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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临汾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40900012775903Q\2024—00011
标     题: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11-20
文     号: 临政发〔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11-2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主 题 词: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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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实施市委、市政府“强化创新驱动引领”决策部署,加快“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支撑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打造临汾创新驱动发展的总源头和总平台,采取“一核引领+双轮驱动+N区拓展”建设布局,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新材料三个重点产业,围绕产业发展、服务保障、机制创新、政策支持、人才引育,以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实现产学研贯通、促进“四链”融合为目标,推动“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高水平建设和运营,将更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为推动临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加快实现“三个努力成为”开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

到2026年,“晋创谷·临汾”初步建成,引进培育科创团队与企业不少于90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0家,全时入驻各类创新创业人员不少于800人,带动区内科创企业年营收突破5亿元;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不少于12个,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少于6家,孵化培育本地优质创业项目和科技成果不少于100项,推广科技成果不少于200项;设立总规模不少于5亿元的科创产业基金,举办科技论坛、产业峰会、产业对接大会、人才培训、投融资对接、项目路演等科创活动不少于20场,创新企业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四链”融合助推器“三大功能”初步显现。

二、建设布局

“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采取“一核引领+双轮驱动+N区拓展”的总体建设布局。“一核引领”,即依托山西电子科技学院,建设研发中心基地,汇聚各类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双轮驱动”,即依托临汾经济开发区,建设创新促进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支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N区拓展”,即在各县(市、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建设拓展区。

(一)研发中心基地。支持山西电子科技学院与“晋创谷·临汾”一体化建设,在学院布局建设“晋创谷·临汾”研发中心基地,开展“校企一体化办学”试点,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面向企业技术需求,做精做优电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等应用型学科专业,开展需求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型技术研发。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和行业领军企业,联合共建共享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承担省、市重大科研任务,开展学术交流和研讨座谈活动,打造“晋创谷·临汾”创新研发策源地,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转移转化提供高质量供给。积极对接中科院、电子科技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等,谋划建设电子科技大学(山西)研究院、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先进制造与智能装备产业研究院、柔性光伏器件先进制造研究院等平台。

(二)创新促进基地。依托临汾经济开发区打造创新促进基地,选择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办公区域,建设交流展厅、路演中心、共享会议室和科创企业(团队)集聚区等功能性空间,集中展示“晋创谷·临汾”核心优势、运营成效、重点企业等;建设综合性服务平台,设置“24小时”服务专员,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政策咨询、手续办理、技术交易、人力资源、金融支持等全方位、全天候服务;建设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遴选一批专业服务机构驻场,引育孵化科研团队和科技型初创企业;支持入驻企业与高校院所、投资机构联合组建机制灵活的创新研究院、联合实验室等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对接九三学社、中电标协、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机械总院、清控科创等,谋划建设“九临合作”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智慧矿山联合创新中心、临汾数字化转型推进中心、临汾低空经济产业研究院和临汾轻量化科学研究院等平台。

(三)成果转化基地。依托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新型工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面积10.4平方公里,已建标准化厂房总面积约50万平方米(空闲可用约12.1万平方米),打造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生产基地,支撑“晋创谷·临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重点支持数字经济(大数据)、智能铸造、智能装备、增材制造(3D打印)、光伏组件、锂电池、风电、储能设备、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落地投产。

(四)计划拓展区。“晋创谷·临汾”市级平台运营成熟后,将在尧都区、侯马市等科技创新基础较好、科技成果转化特色突出、对周边区域辐射引领作用强的县(市、区)建设拓展区。在符合“晋创谷·临汾”产业发展定位、办公场所和标准化厂房等硬件达标的基础上,突出当地优势产业,做到“一区一特色”,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共进”的发展格局。

三、产业定位

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晋创谷·临汾”将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新材料三个重点产业发展。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1.5G应用和工业互联网。围绕5G硬件设备制造、软件系统开发和5G应用场景,推动全领域全行业全产业链数字赋能和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示范,培育打造数智赋能工业示范标杆。

2.人工智能应用。加快智能芯片、智能语音、智能图像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机器翻译等人工智能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3.大数据应用。重点发展数据中心、传感器、智能终端等硬件制造,加快数据仓库、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研发,推动企业数据中心、算力中心建设。支持智慧矿山、健康医疗、装备制造、冶金、化工、现代物流等行业大数据应用。

4.信创产业。坚持“安全可替代”方向,重点布局PC、服务器等整机产品,持续强化整机集成能力;积极引进应用软件产业链、信息安全产业链和IT基础设置产业链,推进信创产业差异化、规模化发展。

5.智能医疗。围绕健康风险监测、疾病预测预警、疾病诊疗与康复等环节,加强基于医疗卫生健康大数据的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培育发展智能诊断、智能治疗、智能养老、精准微创手术机器人、智能健康服务等创新医学模式。

(二)高端装备制造

1.汽车及工程机械设备。重点发展汽车拆解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整车制造等产业,支持发展特种车辆及其他高附加值新型工程机械成套装备设施。

