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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03-02 来源: 临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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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现将临汾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八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阅览并下载(www.linfe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汾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地址:解放路市府街市政府大院西楼223房间;邮编:041000;电话:0357—2091485;电子邮箱:bgtxxgk@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345”发展战略和“12345”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坚持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渠道、依申请公开和政务舆情回应等方面成效明显,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突出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印发的《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1号)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重中之重,细化了权责清单、市场监管、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扶贫工作、社会救助、减灾救灾、就业创业、住房建设、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公开在各级各部门网站。

   (二)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综合要闻”、“部门动态”、“县市区动态”、“会议报道”、“市政府文件”、“办公厅文件”、“领导讲话”、“公告公示”等一系列专栏,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印发了《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6〕71号)规范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发布。二是运用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市设立了“临汾随手拍”平台,建立了“临汾政务在线”、“临汾新闻网”、“健康临汾官微”等微信公众号吉县设立了“今日吉县”手机报及微博、微信平台,蒲县建成了集政务大厅、政务服务、电子监察为一体的综合电子平台

(三)密切关注舆情,积极回应关切。一是依托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及时做好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的处理和回应。2016年,共转办临汾网情273期,舆情专报23期,刘予强市长亲自批示临汾网情47期。二是畅通“市长热线”,回群众诉求。“市长热线”开通运行以来,按照“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限时办结、过错问责”的要求,办理群众诉求事项。2016年,全年共受理诉求77725件。其中,电话受理77381件,微信受理72件,市长信箱受理56件,随手拍受理216件。三是规范做好省转办件办理。我市高度重视省政府转办的网民留言工作,不断健全优化网民留言督办工作运行机制,提升办理质量,夯实督办成效。2016年共办理省转办通知102件,办结102件,办结率100%。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增进社会认同。2016年,我市通过政府网站、临汾市新闻网、临汾市电视台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闻媒体,采取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消息。2016年,临汾市共召开24次新闻发布会,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医疗保险、就业创业、交通管制等进行了记者访谈,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了社会认同感。

(四)规范办理申请,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备案等环节,细化流程关键点,落实办理责任人,推进办理流程标准化。2016年,全市收到依申请公开74件,办结74件,办结率100%。为提高信息服务水平,我市将政务公开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对基层部门的政务公开考核监督。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有178人,兼职有582人,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有362个,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1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5248条,占3.8%;政策法规类信息6430条,占4.6%;工作动态类62305条,占44.8%;决策信息类4512条,占3.2%;行政职权类60631条,占43.6%(见表1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公报公开1505条,政府网站公开62587条,政务微博公开4500条,政务微信公开5460条,其他方式公开65958条(见表2)。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市印发了《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1号),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对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落实。

一是关于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信息公开。我市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取、放、调”的要求,承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三批次。共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02项,制定出台了《临汾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临政发〔2016〕27号)和《临汾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运行监督管理办法》(临政发〔2016〕28号),对权责清单作出相应调整,按法定程序审定后予以公布,目前共保留行政职权事项3056项。发了《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36号)文件,共保留11个部门依法实施的中介服务事项41项,以上所有下发文件都已在临汾市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开。

二是关于市场监管公开透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公开了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信息,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公布了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通过窗口平台宣传、组织学习培训等方式积极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山西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网”两系统在我市的应用,我市企业和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及时通过这两个系统进行归集和公示。

   三是关于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我市举办了“临汾市推进PPP工作培训班”,就PPP政策法规、业务流程、运作模式与管理要点进行解读,建立完善了PPP项目库,及时组织银行、企业与政府部门对接,对条件成熟的项目积极向国家开发银行等国有大型银行推荐,指导推动项目所在地开展试点,并通过政府网站、临汾日报等媒体公开。围绕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不断加大了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

   四是关于减税降费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公告栏、电子屏、“临汾地税纳税服务”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和税情动态,让企业及时知晓减税降费相关政策,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有序进行。2016年,全市共移交管护15550户,实现减免税收1.5亿元。围绕产业、行业及企业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工作任务,重点公开支持煤炭和钢铁行业脱困发展、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企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

   五是关于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脱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贫困退出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了年度减贫责任书、精准脱贫任务分解计划和扶贫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全市共公开扶贫政策、职能、工作等信息129条。

  六是关于社会救助和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兜底的原则,大力推进城乡低保信息的公开,农村低保信息各县(市、区)都在农廉网进行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均有版面上墙公开;县级民政部门也印有政策宣传小册子发给群众;市低保中心每年都在《临汾晚报》刊登专版,对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信息进行公开,方便困难群众了解政策,及时得到救助。

  七是关于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推进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LED显示屏等媒体和平台,采用专家解读、集中培训、咨询交流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就业创业相关信息,提高就业创业政策知晓度。

   八是关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学习考察、座谈培训会等方式准确解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主动发布相关信息35条;强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大力推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审核、分配、管理、准入和退出等信息,共计7次。

九是关于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和环保局网站实时发布市区和各县空气质量(AQI)日报、空气预报和水源月报等环境监测信息,加大了对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噪声质量等信息的公开,针对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在市区的主要路口、大型商场的电子屏上发布预警公告,在公交车、出租车的电子屏上滚动飘字。在《临汾日报》开辟了宣传专栏,在市电视台制作播出了《谁在为“霾”做贡献》、《临汾“绿焦”治雾霾》等专题节目,普及雾霾防治等环保知识。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临汾市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向公众释疑解惑。我市还利用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展,营造共防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市“一报两台”(《临汾日报》、临汾电视台、临汾人民广播电台)等多种平台,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加大了对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力度。

  十是关于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临汾招考网、教育局基础教育网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十公开”,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招考信息、录取资格、录取结果信息全部予以公开;组织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尤其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着力推行院务公开,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及部分二级以上医院统一纳入山西省医疗服务评估信息平台,每月报送工作信息,并由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开信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抽验信息,科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警示、消费提示及风险解析工作,持续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对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案情信息,适时予以公开。

   十一是关于财政预决算公开。2016年我市通过临汾市财政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了市本级85个部门的预算情况,其部门在各自的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算。公开项目主要有:临汾市2016年预算收支表、临汾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表、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特别是基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受理流程逐步规范化,2016年全市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4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集中在住建、民政、规划等领域,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养老保险、城市规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在7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主动公开”的37件,占50.0%;“同意公开”的20件,占27.0%;“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1.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1件,占14.9%;“不予公开”的1件,占1.3%;“政府信息不存在”的4件,占5.4%(见表3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全市共有122万余人次通过现场、电话、信箱、微信等途径咨询政府信息有关事项,咨询内容涉及公共服务、供热收费、交通运输、市容管理、住房建设、住房贷款、拆迁补偿、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食品药品监管、教育收费、公务员招考、各类证件办理程序等,被咨询部门对群众的各类咨询基本做到了及时答复。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市接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行政复议20件,行政诉讼2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一)2016年全市用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后台维护、设备购置、印制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费用支出总计101.25万余元。

   (二)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仍需加强公开广度深度仍需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考核评价机制仍需健全  

(二)整改措施

  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尽快定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机制。

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在医疗、卫生、教育、社保、交通、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的信息公开

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严格依法办理每一件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利。

  四是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分值权重,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健全工作考核考评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完善考核体系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力度,通过委托调查、政府网站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评议,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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