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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3-10-22 来源: 临汾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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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2日,临汾市人民政府修订印发了《临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2016年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17年出台《临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暂行办法》于2019年、2022年分别进行了两次修订,《实施办法》自发布以来,未及时依照2019年、2022年新修订的《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存在部分规定条款不合理的情况,政策时效性较差。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依照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新修订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实施办法》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修订主要考虑三点:一是充分与现有政策标准衔接。《实施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准入条件,准入流程,管理要求等。二是聚焦“准入难”和“准营难”问题,破除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实施办法》针对国家统一大市场国办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结合近年来典型事例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先进地区整治提升经验做法,围绕破除门槛、破除障碍、维护市场秩序“两破一维护”总体目标,指导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发展。三是贯彻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稳定有序发展出租车网约车。《实施办法》作为网约车准入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促进网约车市场发展的同时,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结构,达成统一发展。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办法》共七章,首先强调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原则,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原则。

第二章规定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运营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需要具备线上和线下的服务能力,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行政审批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发放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第三章规定了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的要求。网约车车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包括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申请、车辆类型、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性能等方面的要求。驾驶员也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包括合法从业资格、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章规定了网约车经营行为的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网约车平台公司需要提供服务车辆的合法营运资质和保险,保障线上和线下服务的一致性。网约车平台公司需要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服务质量承诺、投诉受理渠道、及时办结并回复,建立投诉处理相关档案,并接受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强调了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等不正当行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许可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经营区域的,应当报经批准。

第六章明确违反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依照《暂行办法》进行处罚,法律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附则明确了报废标准和文件生效年限。

相关文件: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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