2.智能装备制造。重点发展基础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煤矿机器人、涂装机器人)、无人机、智能穿戴等,着力培育壮大智能装备制造及产品。

3.增材制造。重点培育3D打印增材制造创新产业,打造3D打印创新生态体系,促进增材制造装备的应用发展。

4.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电池、电解液、正负极电池材料等产业链条,加快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打造全省重要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生产基地。

5.低空经济。大力发展航空维修、航空运营、航空商务、航空体育、航空物流,加快形成研发、制造、应用、教育、会展等于一体的通用航空产业生态体系,布局“天空之城”。

(三)新能源及新材料

1.新能源。聚焦风电、光伏、生物质、氢能等新能源,围绕项目开发、设备制造、技术研发、检测认证、配套服务等,培育完善的新能源产业链条。特别是加快相关材料、装备、器件等配套能力建设,打造产业生态体系;大幅拓展特色应用领域,促进新能源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

2.储能。推动高功率密度、高转化效率、高使用周期的新型充换电技术、装备研发,突破高精度高性能的电池管理技术,重点发展储能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营。

3.半导体及光电新材料。发展高性能硅材料及化合物、蓝宝石和碳化硅等新型衬底材料,高纯度电子气体、光电子和电子元器件材料,推动电子陶瓷及基板、高性能封装材料、LED照明发光材料和纳米电子材料研发生产。

4.锂电池材料。围绕锂电池研发、生产和应用,加强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芯制造等技术攻关,构建锂电池“材料-生产-回收-集成再利用”循环产业体系。

5.先进金属材料。研发生产高性能专用钢、合金钢、工程用钢、特殊用途钢等新型钢材,加快铜基新材料发展,积极开发高强度钛合金、铝镁合金、铝锂合金等轻量化结构件材料,加快发展磁性材料。

6.碳基新材料。延伸发展碳基合成新材料、高端炭材料,加快突破聚乙醇酸(PGA)、聚己二酸(PBAT)、尼龙6/66、沥青基碳纤维、硅碳负极材料、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等先进碳基新材料产业化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应用。

四、重点任务

聚焦“人才+项目+成果”一体化建设,围绕产业发展、服务保障、机制创新、政策支持、人才引育,打造“晋创谷·临汾”建设发展全方位支撑体系,真正实现创新资源集聚、产学研贯通和“四链”深度融合。

(一)聚焦产业发展,引育孵化企业

1.做好产业规划设计。紧紧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及新材料三个重点产业,编制“晋创谷·临汾”空间利用、产业布局、公共设施、服务配套、运营管理等规划,制定年度建设发展计划,加强资源供给和要素配置,促进三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山西电子科技学院,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企业引育孵化。支持“晋创谷·临汾”绘制产业链图谱,建立与专业招商机构合作机制,精准招引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产业关键环节头部企业,并依托头部企业引入细分领域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协作紧密的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建立大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打造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促投局、市工信局、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心、市数据局,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鼓励在“晋创谷·临汾”创新创业。允许市内高校院所学生在一定时间内保留学籍,休学在“晋创谷·临汾”创业,并享受学校的创业资源和相关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职或离岗到“晋创谷·临汾”创办企业、兼职创新或参与项目合作,在职称评聘、岗位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权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山西电子科技学院,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运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4.组建高水平运营公司。学习借鉴省内外科技园区运营模式,组建“晋创谷·临汾”发展运营公司,吸纳一批懂技术、懂资本、懂产业的核心运营管理人才,优化管理服务流程,提升管理服务效能,促进平台持续健康发展,打造全链条、全周期的专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5.开展对接入驻全流程服务。设立入驻对接服务部门或服务专员,对有意向入驻的企业(团队),统一组织对接,开展调研参观、政策解读、洽谈交流、入驻考核等事项。对正式入驻的企业(团队),为其提供办公场地申请、商事注册、投融资对接、人事关系代理等全方位、多维度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打造共享实验室、公共技术实验测试平台、中试基地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入驻科创团队及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等创新服务,同时加强与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的合作,为晋创谷内创新主体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研发资源。(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山西电子科技学院,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建立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设立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线上线下科技成果展览展示、路演推荐、供需对接、评价交易等服务;加快建设技术经理人队伍,落实省级政策,将技术经理人纳入职称评定范畴,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8.链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链接知识产权、检测认证、技术交易、科技咨询、人力资源、法律、税务等第三方服务机构资源,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特别是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太原代办处临汾工作站、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临汾工作站作用,使区内创新主体就近就便享受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成果转化

9.重塑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重建“需求凝练—科研立项—评价监督”等完整闭环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特别是构建“政产学研用”共同参与的重大科技项目筛选机制,确保符合市场核心需求和未来趋势。推动市科技计划项目向“晋创谷·临汾”内企业倾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0.鼓励科技成果在“晋创谷·临汾”转化。加快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在“晋创谷·临汾”转化。支持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产生的收益由发明人与单位约定共享。支持高校院所在“晋创谷·临汾”设立专业化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山西电子科技学院)

