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 >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临汾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3-06-04
文     号: 临政发〔2013〕4号 发布日期: 2013-06-04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字体:

临 汾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临汾市“十二五”教育改革和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临汾市“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4日


  临汾市“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从2011年至2015年,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遵循教育规律,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依照现代教育发展要求,解决制约临汾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实现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全面协调发展,推动教育事业整体迈上新台阶,努力打造人力资源强市。
  实现上述战略目标的主要标志是:
  1.教育体系得到完善,教育结构趋于合理。在我市义务教育基本普及、普通高中教育得到发展的基础上,重视学前教育、扩大职业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充实特殊教育、拓展成人教育、推进社区教育。
  2.教育设施普遍达标,教育手段显著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硬件设施合格率、达标率均达到或接近90%,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手段在教育教学中得到广泛应用。
  3.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素质教育要求得到全面贯彻,教育教学质量大幅度提升。学校管理科学严谨,学生全面发展,教育观念、教育方式、教育水平更适应培养创新人才的需要。各级各类教育位于全国中上游水平,走在全省先进行列。
  4.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初步实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加速优质教育资源配备,初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东西两山的教育落后面貌得到根本改观。山区与平川之间、城乡之间教育差距显著缩小,弱势群体教育需求得到满足和保障。
  5.全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教育贡献更加突出。到2015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和学前两年教育,初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明显提升,毛入学率达到40%;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0.3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10年提高50%。全市国民素质明显提升,一大批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成为临汾发展与创新的中坚力量,人力资源强市优势初步形成。
  (二)工作方针和推进策略
  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方针是: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改革创新,强市惠民。
  1.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2.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主题。要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加强和改进学校智育,转变教学观念,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要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开齐开好艺术类课程,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审美情趣和创造能力;要加强和改进劳动教育,要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3.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任务。把学校工作的重点和教育资源的配置集中到提高质量上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实施教育质量监测,开展教育质量评估,建立教育质量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发布制度,形成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4.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政策基本导向。促进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受教育者的教育机会公平,工作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弱势群体公平接受教育,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通过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向农村倾斜,统筹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向东西两山倾斜,统筹区域内学校协调发展向薄弱学校倾斜,统筹不同群体教育协调发展向弱势群体倾斜。
  5.把改革开放作为教育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继续推进和完善课程改革,积极探索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以扩大社会参与和公立学校制度创新为重点,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为重点,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增强学校办学活力。以调动教师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效益。
  6.把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推进策略。教育改革和发展必须立足市情、因地制宜、整体设计、稳步推进。要支持山区和边远农村加快发展,在新增公共资源、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对教育比较发达的县(市、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改革创新,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通过重点支持、先进区域带动和后进区域自身努力,缩小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从而实现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三)学前教育
  主要目标: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3~5周岁幼儿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0%以上,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逐步满足0~3周岁婴幼儿入托(园)需求,初步构建0~5周岁托幼一体化学前教育体系。
  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破除机制障碍,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5年,全市逐步形成以地方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为主导,以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和托幼一体化的学前教育体系。
  按照居民分布、人口构成、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幼教需求,统筹规划全市学前教育规模和布局:
  1.到2015年,市区、各县城区要建立起能够满足市区、城区适龄幼儿(含暂住人口)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幼儿园,入园率达95%以上。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公办幼儿园规模不小于市区、城区办园总规模的3/5。市区、城区公办幼儿园均应达到市级一类幼儿园标准,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均应取得办园许可资质并达到市级二类幼儿园标准。平川县城区达市级一类园标准的不少于本县城区幼儿园总量的20%,达市级二类幼儿园标准的不少于35%。山区县城区达市级一类园标准的不少于本县城区幼儿园总量的10%,达市级二类幼儿园标准的不少于25%。加快推进城市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工作。
