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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3-05-23
文     号: 临政发〔2013〕3号 发布日期: 2013-05-23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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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汾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临汾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
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临汾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3日


  临汾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
  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


  为全面部署推进“十二五”后三年我市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根据《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省总体方案》)、《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结合临汾实际,对《临汾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2—2015年)》(临政发〔2012〕22号)进行了修订,特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按照《省总体方案》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部署,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围绕“新型工业大市、区域中心城市、中西部经济强市”建设目标,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驱动、先行先试、大胆探索,通过实施“5335”重大任务,努力破解制约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障碍,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全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初步建立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制度体系,率先走出资源型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统筹转型发展和综合配套改革,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
  ——坚持示范引领,点面结合。遵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一般规律,注重试点先行,及时总结推广。
  ——坚持多方联动,合力攻坚。加强各层级的联络与沟通,建立健全省、市、县合作机制,形成合力,攻坚克难。
  ——坚持远近结合,分类推进。对转型综合配套改革任务中条件成熟的加快推进,对有待探索的先行试点,对需上级支持的积极争取,对条件不成熟的强化前期研究。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协调服务;提高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产业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提高,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200亿元,年均增长20%;地区财政收入达到320亿元,年均增长15%;与2010年相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合物、氨氮、烟尘、粉尘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2%、10.1%、14.9%、12.96%、8.3%、9.3%。
  到2020年,综合配套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产业体系初步形成,资源型产业改造提升取得明显成效,接续替代产业和服务业比重显著提高,经济对煤炭资源的过度依赖明显降低。
  二、重大改革
  (一)创新产业转型促进机制
  1.理顺煤炭等矿产资源有偿获得开发利用体制。强化煤炭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和矿业权管理。提高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标准。完善煤炭等矿产资源矿业权按市场原则有偿取得制度,除国家规定情形外,新设立的矿业权原则上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价款收益地方留成部分除用于资源勘查、保护和管理支出外,主要用于支持转型发展、改善民生和分离国有矿山企业办社会职能。(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2.创新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补偿、获利回馈收益分配体制。综合考虑所有者权益、生态环境治理成本、企业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统筹兼顾国家、地方、企业等各方利益,探索建立煤炭等矿产资源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对资源开发地区进行合理补偿,并回馈发展民生社会事业。(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3.推进煤电体制改革。统筹煤炭和电力两个市场建设,推进煤电联营,促进煤电一体化发展,鼓励长期合同,创新交易方式,构建和谐煤电关系。(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4.健全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推进机制。完善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资源型经济转型各类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制度,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类服务业等接续替代产业的投入力度。完善煤炭企业转产发展资金政策,逐步在非煤资源型企业推广建立转产发展资金制度。(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5.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创新国有资本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国企信息公开方式。(牵头部门:市国资委)
  6.建立衰退产业退出援助机制。依法对资源枯竭的矿山实施破产和关闭。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确保衰退产业平稳退出。(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7.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开展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理顺园区与各级各部门的关系,强化园区管理机构在规划引导、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职能。探索建立企业和项目在各类园区之间转移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打造一批空间集中开发,资源集约利用,产业集群发展,服务集聚配套的循环经济园区。(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8.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建立工业废弃物处理认证等制度。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对循环经济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制定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产品资源消耗标识制度。(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二)完善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9.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补偿机制。巩固完善煤炭开采生态环境综合补偿机制,将其推广至非煤矿山企业。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效果和生态环境修复评估制度。探索构建资源加工转化企业环境综合补偿机制,完善跨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构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损耗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10.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修复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机制。健全矿产资源开发“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处置”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实行矿产资源开采、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监测、评价与考核。(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11.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责任机制。实行环境风险评估和污染损害鉴定,建立环境损害赔偿金制度,构建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应急体系。推进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12.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创新市场化投融资模式,明晰和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投资权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环保设备设施融资租赁业务。