11.建立“科技+金融+产业”一体化发展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在“晋创谷·临汾”设立科技支行、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等专营机构,创新开发特色金融产品。推动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提供科技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创新产品。引导社会力量在“晋创谷·临汾”设立投资基金,为科创团队和企业提供全方位投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人行临汾市分行、市科技局,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建立绩效评价和容错免责机制。与科创团队和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和目标责任书,约定考核期内成果转化的投入产出效益,按照年度绩效评价进行分类管理,形成良性循环。针对股权投资、科技信贷、融资担保等工作,设置符合科技金融业务特点及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的考核指标,建立容错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形成正向激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市政府办公室、人行临汾市分行)

(四)强化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生态

13.推动创新政策落地实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照省级“1+5”政策包,制定市级层面细化落实政策措施,确保入驻企业可享受省市区各项普惠政策及晋创谷专项政策。支持国家、省、市重大改革举措和地区优势政策先行先试,不断提升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山西电子科技学院,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4.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在市级政府投资基金下设立市级科技创新天使、种子投资子基金。采取拨转股、股转债等方式,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支持。创新“政银保担”合作模式,降低入驻团队、企业融资门槛。发挥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适当提高创新型企业补偿比例。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产业基金的配套资源,打造全产业链的产业集群发展生态。(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人行临汾市分行、市科技局,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5.实施创新产品优先采购。对于“晋创谷·临汾”内开发生产的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和国产化替代创新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和《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鼓励市内外企业采用市场化方式与“晋创谷·临汾”内科创型企业签订协议,实行定制化生产。大力进行应用场景挖掘、设计和发布,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6.深化科技创新合作交流。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中部地区及黄河流域省区市对接交流,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高效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推动“晋创谷·临汾”与国内领先科技园区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合作新模式、新路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促投局,山西电子科技学院,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深化产教融合,引育创新人才

17.建设产教融合基地。支持山西电子科技学院围绕全市转型发展需求,建设新型产业人才培育体系,遵循应用型人才成长规律,通过创新培养模式、特色课程资源、多元化应用平台,提高人才就业行业适应力;深化校企合作,建设大数据、信创、电子材料、高性能制造等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实习实训,鼓励支持实训项目提升为双创项目、就业项目、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山西电子科技学院)

18.强化创新人才引育。优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形成人才引用比较优势,构建“柔性引才、弹性工作”的人才引用模式和更加开放的人才引用新格局,吸引更多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鼓励省内外高校在“晋创谷·临汾”设立高校联络点和院士、博士工作站,建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领域学院(研究院),培育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山西电子科技学院,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9.提供“一站式”人才服务。支持“晋创谷·临汾”发展运营公司与市级人才工作部门一体化开展人才服务,在创新创业、人才安居、子女教育、健康医疗、配偶就业等多个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人才优惠“一键式”落地;衔接利用现有事业单位性质机构,为“晋创谷·临汾”引进人才代理人事关系。(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山西电子科技学院,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晋创谷·临汾”建设工作专班,负责拟定“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发展战略、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支持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山西电子科技学院负责研发中心基地建设,开展平台建设、学术交流、技术攻关等工作;市科技局负责组建第三方运营团队,承担“晋创谷·临汾”运营管理和创新促进基地建设,开展创新孵化、企业入驻、招商引资、综合服务等工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成果转化基地建设,配合第三方运营团队做好园区运营管理。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围绕方案明确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任务分解,细化时间节点,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建立权威高效的督查机制和考核体系,统筹各方资源,协调解决“晋创谷·临汾”建设发展中的各类问题。开展平台发展状况评估监测,及时识别问题短板,实施针对性举措,促进平台持续提升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用好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加强对“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定期组织召开“晋创谷·临汾”建设推进会、工作交流会、现场观摩等活动,加强业务交流,广泛开展业务合作。加强对典型运行机制、管理经验、建设成效的梳理总结,做好示范推广,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附件:“晋创谷·临汾”建设工作专班


附件

“晋创谷·临汾”建设工作专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强化创新驱动引领”决策部署,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将更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高质量谋划推进“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决定成立“晋创谷·临汾”建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工作专班)。

一、主要职责

拟定“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发展战略、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支持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加强市县联动、部门协同,推动“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统筹协调、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交流合作、金融支持、招商引资和宣传引导等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延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  云 副市长

        任利成  山西电子科技学院院长

成  员:李虎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邰惠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任  斌  市政府督查专员

        郑  磊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  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吉龙  市委统战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马  平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王小华  市科技局局长

        赵  华  市财政局局长

        牛福生  市教育局局长

        常立智  市工信局局长

        黄海华  市人社局局长

        崔玲玲  市促进外来投资局局长

        张东红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伊  宁  市数据局主要负责人

        宋新亮  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建礼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局长

        曹  斌  人行临汾市分行行长

        白建成  临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市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局长兼任。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统筹推进“晋创谷·临汾”相关工作,并定期向市工作专班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市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建设工作完成后,专班自行撤销。

相关附件: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pdf


相关解读: 【图解】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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