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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5-05-13
文     号: 临政发〔2015〕13号 发布日期: 2015-05-13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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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汾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驻临有关单位: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任务分工如下:
  一、 岳普煜市长负责的工作
  全面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落实的工作
    1.按照全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涉及政府系统的31项专项整治,完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负责的工作
    2.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成果。
    3.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眼于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增强实干精神,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4.认真执行“八项规定”、“约法三章”。
  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三)市编办牵头的工作
  6.认真做好省政府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
  7.按照我市《推进“六权治本”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厘清权力清单、审批清单、负面清单,切实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等承担审批项目的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监察局牵头的工作
    9.持续整治“四风”,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狠刹“吃拿卡要”的歪风,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倡导形成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办、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规范完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五)市审计局牵头的工作
    12.大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赵建民常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财税、金融、保险、民政、统计、国土、地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程、国家安全、应急管理、人民武装及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一)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
    13.按照《临汾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14.不断完善《市政府议事规则》。
    15.畅通市长热线。
  16.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
  17.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8.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
  19.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法治临汾的实施意见》,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
    20.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和智库制度,健全行政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合法性审查机制、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21. 深化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2.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确保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
  23.强化应急救援管理,积极推进政府各部门应急处置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以上十一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行政审批管理中心牵头的工作
  24.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编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市财政局牵头的工作
  2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6%。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6.认真落实新《预算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7.加强财政绩效管理,规范政府债务管理。
  28.大力压缩财政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
  29.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30.大力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建设;健全完善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机制。
    (以上五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1.严控“三公”经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2.设立临汾市民营经济发展基金,努力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临汾银监分局、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的工作
    3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4.统筹推进城乡社保体系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5.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36.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37.提高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38.提高工伤保险标准。
  (以上四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9.积极开发就业见习、三支一扶和基层公益性岗位。
  40.大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4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1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5.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市民政局牵头的工作
    42.大力发展养老福利事业,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
  43.新建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0个。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的工作
  44.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面积稳定在700万亩以上。
   45.完成1192户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农民群众搬迁任务。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市重点办牵头的工作
  46.全年项目落地完成1580亿元,开工完成1350亿元,建设完成1130亿元,投产完成1260亿元。
  47.实行重大项目“双包双联”责任制,健全项目调度推进机制,破解项目用地、资金等要素制约,“六位一体”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48.督促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今年实施的总投资3834亿元的922项省市县重点工程的推进工作,力争完成投资1150亿元。
    49.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推进张台铁路、中南铁路战略装车点等8项铁路类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完成铁路投资22.5亿元以上。
    50.围绕省政府确定的“四个方面、十大领域”投资方向,扎实开展“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
  (以上五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市金融办牵头的工作
    51.搞好银企沟通对接,争取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52.设立中小企业“过桥还贷”资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53.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加快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和小微银行建设步伐。
  54.培育壮大资本市场,完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融资工具。
  55.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促进信贷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和上市融资全面发力。
  56.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57.优化金融生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以上七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临汾银监分局、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市信访局牵头的工作