  2.到2015年,农村各乡镇要建立起能够满足乡镇所在地适龄人口学前三年教育的幼儿园。有条件的地方根据需要可以建立保教性质的托儿所。乡镇所在地应有1-2所标准化的中心幼儿园,起到骨干、示范引领作用。乡镇中心幼儿园以公办为主体,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乡镇所在地其它幼儿园均应达到市级三类幼儿园标准。平川乡镇所在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不低于75%,学前两年毛入园率不低于85%;山区乡镇所在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不低于70%,学前两年毛入园率不低于75%。
  3.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后的富裕校舍,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到2015年,居住人口在千人以上的行政村原则上要达到村村有幼儿园的发展目标。平川地域的行政村实现满足学前三年教育要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不低于75%,学前两年毛入园率不低于8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不低于95%,幼儿园办园条件达到市级三类办园标准;山区行政村实现满足两年以上学前教育要求,毛入园率不低于80%,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达到四类标准;千人以下的行政村实现满足一年以上学前教育要求,毛入园率不低于90%。举办村级幼儿园主要依靠当地行政组织或社会力量,有条件的县(市、区)应予以适当资助。对适龄儿童较少的行政村可以采取村级之间联办幼儿园或在周边小学附设幼儿班的方式设置学前教育机构,保证3—5岁幼儿能够接受学前教育。
  (四)义务教育
  主要目标:
  大幅度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高入学率、高巩固率、高质量和全面、均衡、公平的发展目标。
  总体要求:
  针对制约我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的主要问题,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关注热点,全面提升,持续发展。
  1.基本消除辍学现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按照法定年龄按时入学、升学、毕业。小学巩固率达到99%,初中巩固率确保98%。
  2.以提升农村和山区教育为重点,初步实现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一城乡拨款标准,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农村倾斜的政策。统一城乡教师配置标准,向偏远地区农村倾斜。建立城市学校教师和师范院校高年级学生到农村支教机制。统一城乡学校建设标准,率先启动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等资源。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价体系和监测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3.关注薄弱区域和弱势群体,基本实现教育公平。着力缩小校际差距,加快推进薄弱学校改造,鼓励名校帮扶弱校,建立学校联合共同体,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着力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实行校际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制度。实行把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禁止义务教育阶段设置任何形式的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选拔性招生。基本消除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能够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完善义务教育救助制度。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一补”范围,并逐步提高“一补”标准;对边远农村及山区的寄宿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
  确保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以保障智障、视障、听障和语言障碍的少年儿童教育为重点,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平川7县达到95%以上,山区达到85%以上。
  4.推进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基本完成市区、城区班额标准化和农村学校规模化。依据全省“一核一圈三群”的布局框架和我市城镇化建设规划,加快市区、城区中小学资源整合和规模扩张步伐,新建居民区按每3000套住房设置一所小学、每5000套设置一所初中,与居民区建设统筹规划,同步进行。新建学校要按照标准化学校要求规划配套用地、留足发展空间,满足城镇化发展需求。到2015年,市区、城区所有初中、小学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和45人以内。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满足留守儿童住宿要求。到2015年,建设一批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
  5.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提高教师素质,规范办学行为,改革教学方法、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等多种途径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学校切实履行执行责任。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6.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基本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校舍建设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课程,配齐配足音、体、美和外语等各科教师。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保护学生视力。
  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师执教水平,提高课堂效率。要深化教师培训,整体提升教师队伍水平。
  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定期实施监测督导评估。
  (五)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
  主要目标: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15至17岁适龄人口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办学规模大体相当。
  总体要求:
  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广泛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高中教育办学体制。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不断增强公办学校办学活力和效益。积极鼓励行业、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活动。支持社会力量以非财政性资金举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市级统筹,整合教育资源,理顺管理体制,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高中阶段教育管理体制。构建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相互沟通、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加快职业高中发展步伐。到2015年,建成16所优质普通高中、17所特色高中、16所综合高中、15所示范职业高中、20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分类发展要求:
  1.普通高中教育
  发展思路:稳定规模,提高质量,形成高质量、多样化、可选择的高中教育格局。
  (1)稳定普通高中发展规模。按照整合资源,稳定公办,规范民办,健康发展的要求,通过对普通高中布局结构调整,合理配置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按照平均每10万人建一所普通高中的要求,到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稳定在50所左右,在校生规模控制在9万人以内。
  (2)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加强对学生学业、升学、就业、行为和心理的指导;解决山区高中、农村高中和民办高中办学方向不明确、教育质量不高和城市(县城)高中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
  (3)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办学模式多样化。允许山区高中、农村高中、民办高中招收职业方向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开展高一后、高二后分流教育改革实验,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
  坚持办学体制多样化。形成政府办学为主、公办与民办普通高中共同发展的格局。加强对民办高中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引导民办优质高中向标准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民办非优质高中向综合化或职业高中转型发展。
