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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03-10 来源: 临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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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5]8号)有关要求,现将临汾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阅览并下载(www.linfe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汾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地址:解放路市府街市政府大院西楼223房间;邮编:041000;电话:0357—2091485;电子邮箱:bgtxxgk@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建设透明型政府的一项主要内容,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
    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从而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加大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公共监管信息公开,逐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在2014年度还专门设立了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并配备了相应的设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制度建设
   根据《条例》、《规定》实施以来的工作实践,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4〕70号),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通过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经常性地开展《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参加专职人员的专题业务学习培训。2014年11月在市委党校培训中心对县市区、相关市直部门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四)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2014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分排名,增强了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严格实行季报工作制,要求各级各部门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对逾期不报或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继续审查督促有关市直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据统计,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45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954条,占4.5%;政策法规类信息 7902条,占7.2%;工作动态类64919条,占58.8%;决策信息类4193条,占3.8%;行政职权类28482条,占25.8%。
    (二)主动公开采取的措施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是关键,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市主要通过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布栏、电子触摸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省实施方案要求,临汾市专门下发了《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贯彻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32号),把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惠民政策的落实、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关系民生、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截至2014年底,全市大部分相关单位已基本完成各自分解任务。
    (一)切实加强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的内定,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公开;全市各级各部门按规定对2007年至2008年4月底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发布;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对有关政策法规进行专门解读;建立健全全市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涉及征地拆迁、重大决策等事关民生的工作进行了公开;确定了各级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专栏予以公示,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或专栏。
    (二)全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市编办下发了《关于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核实清理工作的通知》(临编办发〔2014〕14号),推进了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对办理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标准、依据进行更新,流程进行优化;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2014年对全市180多个单位部门预算进行了集中公开,要求全市17个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预算单位公开了“三公”经费,共审计一级预算单位32个、二三级预算单位62个,做到了信息公开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内容透明化。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建立了征地信息查询制度,加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做好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通过相关媒体,定期定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进度、房源信息、分配和退出情况、最新政策信息等相关内容;建立了完整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了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了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投标等信息公开。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加强了全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坚持“四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公开,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开,考生分数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制定了我市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健全了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并公开了《临汾市卫生局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指南》,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别制定办事公开工作、监督投诉、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公开了全市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等。及时公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重点推进城乡低保等信息公开。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加强环境信息的公开,建立相关制度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食品药品相关法规库,制定了《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七)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根据《规定》制定下发了《临汾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办法》对全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都按《条例》、《规定》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并逐步完善了更新机制。此外,在政府信息生成的同时由制作单位确定其公开属性,从而严格落实了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了负责机构,加强了力量配备,保障了必要的工作经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2014年全市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98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集中在环保、国土、住建、民政、规划等领域,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环境监测、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养老保险、城市规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受理流程予以依法处理,在29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10件,占70.5%;“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0.3%;“不予公开”的18件,占6.0%;“不属于本单位所掌握的信息”21件,占7.0%;其他48件,占16.1%。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共有1284809人次通过现场、电话、网上等途径咨询政府信息有关事项,咨询内容涉及交通运输、住房建设、社会保障、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住房贷款、医疗保险、公务员招考、职称考试、拆迁补偿、教育收费、医疗救助、食品药品监管、各类证件办理程序等,被咨询部门对群众的各类咨询基本做到了及时答复。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全市接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行政复议22件,行政诉讼1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一)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市用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备购置、信息更新、印制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资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费用支出总计244万余元。
    (二)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的解读材料编写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基层经费得不到及时保障,导致在实际开支中出现能少就少、能拖就拖的现象,加之专业人员短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的奖优罚劣力度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二是进一步提高基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网上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专职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基层特别是基层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国务院、省、市政府要求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全市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重点是深入全面组织落实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以评促进,以考促优,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单位予以督促,对信息公开主动、及时的单位予以鼓励,进一步加大奖优惩劣的力度,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公开。
2014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重点推进落后县市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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