(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13.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制度改革。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区域环境承载力,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政策。(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14.推进污染者付全费制度改革。建立排污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排污费使用管理,足额补偿环境污染损害。探索建立高污染行业环境风险保证金制度。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15.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市场化改革。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政策,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制定排污权抵押贷款、政府排污权储备资金管理办法。(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16.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落实水、电、煤、气、热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全面、规范地将矿业权取得、资源开采、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安全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退出和转产、改善民生等费用列入资源性产品成本构成,实现资源开发外部成本的内部化。(牵头部门:市物价局)
  17.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推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造林直补、林权流转、林木采伐制度等配套改革。(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18.深化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研究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和水权有偿转让,探索建立水权转换和交易制度,适时开展跨行政区域水权交易试点。(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三)改革创新城乡统筹体制机制
  19.创新“五规合一”规划统筹协调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探索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编制协调机制。在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率先开展“五规合一”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20.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配套改革措施,保障新落户人员在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权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改革依附于户籍管理制度的城乡差别的相关政策。(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21.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有序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牵头部门:市农委)
  22.探索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促进机制。加强规划布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四)加快社会体制改革
  23.完善就业促进机制。统筹工商、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强化产业规划、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就业创业。(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构建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机制。打破城乡界限,破除地域、户籍、行业等制约,实行平等的就业准入,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工资增长、社会保障和劳动权益保护制度。(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探索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待遇水平。(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选择就业培训、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探索以项目为载体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模式。(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27.探索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整合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跨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异地就医协作机制,逐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稳步推进总额付费方式改革。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体系。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健全多层次保险体系。探索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8.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整合教育资源,改革办学体制,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开展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培养模式改革等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29.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改革,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强化基本医疗服务,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向县级公立医院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覆盖。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进入卫生领域。(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30.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统筹城乡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农村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1.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完善公民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五)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32.深化科技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设立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创新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企业投入为主体,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新型科技投融资体系。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业务。推动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入股创办企业。(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33.建立企业研发费用提取积累机制。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10‰提取研发费用,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规范研发费用管理和使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设备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34.深化资源税费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各类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综合改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35.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配合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完善财政奖励激励机制。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分类规范专项转移支付,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36.改革和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探索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和动态监控。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37.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产业调控机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发展。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征收比例,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利润合理共享制度。(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七)加强金融创新和改革