  58.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建立畅通、规范、有序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市发改委牵头的工作
  59.进一步推进“经济带”内的18个工业园区、10个现代农业园区、6个物流园区和5个文化旅游园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山西师范大学搬迁建设领导组牵头的工作
  60.推进山西师大新校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投资集团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十二)临汾民航机场筹建处牵头的工作
  61.加快临汾民航机场通航。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洪洞县人民政府)
  三、李东洪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市长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煤炭工业、安全生产、矿产资源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民营经济、工业园区建设、电力运行、企业上市、证券、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广播电视、民族宗教、台湾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一)市经信委牵头的工作
    6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
  63.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29%。
  64.认真落实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60条措施,实施好我市确定的65条减负措施。
  65.强化运行调度和监测预警,定期发布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指数,准确把握经济运行走势。
  66.强化煤电油运等企业生产要素保障,扩大大用户直供电范围,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促进企业正常生产。
  67.开展煤焦对接、煤电对接、产销对接等活动,促进主要工业产品稳定市场销售。同时,组织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巩固扩大产品话语权和市场份额。
  68.引导企业抱团取暖,支持同类企业之间、上下游企业之间,采取组建企业集团、企业联盟等多种方式加强联合,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69.抓好主导产业增长,力争焦炭产量达到1800万吨、生铁达到1100万吨、钢材达到1200万吨、发电量达到210亿度。
  (以上八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煤炭工业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临汾银监分局、国网临汾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0.依托项目建设,在装备制造、医药、特色食品、轻工、纺织、材料工业、信息技术等七大新兴产业完成投资119亿元。
  71.加快焦化、钢铁、电力等传统产业改造步伐。
  72.焦化产业抓好淘汰落后、产业聚集、链条延伸,实施浮山中强175万吨、洪洞陆合150万吨大机焦项目。
  73.钢铁产业抓好产品优化、整合重组,做强做大晋南钢铁集团,重点实施新金山100万吨高速线材、通才工贸120万吨球团等项目,加快推进翼钢重组,着力优化品种结构,逐步开发优特钢。
  74.加快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和环保不达标机组的关停淘汰。
  75.积极发展装备制造业,以煤炭机械、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配件、家电配件为重点,逐步向高端制造延伸,抓好好利阀门、东方恒略精密铸造、沃特玛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基地、德讯电梯等项目建设。
  76.积极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加快谋划布局煤基产业链条延伸项目及煤焦油深加工、合成氨、苯精制等项目,加快襄汾万鑫达20万吨粗苯精制、古县利达LNG等项目建设。
  77.积极发展新材料产业,推动新型建筑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特种金属功能材料发展,重点推进纳海鸣建材4万吨岩棉板、浮山晋盛新型建材60万平米微晶玻璃板材、汾西其亚铝业等项目建设。
    78.抓好投资64亿元的侯马北铜铜业产业园、投资30亿元的汉能柔性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投资102亿元的山焦年产60万吨烯烃等项目建设。
    (以上九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煤炭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国网临汾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9.扎实做好能耗强度控制、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工作,确保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国网临汾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0.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81.积极发展食品医药产业,加快食品医药企业技术创新、精深加工和品牌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煤炭工业局牵头的工作
    82.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煤炭产量达到6000万吨。
    83.落实我市《推进煤炭产业“六型”转变实施方案》,促进煤炭产业向“市场主导型”、“清洁低碳型”、“集约高效型”、“延伸循环型”、“生态环保型”和“安全保障型”“六型”转变。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84.提高煤炭技术创新能力,全年煤矿技术投入比不低于5%。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85.加快煤矿基本建设步伐,全年地方监管矿井基本建设完成投资30亿元,新增竣工矿井27座,新建现代化矿井5座。
  86.发挥我市主焦煤优势,组建临汾焦煤集团和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临汾办事处。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市安委办牵头的工作
  87.采用“四不两直”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88.全面加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油气管道、尾矿库、水库、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学校、校车、建筑施工、森林防火、特种设备等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8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明显好转。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煤炭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局等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安监局牵头的工作
  90.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实现安全监管责任“五个全覆盖”。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的工作
    91.非煤矿山重点做好铁矿资源整合和复工复产工作。
  (六)市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
    92.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93.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大力培育各类创业主体,鼓励支持企业家“二次创业”。
  94.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创办、“小升规”企业成长、“小巨人”企业提升等工程,新培育“小巨人”企业8户,“小升规”企业23户,创办小微企业2000户。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的工作
   95.推进市戏剧研究院非遗保护传承基地项目建设。
  96.文化产业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园区和骨干文化企业,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7.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大力弘扬廉政文化、红色文化、法治文化。
  98.深入挖掘我市优秀传统历史文化。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旅游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9.建设乡镇文化站所、农村文化活动场所。
    100.建立文化产业项目精品库。
    101.推进“县级城市数字影院建设工程”。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2.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103.建立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的生态保护实验区。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4.强化文化服务,坚持文化下乡。
  105.做好扫黄打非和净化网络工作。
  106.开展好第三届梨花奖评比活动。
  107.实施广播电视卫星户户通3万户。
  (以上四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8.积极筹备第十七届“群星奖”比赛。
  109.加快建设市公共图书馆、市文化(群众艺术)馆、市剧院(场)和县文化(博)馆、县图书馆、县多厅影院。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市发改委牵头的工作
  110.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王振宇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市长负责农业和农村、水利水保、林业经济、进出口贸易、招商引资、市场监管、文物保护、外事旅游、海关、商检、口岸、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等方面的工作。
    (一)市农委牵头的工作
    1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
  112.全面铺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13.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4.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
