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通知公告

关于临汾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结果的公示

2023-12-27 来源: 临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临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食安办、第三方测评机构等对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临汾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1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市食安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357-2291875  

邮箱:lfssab@163.com

邮寄地址:临汾市常兴西街临汾市市场监管局618室

邮编:041000


附件:临汾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doc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政府信息化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39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