  38.健全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机制。实施财政补助、贴息或奖励,鼓励企业通过首发上市或借壳上市、增发、配股、发行债券、中短期票据、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融资。建设场外交易市场。(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39.创新金融机构资金投放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激励机制。引导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参股保险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与重点企业、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合作。(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40.完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促进机制。发展壮大创投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政府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壮大创业投资业,加大对高成长性、创新型、科技型创业企业投资。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地方城镇化建设等。(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41.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扶持机制。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业务保险。通过资本金注入、成本费用补助、风险补偿等方式,扶持培育一批大型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导促进融资担保业做大做强,开展担保业务创新。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作用。(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八)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
  42.深入推进用地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推进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整合利用试点。(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43.加快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入股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试点。(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44.改革农村土地征地制度。规范征地管理,适时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确保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权。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45.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减少审批环节。建立土地利用规划评估修改制度,对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行差别化管理。(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46.建立跨区域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机制。研究制定补充耕地投入和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使用办法,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域补充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47.建立土地开发整治多元投入机制。保障民间资本投资主体参与土地开发整治的平等权利和合法收益,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土地开发整治,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土地开发整治多元投入机制。(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九)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48.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推进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有机统一的权力运行机制。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改制。(牵头部门:市编办)
  49.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牵头部门:市编办)
  5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下放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审批公开,实施电子监察,推行“阳光审批”。完善转型项目审批机制,探索链条式、基地式和园区式审批。(牵头部门:市监察局)
  三、重大事项
  (一)产业转型
  1.推进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分工、科学布局”原则,充分发挥沿汾地带区位、产业、城镇化优势,围绕打造新型工业引领区、现代城镇精品区、高效农业示范区和文化旅游核心区,以生态为亮点,以资源为基础,以园区为依托,以项目为支撑,以大企业(集团)为载体,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各具特色的产业板块和集群。用5到10年的时间,把北起霍州、南至侯马的沿汾河区域建成汾河景、工业带、城镇群交相辉映,新型工业、现代城镇、文化旅游、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示范区和引领区。到2015年,汾河经济带内人口力争达到300万左右,经济总量占到全市的80%,园区经济占到全市经济总量的60%,带动东西两山全面振兴,形成“沿汾崛起、两翼齐飞”的新格局。(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2.深化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继续推进和完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加大对保留煤矿和资源整合煤矿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以建设“两型三化”(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矿井为重点,加大技术、设备投入,全面实现煤炭开采机械化、集约化,矿区煤炭资源回采率达到50%以上。坚持“采气采煤一体化、高效利用”的基本原则,以大企业为龙头,加快推动煤层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实施变输煤为输电战略,推进煤电一体化,加快热电联产步伐。推动煤炭产业与焦化、冶金、精细化工等产业融合,实现资源由简单开采转向深度开发。到2015年,全市煤矿数量控制在129座左右,煤炭生产能力达到1.1亿吨左右。(牵头部门:市煤炭局)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园区建设。按照“高起点、新型化、全循环、规模化”的原则,依托中煤、山焦、三维、光大、永鑫等大集团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加快煤化工园区建设。围绕“肥、醇、醚、烯、苯、油”等特色产业链,搞好产品延伸,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大力发展焦炉煤气制甲醇、二甲醚、合成天然气等基础化工产品及烯烃、乙二醇等高附加值化工产品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加快推进粗苯精制及下游精细化工产品项目建设。联合重组和升级改造全市钢铁企业,加快钢铁产业的资源整合,推动企业向循环型钢铁企业转型。到2015年,基本建成曲沃、翼城、襄汾、尧都区的环塔儿山、二峰山钢铁集群基地。发展铜、镁、海绵钛等有色金属冶炼,促进冶金产业的集群化发展。(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4.加快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按照“技术自主化、设备成套化、制造集约化、服务网络化、加工精细化”要求,以延长产业链、提高技术含量、培育重点企业和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实现装备制造业向整机装配发展,建设全国有影响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强跨区域合作,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路线,在专用装备、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寻求突破与发展。建设侯马、尧都、翼城、襄汾、洪洞、蒲县铸件生产集聚区,推动铸造工业的集聚发展,建成全国重要的铸造基地。加快独立炼铁企业转型铸锻造产业,鼓励企业引进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战略投资者合作发展装备制造业。培育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推动产业竞争力的提升,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到2015年,全市铸造能力达到500万吨,打造装备制造业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1家、50—100亿元的企业1—2家、10—50亿元的企业3—5家。(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5.提升高新技术转化能力,发展壮大新兴产业。依托我市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实现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前景好、可持续、效益高的新兴产业,努力建设光电、中医药、纤维、高岭土等高新产业集群。