,在条件成熟的休闲度假景区建设自驾车露营地、房车基地5处。
  7.推动旅游业与文化的高度融合。依托我市文化旅游资源,深入挖掘我市尧文化、晋文化、移民文化、黄河文化等主题文化,开发影视、演艺、节事及遗址公园、主题公园等文化旅游产品,加快将文化遗产转化为旅游产品。加快陶寺遗址的保护开发利用,加快建设陶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打造“最早中国”文化展示区,做足“一座都城”这篇文化大文章。继续举办帝尧古都文化旅游节、大槐树寻根祭祖节等十大节事活动,弘扬传统文化,扩大临汾文化旅游的对外影响力。支持旅游纪念品研发,生产企业重点对平阳木版年画、浮山剪纸、新田青铜器、千层底拉花布鞋进行研发包装,策划设计一批具有特色文化元素符号的旅游商品。壶口、大槐树、云丘山等重点景区要加强与艺术院团的合作,打造彰显本地特色的优秀旅游演艺产品。
  8.积极拓展公众考古游、研学旅行和老年旅游。逐步把陶寺遗址等优势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成“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基地,开通“陶寺考古”公众微信号,力推以“走进考古、探秘文明”为主题的公众考古游线路产品。积极支持研学旅行基地建设,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开发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完善老年旅游服务设施。
  (三)创优旅游发展环境
  9.完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加大全市旅游集散网络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城市及国道、省道与A级景区连接道路建设。到2020年,新建、改建旅游公路403公里,主要包括乡宁樊家坪—安汾,襄汾县城—陶寺遗址、襄汾县城—丁村遗址,永和东征—阴德河、西后峪—奇奇里,尧都区土门—龙祠,吉县人祖山—管头山等21条旅游公路,实现全市三条精品线路交通顺畅,基本实现城市、高速公路、高铁站、机场通往景区的旅游公路畅通便捷,标示牌、服务区、厕所、加油充电充气等配套设施齐全。用3年时间新建、改造200所旅游厕所,2017年底全市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集散地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标准。
  10.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推进旅游业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结合,以智慧城市、智慧景区建设为重点,建设集网络购票、咨询、导游、实时监控、预警发布为一体的旅游信息服务平台,支持旅游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到2020年全市A级景区、星级饭店和重点乡村旅游区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形成互联网+旅游的智慧旅游、智慧城市一体化发展模式。
  11.推进旅游咨询服务和游客集散中心建设。2016年底前在临汾高铁西站、临汾机场规划建设旅游咨询中心和游客集散中心。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所在县市区要在重点旅游景区及车站等游客聚集地建设旅游咨询中心。
  12.加强旅游执法及诚信体系建设。联合公安、工商、发改、质监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受理联动机制和旅游市场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畅通旅游投诉热线与其他行业服务热线的连接,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旅游企业诚信信息公布制度,完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分级建立不文明游客档案及信息通报机制,推动景区(点)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加大景区文明旅游执法,杜绝乱刻乱画、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13.保障旅游安全。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应急机制,完善旅游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旅游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置程序。加强对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景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检查。加快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准确核定重点旅游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
  (四)加大宣传推进力度
  14.强化旅游品牌塑造。继续在央视等主流媒体黄金时段开展“中国根·黄河魂”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和品牌景区展示,在临汾机场航线目的地城市机场候机厅及高铁重要站点出站通道开展旅游宣传,投放旅游广告,特别是做好与高铁沿线城市和机场开通后航线目的地城市的客源市场对接和精准营销。支持重点县市、重点景区开展高铁冠名。
  15.创新旅游营销模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有线电视和网络新闻等新媒体,开展微营销活动,策划推出旅游精品线路,并上线销售。实行奖励政策,支持我市旅游企业在省外设立分支机构,组织来临旅游的专机、专列、大宗旅游团队。
  16.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抢抓“一带一路”机遇,依托我市加入的“美丽中国、天下黄河”、“黄河金三角”等旅游联盟,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实现互相宣传、互送客源、信息互换、资源共享,共同开拓市场,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
  三、政策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健全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旅游业发展绩效考核和督查落实。各涉旅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制定相关具体措施,积极支持旅游业发展。要深刻认识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申办制带来的发展机遇,对标申办条件,破解制约我市旅游业发展的瓶颈和障碍,加大投入,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力争3年内成功申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助推临汾旅游业步入快车道。
  18.强化财政支持。逐步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用于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主题形象宣传、乡村旅游建设、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设立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支持旅游业发展。
  19.保障项目用地。各县市区在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旅游项目及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优先保障旅游用地。鼓励利用荒山、荒地、荒滩等从事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
  20.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各级旅游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培训,鼓励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培育、扶持职业院校旅游专业技能培训。人社、旅游等有关部门要联合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代训,选拔培育旅游优秀人才。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领导,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确保国家和省市各项惠旅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于12月20日前报市文物旅游局(办公室,电话:2015547)。市政府将对各地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本行动计划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工作任务负责单位时间进度

  1编制《临汾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各重点旅游县市、重点旅游景区编制出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强的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市文物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持续实施
  2打造核心旅游品牌市文物旅游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2020年底
  3推进景区(点)门票改革;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实行门票价格减免政策;引导景区对旅游团队、在线预订的游客实行更加优惠的门票价格;实行临汾旅游"一卡通"市文物旅游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7年底
  4到2020年旅游招商引资200亿元;鼓励国有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和民营旅游企业相互持股,发展混合所有制旅游经济。支持组建大型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打造文化旅游产业龙头企业和全市旅游投融资平台市招商局、市文物旅游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2017年底
  5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造10个特色旅游名镇,100个乡村旅游点,1000户品牌农家乐市发改委、市文物旅游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2018年底
  6积极发展休闲度假产品,在吉县壶口、乡宁云丘山、襄汾燕村荷花园、永和乾坤湾等景区建设自驾车露营地、房车基地5处市文物旅游局、市文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等2020年底
  7推动旅游业与文化等产业的高度融合市文物旅游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文化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20年底
  8积极拓展公众考古游、研学旅行和老年旅游,举办“走进考古、探秘文明”为主题的公众考古体验活动,支持建设10家研学旅行基地市文物旅游局、市文化局等2020年底
  9实施旅游畅通工程,新建、改建旅游公路403公里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文物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20年底
  10大力推行旅游厕所建设,新建、改造200所旅游厕所市文物旅游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8年底
  11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全市A级景区、星级饭店和重点乡村旅游区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发布等功能全覆盖,推进旅游服务与管理智能化市文物旅游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2020年底
  12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物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20年底
  13建立市场联合执法与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市文物旅游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民族宗教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6年底
  14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市文物旅游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民族宗教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6年底
  15构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市文物旅游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持续实施
  16大力营造文明旅游环境市文物旅游局、市文明办等持续实施
  17加大旅游主题形象宣传,打造叫响"中国根·黄河魂"品牌市文物旅游局、市外宣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持续实施
  18强化旅游品牌塑造市文物旅游局、市外宣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持续实施
  19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市文物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持续实施
  20实施旅游奖励政策市财政局、市文物旅游局,各重点县市区人民政府2016年起连续三年
  21加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持续实施
  22保障旅游项目用地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持续实施
  23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持续实施
  24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物旅游局等持续实施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6日印发

校对:焦峰                                                           共印1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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