  促进高中发展特色化。公办优质高中和民办优质高中要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积极创办科技、艺术、体育、外语等不同特色的高中,解决学生创新能力薄弱的问题。
  (4)建设标准化现代高中。按照示范高中建设标准,改善普通高中校舍、设备、师资等办学条件。
  公办和民办优质高中要率先建设标准化现代高中,并带动其他公办高中朝着标准化现代高中方向发展。
  2.中等职业教育
  发展思路:扩大办学规模,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实训设施装备建设,提升教育水平,构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相适应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
  (1)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优化教育结构、增强教育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战略措施摆到突出位置,按照市场需求和当地产业发展要求,由市级统筹协调,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结构,使每一所中等职业学校都具有体现本校特色的强势专业。到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发展到50所以上,在校生规模达8万人以上。
  (2)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重点加强示范性职业高中、示范性技工学校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现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双提升。通过加强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社会能力培养,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就业竞争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3)探索多种办学模式。建立政府指导、行业企业与学校紧密合作的中等职业教育格局,探索与发达地区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机制。扩大职业教育资源、提升职业教育水平与活力。要充分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相结合,“订单、定向”培养与务农、转移教育就业相结合,落实国家“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的政策。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城市新型就业队伍及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促进劳动力转移。切实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标准,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六)地方高等教育
  主要目标:
  加快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发挥好地方高等教育对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
  总体要求:
  1.采取市校共建方式支持山西师大发展。
  2.全面提升临汾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规模和办学水平。
  3.完成临汾学院整体搬迁工作,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4.促进山西行政职业学院和民办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发展,为省属高职院校和民办高职院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5.由煤炭部门主办成立临汾安全生产技术学院,培养安全生产技术人才和合格管理人才。
  (七)继续教育
  主要目标:
  建立灵活、开放、多元的终身学习体系,广泛开展各类继续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实现全市每年成人教育培训总量60万人次的目标。
  总体要求:
  1.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促进各种学习的衔接与沟通。增强各级各类学校继续教育服务功能,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职业学校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多样的继续教育机会,鼓励中、高等学校实行灵活开放的学习制度,实行职前和职后、学历和非学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并举。
  2.明确继续教育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18岁以上常住人口每年参加各类成人教育培训人数城区不低于20%,乡镇不低于10%;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单位等组织达到总数的30%以上。60%的乡镇建成社区教育中心,全市社区教育覆盖率达70%,初步形成学习型社区的基本框架。
  3.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种、养、加工等农牧业技能培训工作。“十二五”期间,每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达到35万人次以上;加强对离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引导培训和转岗培训,每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完成10万人次;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在农村发展成人中、高等教育。
  4.建立以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的企业职工培训体系。适应临汾产业结构调整提升需求,职工达千人以上规模的企业,都要建立职工培训教育机构,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到2015年,职工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覆盖面要达到职工总人数的60%。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5.充分发挥临汾电大继续教育及现代远程教育的骨干作用。改善临汾电视大学的办学条件,通过教育资源整合,异地新建电视大学新校园,开通教育部与68所大学的视频互动教学网络教室,开通与中央电大、省电大、市电大和县级电大教学点的视频网络,建设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到2015年,使全市电大在校生由现在的6000人达到近万人。在此基础上试办电大研究生班。
  6.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创建有区域特色的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等组织;努力建立多元化的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活动。关注社区老年教育,社区老年教育普及面达到20%,农村老年教育普及面达到10%。
  7.注重家庭教育和家长教育,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努力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8.积极发展老年大学,努力为离退休干部、职工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平台,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三、重点工程
  从改善民生、建设教育强市的要求出发,投入专项资金,集中力量办一些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教育发展增添活力的实事,在关键领域和人民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上实现重点突破,着力实施“六大工程”:
  (八)基础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地方性配套资金投入和相关政策支持,落实国家校舍安全工程计划,两年内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改扩建工程;根据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规划,三年内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卫生设施、图书资料等项缺口;解决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缺乏问题;为农村学校特岗教师、城区交流到农村学校教师配套建设宿舍。到2015年,力争使全市75%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规定的办学标准,实现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基本均衡,使学校成为群众满意、家长放心、学生安心的地方。
  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突出解决好新课程设置、教育装备删旧补新和落实新的管理机制与办法等关键问题。到2012年,平川所有高中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山区高中达标;到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全部达标。