加强技术交流和转化,成立新兴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大力推进LED光电材料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钕铁硼磁性材料、高岭土及其它新材料。加大对新兴产业领域高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新医药品种研究开发,建设侯马市医药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生物制药,建成山西省重要的医药研发中心。(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6.发展新型材料工业,推动建材产业升级。以“集约化、多元化”为出发点,加快建设新型水泥、墙体、陶瓷等新型材料工业,推动建材工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淘汰水泥行业的落后产能,控制总量,有序发展,加快推进在建水泥(熟料)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水泥行业准入管理工作。鼓励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纯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等节能改造。支持煤炭、电力、冶金企业进行煤矸石、粉煤灰和炉渣等大宗工业废渣的再利用。大力发展节能、绿色、环保材料产业,加快各类先进的化工材料、特种合金材料及特有资源的产业化开发。积极发展日用陶瓷、建筑陶瓷、工业陶瓷及功能陶瓷。到2015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比例达70%以上。(牵头部门:市经信委)
  7.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做强现代农业。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打造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相结合的综合示范园区。以西山百万亩水果基地、百亿元产值“双百”工程为龙头,加快“四个百万亩”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到2015年全市“一村一品”专业村达到1000个以上,省级“一县一业”基地县达到8个。提高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做精做强特色食品深加工项目。保护、扶持传统食品和具有临汾特色的老字号,培育、发展一批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区域品牌产品。加快企业与研发机构的联合,提高大型食品企业对农产品基地的辐射带动力。引进先进装备、技术、工艺,提升加工、包装、保鲜、存储等产业链环节的技术水平,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牵头部门:市农委)
  8.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房地产业、信息产业等,提高服务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以构筑“文明古尧都,魅力新临汾”为主线,以创建中国旅游目的地为目标,整合旅游资源、创新投资体制,建设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旅游目的地、晋南地区最大的旅游集散地。以建立侯马和尧都区商贸中心、中部五个平川重点县市商贸中心、东西10个山区县城及重点中心镇商贸点为重点,形成中、东、西部三个商贸经济区。积极推进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培育发展新型技术服务。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经营集约的大型物流园区。重点建设以侯马、尧都为中心的黄河金三角区域现代物流基地,大力推进山西国际陆港园区、临汾城南煤焦物流中心和城北轻工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到2015年,形成以侯马和临汾市区为核心,其余县城为节点的现代物流体系。(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9.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加大政策、资金、土地、人才等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民间资本市场准入范围,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对民间资本全部开放,重点鼓励和引进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文化产业等领域,鼓励和支持煤焦、钢铁等资源型产业领域的民营企业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搭建民营企业转产转型服务平台,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牵头部门:市中小企业局)
  (二)生态修复
  10.加快汾河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实施汾河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对霍州至侯马段汾河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对汾河尧都、襄汾、霍州、洪洞城区段和市区段实行精品治理;对辛置、赵城、甘亭、里村等13个沿河小城镇镇区段实行一般治理;对远离城区河段实行粗放治理,提高汾河治理段抗洪能力,构筑临汾市中轴线上的绿色带和生态带。(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11.加强东西两山生态建设。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继续实施浍河、昕水河、沁河、涝洰河等流域的水土流失治理、水源涵养林建设和保护工程,构筑以河流水系、沿岸绿化为主要框架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加大对森林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保持生态平衡。继续推进煤矿沉陷区治理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构建东西两山生态安全战略屏障。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园区建设,不断改善贫困山区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12.全面推进污染治理。开展对电力、焦化、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污染源的全方位治理,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使工业治污模式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转变,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实现低消耗、低排放。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建设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13.大力开展造林绿化。继续实施国家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天然林保护和吕梁山生态脆弱区建设工程。大力推进以东西两山防护功能为主的绿色生态屏障工程、以矿区为主的绿色生态恢复工程、公路河道两侧绿色廊道工程和平川区农田林网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每年营造林30万亩以上,全民义务植树600万株以上。到2015年,完成国家造林绿化面积90万亩以上,公路两侧宜林荒山绿化率达到80%。全市80%以上村镇林木覆盖率达到20%以上,全市新增林地95万亩,达到973万亩,森林覆盖率年增长1个百分点,达到32%;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增加2平方米,市区绿地率达到40%;30%的县(市、区)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三)城乡统筹
  14.加快临汾城市群建设。加快尧都、洪洞、襄汾“一城三区”同城化建设步伐,抓住中南铁路出海大通道及大西客运专线等建设机遇,强化其连接南北、沟通东西的区域地位,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打造综合性组团式城市,建成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西部地区具有辐射力、影响力的新型工业基地和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城。加快完善临汾市区河西城市道路网络,拉开城市框架,把河西新城打造成一个集文化休闲、教育居住、物流客运、商业金融为一体,人口25万左右的现代化新城。同时,加大对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99个城中村、城郊村的改造力度。到2015年,临汾城区人口达到100万人左右,城市群总人口达到150万人,初步建成生态安全、生活舒适的环境友好型城市。(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推进侯马曲沃一体化建设。加快“侯马—曲沃”一体化进程,推进侯马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按照“市区一体化、市县同城化”思路,积极推进“侯马—曲沃”同城化发展,“十二五”后三年同城化建设基础设施、同城化布局工业园区、同城化安排公共服务。加强与新绛等县跨行政区域的联系与协作。到2015年,侯马曲沃一体化城镇人口达到55万人,建成南北连接临汾、运城,东西向晋城、河南、陕西延伸的综合性交通枢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晋南重要的现代物流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和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牵头部门:侯马市政府)
  16.加快推进城镇建设。实施“大县城”战略,加快其余十二个县的建设,形成以工矿型、轻型工业和旅游业为主导的各具特色十二个片区中心。继续适时调整行政区划,促进中心城市进一步发展壮大。择优培育重点发展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具有一定吸引力的中心镇和特色镇。按照“五建设两整治”(即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中心街市、居住社区等五项建设,镇区景观风貌和环境卫生两项整治)的要求,到2015年,建设19个经济繁荣、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吸引带动能力较强的重点中心镇。(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完善以工补农特别是以煤补农机制,不断完善支持“三农”工作的政策体系。逐步实现电力配网与调度自动化,基本实现城乡同网同价,新建和改造农村供水工程,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牵头部门:市农委)