  115.支持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农机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市金融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6.继续抓好“两平台一通道”建设,巩固完善市、县、乡、村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扶持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扶贫办、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旅游局、人行临汾市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7.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餐桌上的安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8.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农村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9.认真落实好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农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0.鼓励引导发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农机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1.推进“四个百万亩”特色农业基地建设。
  122.发展精细蔬菜5万亩、水果5万亩、中药材5万亩。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畜牧兽医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3.全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5万名,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农机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4.实施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四大工程。
  125.扎实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三级联创”活动,重点抓好25个省级、35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促进农村环境全面提升。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扶贫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6.扎实推进粮食创高产工程,重点建设31个万亩高产示范区,推广标准化高产高效、绿色环保技术模式。
  127.全市粮食总产稳定在20亿公斤以上。
  128.加快推进“两区同建”,重点抓好洪洞天泽、襄汾丁村、侯马上阳、霍州西张垣等11个“两区同建”项目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水利局牵头的工作
    129.水利投资41.2亿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30.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1.扎实推进我市“小水网”建设。
  132.完成引沁入汾浮山供水工程输水干线10.56公里建设。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33.加快西山沿黄提灌工程建设。
    134.重点实施6个县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35.提高和改善7.9万农村人口和乡镇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标准。
  136.完成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任务。
  137.新建和改造城市供水管网70公里,供水普及率达到96.5%。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市林业局牵头的工作
  138.加快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39.以“两山、两网、两林、两区、双保”五大国家、省级造林工程为龙头,重点实施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霍永高速绿化、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等工程。
     140.高标准建设园林村60个。
     141.完成造林39.57万亩,确保森林覆盖率增加1个百分点。
   142.发展以核桃为主的干果经济林10万亩。
  (以上四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市农机局牵头的工作
  143.加大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力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市扶贫办牵头的工作
  144.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开发工程。完成投资22亿元,重点推进5个国家贫困县与4家省属企业的扶贫项目建设。
    145.实现6.45万贫困人口脱贫,减少60个贫困村。
  146.确保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平均水平。
  147.抓好干部驻村帮扶、定点扶贫、金融扶贫、整村推进和外资扶贫等各项扶贫开发重点工程。
  (以上四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8.推进国家光伏扶贫试点,光伏发电试点村总数达到100个、装机总容量达到10兆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9.做好大宁、吉县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试点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大宁县、吉县人民政府)
  150.完成9个贫困县、1.2万人的易地搬迁任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市农委、市水利局牵头的工作
  151.探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水权制度等改革。
    (七)市商务局牵头的工作
    1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153.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54.物流业重点推进山西国际陆港、中信空港物流园等园区建设。
  155.实施“电商千人百企培训工程”,推进侯马开发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
  156.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加快构建信息惠民综合服务体系。
  157.大力发展“互联网+”,推进各行各业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催生新兴业态。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58.实施“放心早餐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9.深化开发区与园区体制机制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60.推进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扩区,做好襄汾一区两园和洪洞赵城煤焦化深加工园区申报省级开发区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煤炭工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市商务局、尧都区政府牵头的工作
  161.现代商贸业加快上东世纪CBD、临汾建材家居博览城等城市综合体建设。
  (九)市工商局牵头的工作
  162.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十)市招商局牵头的工作
  163.全年项目签约完成2000亿元。
    164.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开工一批、争取一批、签约一批、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重点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65.紧盯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招商地区,围绕“十大领域”、七大产业等重点招商范围,吸引世界五百强、中国五百强等重点企业,加快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
  166.抓住国家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的政策机遇,发挥我市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黄河金三角、节能减排试点城市、方略综合物流保税中心等重要平台的作用,积极参与跨国公司入晋项目推介上海专场活动、晋粤交流合作广州项目对接会、央企入晋北京项目对接活动等30项投资促进活动以及乌洽会、投洽会、西博会、中博会等招商活动。
  167.自主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洽谈会,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效。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市物价局牵头的工作
    16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市畜牧兽医局牵头的工作
  169.推进100个畜禽粪污治理和100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示范点建设。
  (十三)市教育局牵头的工作
  170.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
  171.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172.启动中高等院校资源整合工作。
  173.深入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以上四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编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4.新改扩建标准化公办幼儿园28所、农村幼儿园36所。
  175.严格落实城区幼儿园建设规划,加快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176.继续清理规范民办幼儿园。
  177.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
  178.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以上。