  (九)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程
  根据城镇化推进要求,适应城乡之间适龄人口比例的变化,义务教育阶段要逐步调整农村教育资源,适度增加城镇学校,有计划、分步骤地扩大市区、城区中小学规模,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城镇中小学,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学规模不合理、师资水平不高、教育质量低下和城区中小学班容量过大、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十二五”期间,临汾市区要通过新建、置换和改扩建,完成13所小学、4所初中的建设任务;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小学217所、初中93所;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实现校校无危房,乡乡无弱校,学生留得住、学得好;使无序“择校”和过度流动问题得到解决;城市义务教育规模显著增加,市区和县城中小学班容量过大问题彻底解决,农民进城务工子女有学可就,基本满足城镇化发展要求。
  按照稳定规模、提高质量的要求,稳定平川公办普通高中,做强山区公办普通高中,调整、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平川普通高中要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全面提高质量,办出学校特色;山区普通高中在努力提高办学质量的同时,合理设置轨制,学校办学规模满足本区域60%适龄人口入学需求。民办普通高中,要本着“控制数量、分类指导、扩大单体、提升质量”的原则进行整合。到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数量稳定在50所左右,办学规模稳定在560轨左右,在校人数达8.5万人。
  (十)特殊教育普及提升工程
  为确保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促进教育公平。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满足需要的原则,以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造为重点,努力推进特殊教育普及提升工程。
  本规划期内,将重点完成特殊教育“双十工程”。即平川7县(市、区)连同市直共建设10所(30万以上人口县1所,60万以上人口县2所)特殊教育学校,山区10县各建一个特殊教育班,完成市特殊教育学校、市聋儿语训中心和侯马特殊教育学校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套工作。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基本满足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教育、民政、卫生和残联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创办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教育训练机构,进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试点,逐步开展0-3岁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学校,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提高特殊教育办学层次,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市特殊教育学校要附设职业教育高中部,科学设置专业,满足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充分开发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让学生掌握良好的劳动技能和职业技能。普通高中也可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有条件的县(市、区)新建特殊教育学校要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十一)农村幼儿园建设工程
  为实现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区)要制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和师资,充分利用国家支持中西部农村建设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契机,落实建设资金,安排办园场所,扩充幼教师资,重点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在市区、城区兴办89所一类幼儿园,在乡镇所在地兴办167所中心幼儿园,在行政村兴办625所三类以上幼儿园,实现市区、城区和乡镇所在地满足学前三年、农村满足学前1-2年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到2013年,平川7县和经济发展较好的山区县率先普及“满三”教育;到2015年,全市幼儿园由2010年的1481所发展到3000所以上,城乡新建和改扩建100所标准化幼儿园,力争实现适龄幼儿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5%、学前二年毛入园率8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0%的目标。
  (十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根据国家“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的政策要求,着眼于培养技能型劳动者和专业技术人才,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育。要多渠道筹资、多形式办学,大力提倡校企联合、内外联合、订单培养、长短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到2015年,全市要建成可容纳8万人的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劳动技校,使普、职招生规模接近1:1的比例。力争有10所职业高中学校进入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有10所职业高中学校成为省级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有5-7所职业高中学校进入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序列,有1所符合本市经济发展需要的技师学院。
  调整完善专业设置,培养实用型技术人才。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服务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传统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开发为方向设置专业,培养高素质的实用型技术人才。“十二五”期间,重点围绕侯马的装备制造业,曲沃、翼城的冶金产业及煤焦产区的产业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增加电子、机械等新型专业。要以临汾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组建临汾职业教育集团,发挥其专业优势,引导各县(市、区)职业教育合理设置专业,提高办学效益。
  完善职教设施设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训设施装备和实训基地建设,依托行业和企业建设一批集约式公共实训基地,满足学生实验、实习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公共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交流竞赛活动服务机制。到2015年,要建设30个装备先进、设备对接产业、技术对接企业,具备教学、实训和生产等多种功能的省级实训基地。利用国家组织对10万名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进行技能培训的契机,对在岗教师进行技能培训。从企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鼓励支持特色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鼓励高中实行分流,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稳妥地打通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升学壁垒,搭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衔接沟通的桥梁。探索职业教育与本科专业教育的衔接沟通机制。
  (十三)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提升工程
  1.支持山西师大的发展。一是规划解决师大发展的建设用地,支持山西师大打造成全国同类领先院校。二是为师大在人才引进、专业发展、周边环境和生活保障方面提供尽可能的协作与服务。三是通过市校共建,调动师大为地方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服务的积极性。支持师大参与市、县两级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发挥好师大宝贵的智力优势和人才优势。
  2.提升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水平。立足本地,以区域发展需要的专业为主体,以培养可持续发展的高技能实用技术人才为目标,将其办成能为区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省级一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扩大办学规模,补充“双师型”教师,完善实训设施,建立实训基地,并依据人才市场需要适时调整和新增专业。到2015年学生人数达到9000人,在原有的基础上增长61%。