  18.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不同功能定位和要求,进一步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严格土地用途管理。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配置和引导公共资源、生产要素,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按照主体功能区的总体要求,调整和完善开发结构,优化产业空间、城市空间布局,努力形成区域分工合理、区际良性互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四)民生改善
  19.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以大宁、永和、吉县、隰县、汾西连片特困区为主战场,认真抓好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战,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2013年-2015年预计完成移民搬迁53732人,全市十个贫困县整村推进240个贫困村,完成劳动力培训转移1.7万人。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包村增收活动,筛选出全市大型企业160家,针对各县市区贫困村开展“一企一村”帮扶活动。(牵头部门:市扶贫局)
  20.积极促进充分就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限制,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积极推进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继续把再就业培训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政策扶持引导,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高就业稳定性。到“十二五”末,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5万人,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控制在4.5%以内。(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加快地方高等教育发展步伐,全力支持山西师大迁址新建工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升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水平,迁址新建临汾学院。广泛开展各类继续教育,办好学前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注特殊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到2015年,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99%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提高到12年以上。(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22.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大力发展补充保险,对城乡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到2015年,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5万人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万人。(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加快公共事业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张台地方铁路及一批铁路专用线和集运站建设。配合大西高速铁路、中南铁路出海通道建设,配套建设连接11个车站和站台的一级公路,实现与城市公交的无缝衔接。规划建设城际轻轨专线。完成临汾民航机场复航改造工程。到2015年,全市形成公路、铁路、航空立体交叉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创建百里汾河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临汾图书馆、临汾档案馆、临汾博物馆、临汾广电中心、临汾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等工程,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市17个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力争达到国家或省级标准。(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24.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市情的卫生体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到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5%以上,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标准,基本完成县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25.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高度重视和努力解决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努力从源头出发解决根本问题。在全市城市社区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在农村全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牵头部门:市政法委)
  (五)科技创新
  26.大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有机结合、以产品创新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建设,集成、整合各部门各地区的各类科技信息资源。推动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孵化器向企业化、网络化和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同全省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平台的联网,构建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立开放共享机制,发挥创新平台作用。构建科技文献数据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加大专利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的国际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27.强化创新人才支撑。充分利用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资源,开展技术交流,引进高层次人才,扩充我市智力资源,培养和聚集一批科技带头人。推进百名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引进工程、千名突出贡献人才激励工程和万名基层实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工程。(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对外开放
  28.“大开放,大招商”。树立“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理念,加强与省外,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各级政府、知名企业、商会组织、工商联、以及大的投资集团进行联络与沟通,拓展获取投资信息渠道。坚持引资与引技、引智和引进先进管理经验相结合,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谋求与国际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合作。(牵头部门:市招商局)
  29.推进贸易便利化。积极推进设立侯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强跨区域口岸合作,建立陆港航一体化链条,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和进出口货物通关速度,优化外贸进出口环节,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30.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加快融入晋南经济一体化进程,主动融入环渤海经济圈,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互动,推进黄河金三角、乌金三角经济区(晋、陕、蒙、宁、甘)经济合作。选择与国内外产业结构相似或互补的城市结为友好城市,开展形式多样、层次各异的合作交流,在更大范围、更深领域广泛参与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和竞争。(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四、重大项目
  按照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和投产“六位一体”的要求,围绕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和民生改善等领域,加强省级重大项目的策划和储备,建立市级重大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补充和调整。“十二五”后三年,分年度推出总计30个市级重大项目。其中,产业转型重点围绕煤化工、煤层气、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方面筛选布局项目;生态修复重点围绕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废弃资源产业化利用等方面筛选布局项目;城乡统筹重点围绕支持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率先发展、中心城市扩容提质、城镇组群发展、大县城建设、城乡一体化等方面筛选布局项目;民生改善重点围绕教育、卫生、文化、就业与社会保障,以及农民增收、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特困群众易地搬迁、乡村清洁工程等方面筛选布局项目。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电价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市级重大项目的扶持力度,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创新项目投融资、政府支持方式、工程项目管理等体制机制。