  (以上五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市卫生局牵头的工作
  179.打造以“三甲”医院为龙头的医疗联合体。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0.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体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81.推动国家级和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活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2.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83.巩固“新农合”制度,人均筹资标准由390元提高到470元,确保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市科技局牵头的工作
  184.加快建设市科技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185.加强与中科院北京分院的战略合作,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低碳创新行动计划。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186.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培育10个优势产业集群。
  187.以安全、清洁、高效、低碳发展为方向,实施好煤基科技重大专项,支持7条煤基产业创新链建设。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煤炭工业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综改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88.加快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9家以上。
  189.出台《临汾市科技人才“市长创新奖”工作方案》和《关于建立完善科研人员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的实施意见》,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
  190.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10%。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市旅游局牵头的工作
  191.旅游业按照“一带五区一线十点”的布局,做好洪洞大槐树、乡宁云丘山、吉县壶口瀑布等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
  192.加大旅游宣传营销,推进智慧旅游,全年旅游综合收入增长15%。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市文物局牵头的工作
  193.加快建设市博物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194.加大历史文物保护力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的工作
  19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九)市体育局牵头的工作。
  196.加快建设市体育馆和县体育馆(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7.举办临汾市第四届运动会。
  (二十)临汾学院新校区建设领导组牵头的工作
    198.推进临汾学院新校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投资集团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尧都区人民政府牵头的工作
    199.推进师大文理学院新校区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投资集团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
  (二十二)汾西水管局牵头的工作
  200.抓好龙祠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综合治理和监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五、杨治平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市长负责发展改革、交通物流、住房建设、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公安、司法、消防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市发改委牵头的工作
    20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
    2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重点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3.全年项目储备动态保持在12000亿元。
    204.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5.积极推进转型综改、投融资体制、公车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编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6.认真实施“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总体规划》和6个《专项规划》,启动总投资1892亿元,涉及生态环保、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民生类,共251项“经济带”项目建设。
    207.推进西山片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生态试点示范区、特色生态农业发展、黄河旅游带建设、生态综合开发、绿色工业产业基地建设等五大行动计划,逐步建立完善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
  (以上两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8.电力产业围绕装备提升、超低排放,重点推进洪洞晋能、蒲县宏源、古县西山煤电、翼城阳煤等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209.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重点实施永和煤层气开发利用、侯马志盛150兆瓦太阳能电池组件等项目。
  210.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群众2887户、9843人。
  211.完善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和推进措施,统筹做好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以上四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的工作
    212.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额35亿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投资集团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3.开展环境秩序、临街门面专项治理行动。
  214.切实解决“马路市场”、暴露性垃圾堆积、户外广告牌匾违章设置、乱搭乱建问题。
    215.启动建设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和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等项目。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6.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217.围绕“一带两圈多点”的城镇化布局,扎实推进汾河沿线城镇带、临汾都市圈和侯马都市圈、12个大县城和60个重点镇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18.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力争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9%,汾河沿线城镇带内城镇化率达到53%以上。
  219.启动实施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程。
  220.编制《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三年规划》,全面实施设施提升、城市安居、城中村改造、环境提质四大工程。
  221.加快市区建设步伐,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222.完善提升交通路网,构建“八横十纵两环”的城市交通体系。
  223.启动改造3条老旧路,对鼓楼南街、煤化巷至鼓楼东大街步行街、锣鼓大桥西延进行拓宽改造。
  224.建设一批主干路,完成规划三街南段、漪汾花园南路、西赵路西段、中大街南段等道路工程。
  225.启动规划三街北段、西赵路东段等道路建设,对滨河东路、迎宾大道等重要交通节点实施立交快速化改造。
  226.完成北城壕西段防汛排水及道路工程,启动向阳西路、秦蜀路南延、机场大道等排水工程。
  (以上九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27.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新开工城镇保障房7424套,基本建成14800套。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28.实施农村危房改造9790户。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9.全面完成市区天然气置换。
  230.加快市区河西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推进力度。
  231.加快污泥处置项目、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市应急水源地等工程建设。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市规划局牵头的工作
  232.完成《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评估,编制《2016年城市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临汾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汾河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市区控规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平均控规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3.开展违章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四)市环保局牵头的工作