  3.完成临汾学院新校选址和建设,使临汾学院办学条件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独立专科学校建设标准,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通过整合或置换临汾学院三个校区资源,加快新校选址和建设步伐,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新山西师大临汾学院。
  四、保障措施
  (十四)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1.改革和完善经费投入体制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各级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逐步提高。
  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不断完善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缩小城乡、校际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差距,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区新建居民区要按照国家规定规划建设配套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建立均等化义务教育经费分配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农村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倾斜,同时保证山区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通过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合理分担办学成本、鼓励社会捐赠、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取得收入等多种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建立标准拨款与绩效奖励结合的非义务教育经费分配制度,增强竞争性。公开各级政府教育经费分配标准和办法,提高透明度。
  2.依法增加政府投入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和2%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
  建立各级政府教育投入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促进经费来源多样化
  鼓励社会力量办教育。税务部门要按国家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县政府应将上级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用于义务教育。
  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4.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用公用经费支付教师的奖励工资、津贴、福利,严禁用公用经费还债和搞大型基建项目,保证公用经费用于教育教学、办公和教科研。加强学校预算管理,严格大额经费使用集体决策制。建立经费使用效益和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和问责机制,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加强社会监督。
  加大审计力度。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大额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提高经费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制度,规范学校收费管理。
  (十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总体目标: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适应现代化教育要求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工作思路:突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调整队伍结构,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有序流动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教师队伍建设要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建设五个重点。
  重点解决:教师数量不足、素质偏低、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问题;教师队伍不稳定、无序流动问题;教师队伍中存在师德不高、师风低下问题;教师队伍的分布结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2.将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
  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使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爱岗敬业,奋发进取,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以促进教师成长为目标,大力弘扬广大教师“热爱临汾、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精神,显著提升学生和社会对教师的满意度,树立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加强教师的教风和学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兼课;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占用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生补课;推销课外教辅资料;学术腐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不良现象。
  加强对教师师德建设的管理与领导。引领全体教师形成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教师的师德和教风、学风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师德问题举报箱和公开监督电话,接受学生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要大力开展评选“师德标兵”活动,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力量,以典型推动工作。
  3.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学历培训和在职进修,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2015年前,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要达到100%。在此基础上,逐步使幼儿教师具备幼师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85%具备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70%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平川普通高中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达15%左右,其余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硕士研究生学历达5%左右,高校新补充的教师必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加强师范院校建设,加大对师范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强山西师大临汾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吸引优秀学生从教。
  创新培训模式,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建立职前与职后贯通、学历非学历并举、校本与远程教育结合的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教师进修院校的作用,依托高等师范院校,加强校长、班主任、骨干教师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的培训。积极推广安泽县与山西师大顶岗支教培训教师的经验。“十二五”期间,要借助国家教师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山西师大和临汾学院教育资源,认真做好五年一周期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
  充分发挥各级教研员的作用,加强校本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创新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改变农村教师缺乏、教师队伍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和代教过多的状况。选聘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山区继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