  五、重大课题
  围绕《省总体方案》部署的各项综合配套改革任务,针对制约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关键和重大体制机制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建立改革事项和改革举措储备库,为制定各类转型综改试验专项改革方案、争取上级重大政策支持、出台适应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政策措施奠定基础。重点在以下5个方面开展专题研究。
  (一)“五规合一”规划统筹协调机制研究。以“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为载体,将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进行有效整合,统筹考虑未来的总体发展规划,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使城市规划系统之间和各规划层级之间相互融合、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相互发展,实现“规划全覆盖,城乡一张图”。
  (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根据临汾市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和城镇化格局,充分发挥“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明确沿汾河两岸地区与其他区域的功能关系,规范我市国土空间开发秩序,合理布局我市经济发展空间,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四位一体”协调发展,为流域城市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一套崭新的模式。
  (三)资源型产业与非资源型产业均衡发展机制研究。着眼于促进生产要素在资源型产业和非资源型产业之间合理流动,重点围绕建立健全煤炭等矿产资源收益合理共享机制、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促进机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产业调控机制等开展研究。
  (四)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研究。着眼于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修复,重点围绕完善煤炭开采生态环境综合补偿机制以及构建非煤矿山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资源加工转化企业环境综合补偿机制、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损耗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等开展研究。
  (五)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促进机制研究。着眼于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重点围绕城乡公共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开展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的体制机制研究。
  六、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市级试点项目单位转型综改试验
  (一)各县(市、区)转型综改试验
  各县(市、区)围绕以下十个方面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任务,每年选择不少于一项任务,在市直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进度,予以重点推进。十个方面的任务分别为:1.创新“五规合一”规划统筹协调机制;2.深化户籍制度改革;3.推进用地管理制度改革;4.进金融创新;5.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6.创新“四化同步”(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推进机制;7.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8.创新就业促进机制;9.创新园区管理体制;10.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多元投入机制。同时,各县(市、区)还要在完成省市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选取一些制约本区域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突破,并明确推进一批县级重大改革、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
  (二)试点县(市、区)转型综改试验
  省级试点侯马市、市级试点尧都区要围绕土地管理制度创新、金融服务创新、民营经济发展、人才培养引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公共服务供给等体制机制改革任务,每年选择两项作为试点,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进度,通过先行先试,为省、市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创造经验。
  (三)市直部门转型综改试验
  市直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以破解制约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每年至少推出一项专项改革,研究提出具体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和任务,确定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力争当年取得突破,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全市推开。
  (四)市级试点项目单位转型综改试验
  根据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进展要求和改革需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每年推出若干个试点项目单位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专项改革。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临汾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组全面组织领导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和转型综改试验协调推进工作。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和试点项目单位要将转型综改工作放在统领地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协调转型综改试验各项工作。
  (二)完善细化改革方案
  全市按照“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年度行动计划”的滚动实施办法,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点面结合、整体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转型综改试验的目标、任务、要求等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下达。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提出本区域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配套措施,尽快启动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本部门的专项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配套措施,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三)强化法治保障

  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服务转型综改保障作用,建立改革风险控制和纠偏机制,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形成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改革试验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
  (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并深化省、市、县三级合作机制,争取在临汾先行布局改革试点;对重大改革事项和重大转型问题,争取上级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建立与其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沟通交流制度。建立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试点项目单位之间的工作沟通、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机制,通过市直部门与县(市、区)、试点县、试点项目单位建立工作指导合作推进机制,形成转型综改试验工作合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与合作,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各地、各行业、各领域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生动实践及取得的成就,加强转型综改政策解读和培训,营造推动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六)实施考核评价
  完善转型综改工作的督查和考评工作制度。将转型综改重点任务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健全落实考核激励机制,更好地发挥目标责任考核对转型发展的导向作用。建立改革综合评估制度,加强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分析,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23日印发
  
  校对:卫亚波共印2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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