    234.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77%、2.63%、3.42%和3.97%。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35.按照全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纲要》,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对汾河生态进行特别保护。
  236.落实我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加强煤矿矿区生态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煤炭工业局、市水利局、市投资集团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37.完成35个农村生活污水防治项目的建设。
  238.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239.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五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煤烟污染治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道路扬尘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和油气治理等6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交警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40.确保PM2.5浓度稳步下降。
  241.继续实施地表水跨界断面考核全覆盖,扎实开展河流清洁行动。
  242.持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及治理试点工作。
    (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的工作
  243.吉河高速年底竣工,霍永高速西段二期、长临高速工程全面开工建设,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主导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44.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扶贫项目完成146公里,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安排好建设事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临汾公路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国网临汾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45.切实解决黑出租非法营运的问题。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残联、市交警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46.全市更新城市公交车100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警支队等市直有关部门)
    (六)市交通运输局、临汾公路分局牵头的工作
    247.公路投资83.6亿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投资集团公司、国网临汾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市司法局牵头的工作
  248.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确保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
  249.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矫治。
   (八)市交警支队牵头的工作
  250.完成黄标车淘汰年度任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1.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252.着力解决城市静态交通管理问题。
  253.切实解决黑三轮非法营运的问题。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残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市综改办牵头的工作
    254.以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好省定各项综改任务,按照我市三年《综改实施方案》和2015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5111”重大任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投资集团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市园林事业局牵头的工作
  255.市区启动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创建活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十一)市公安局牵头的工作
  256.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257.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258.完成市区新建整合视频监控工程建设。
  259.加大反恐工作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十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配合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落实的工作
  260.开展以“城中村”为重点的治安整治。
  261.推进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
  262.深入推进“平安临汾”、“法治临汾”建设。
  (十三)市总工会牵头的工作
  263.推进市奥体中心职工体育馆项目建设。
  (十四)尧都区政府牵头的工作
  264.打通3条断头路,加快中大街南延工程建设,启动华州路东延、迎春街南延等工程。
    265.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实施尧都西关社区、盘龙社区、尧庙镇郭村、刘村镇涧头村等城中村改造。
  266.加快涝洰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以上三项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
  (十五)尧都区政府和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牵头的工作
  267.建设市区通往机场的快速通道。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十六)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的工作
  268.全力实施好“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项目,重点推进城市环境整治及企业污染物减排、交通清洁化、绿色建筑、余热余压循环利用、产业低碳化等五大类42个典型示范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扈新起秘书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市长和常务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负责抓好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大厅、政府采购、政府驻外机构等工作任务的落实。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启动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全面推进“六大发展”的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扎实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认真执行“八项规定”,持续狠刹“四风”,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要围绕煤焦、土地、交通、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围绕教育、医疗、环保、社保、涉农等社会民生领域,围绕资源配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资金分配等关键环节,围绕行政审批违规问题和滥用审批权问题,制订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作为履职尽责的首要任务,加强领导,细化方案,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攻坚克难,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
  一、 强化目标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围绕总体目标要求和重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十二五”规划、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细化的、可操作的推进办法和措施,层层分解任务,目标责任到人,明确每项任务的具体时间和进度要求,确保抓一件成一件,件件有成效。
  二、 密切协同配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抓落实、相互支持促发展的强大合力,及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落实到位。任务分解中没有涉及到的市直单位,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做好本职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全面配合市直牵头单位,扎实抓好相关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
  三、 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对各项任务落实要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做到每月逐项检查、季度重点抽查、年中全面督查、年底严格考核,及时公布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市政府办公厅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要及时跟进,适时开展重大专项督查,对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加大择项核查核对和回访复核力度,对工作措施不力、目标任务落实不实、推诿塞责或缺报、漏报、虚报落实情况的单位,及时启动政务督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联动抓落实机制,进行责任追究。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3日印发
校对:常庆达                                                  共印2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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