  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建设为重点,提高高等院校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优秀中青年人才计划,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加强幼儿教师的专业化培训工作。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实行持证上岗,提高保教质量。农村幼儿教师暂时不足的可通过小学富裕教师专业培训后补充。
  4.改革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
  加强教师编制和职务管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和职务结构比例标准,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倾斜。
  要以区域内实现均衡为工作重点,推进区域内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和优质教师资源共享。城镇教师职务晋升需具备必要的农村从教经历。
  全面推行校长选拔、教师聘任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的用人机制。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任职标准,完善选拔任用制度,推进校长职业化。教师实行全员聘任制,完善教师考评办法。建立不合格教师退出制度和教师资源储备制度。
  5.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切实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落实好义务教育教师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奖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设立边远农村地区教师特殊津贴。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补贴标准。设立农村教师奖励基金,对长期在农村从教、表现优秀的教师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
  6.树立典型,造就一批教育专家
  鼓励教育思想、教育实践和教育理论创新,支持教育教学、办学模式改革和区域教育综合改革实验,营造有利于教育家成长发展和教育家办学的环境。广泛开展“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表彰活动。在广大教师、校长和管理者队伍中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懂得教育规律、潜心办学、甘于奉献的教育专家。总结推广教育专家教育教学和办学经验,充分发挥教育专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为推进教学领域的改革,大力开展“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
  (十六)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1.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按照统筹规划、普及提高、融合集成、支撑创新的原则,提升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到2015年,基本建成遍及城乡、覆盖所有学校的信息基础设施,形成支撑教育现代化的知识共享渠道和机制,为教育创新、提高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奠定技术基础。
  2.加强教育信息网络建设
  到2015年,初步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要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全市普通高中建立校园网。
  为每一所职业学校按标准配齐信息技术设备,建成校园网和网上教学、实训平台。
  全面推进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教学、科研、管理、文化与生活的信息化。
  加快构建继续教育、社区公共教育信息网络体系。
  3.加强教育资源库建设
  建立全市学校、教师、学生数据库,各县(市、区)要基本建立教育电子政务办公内网、业务外网、门户网站、基本数据、信息资源库和可视化协同工作系统,促进教育信息和政务公开,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库建设,建立名师、特色优秀学科和公选课程教学资源库,开发优秀教师教案、多媒体课件和教学视频数字化教学资源,使教师和学生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师生都能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强化教育信息网络和信息资源的应用。全面开放各类教育教学网络资源,方便教师教学科研、学生自主学习和公众终身学习。
  4.提高全民信息素养
  加强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养,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加强学生信息技术教育,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强计算机应用、软件技术、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加强信息技术普及教育,提高全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增强应用网络技术的社会责任感。
  (十七)推进依法治教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各级政府要按照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完善教师和学生行政申诉制度,依法维护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是: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加强学校制度建设,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加强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监督。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律素质。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
  广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活动,探索依法治校的新模式。
  3.完善督导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和稳定的专业化督学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强化监督力度,严格落实问责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政府和学校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实行问责制。建立健全各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育和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报告教育情况,接受人大监督。
  2.加强学校党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好党支部坚定方向、推动发展、引领思想、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作用。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大学生和高职称高学历人群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工作。
  3.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领导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和政治修养,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重视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培训。
  4.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
  建立健全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教育系统各种不正之风。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
  5.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和谐校园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制定和谐校园创建规划,开展“和谐校园示范校”评选活动,培育良好的校风、学风和教风。重视校园景观和校园人文环境建设,建设体现时代要求和学校精神的校园文化。
  加强和改善学校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合格公民教育,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掌握社情舆情,做好应对预案,注重从源头排查和化解不稳定隐患,妥善处理各种事端,有效解决好各种矛盾和纠纷。加大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和改进校园网络管理,形成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4日印发
  
  校对:乔春娟           共印200份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政府信息化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39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