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 信息公开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临汾市人民政府 > 临汾市人民政府

临汾市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03-31 来源: 临汾市人民政府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4〕14号)有关要求,现将临汾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阅览并下载(www.linfe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汾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地址:解放路市府街市政府大院西楼104房间;邮编:041000;电话:0357—2091485;电子邮箱:bgtxxgk@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我市政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
    市政府从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载体等方面入手,在升级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载体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载体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13年初,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明电〔2013〕14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报送年度报告的同时,报送机构联络表(明电附件2),进一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联络人员,务求强化责任,分工具体,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网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制度
    将完善制度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条例》实施以来的工作实践,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类文件的保密审查制度,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检索目录编制、年报编制等制度,专门制定了政府信息的内容管理发布流程,根据政府信息的不同性质,按照分级审核的原则,确定相应的管理发布流程。根据省委保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在临汾市委党校参加了全市保密工作普查培训会,并按要求上报《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此外,我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临汾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3〕76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保障,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深化公开内容
    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从而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围绕信息公开重点,在继续加大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安全生产、招投标、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的同时,2013年还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教育招生问题,专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民办学校小升初信息公开专题,逐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强化监督检查
  在完成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编制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全部在网上公开;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行自查自纠;2013年,还审查督促119个市直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据统计,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79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182条,占5%;政策法规类信息 6981条,占8%;工作动态类40974条,占47.8%;决策信息类4719条,占5.5%;行政职权类28934条,占33.7%。其中,市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62条,市直有关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139条,17个县(市、区)、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个风景区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889条。
  (二)主动公开采取的措施   
    1、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临汾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nfen.gov .cn)对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进行公布,各县(市、区)和市直大多数部门也基本上建立了独立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同时我们还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专门设立了市直有关部门分站点,通过授予各部门权限,由各部门按程序审查发布本部门政府信息。
  2、在市档案馆设置了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在2012年就下发了《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同级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县档案馆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现已全部落实,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县级图书馆也设置了政府信息资料索取点。我市市级图书馆目前正在建设中,建成后也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   
    3、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及时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拓展打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方位、立体化格局。  
    4、全市各级各部门设立了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布栏,主动公开群众关注的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有的部门还专门设立了电子屏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从2011年起,专门利用移动公司开展的“无线城市”业务的契机,依托手机这一网络信息时代群众喜好的新型便捷信息来源载体和交流平台,积极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前沿,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政办函〔2013〕9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76号)要求,我市专门下发了《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临政办发〔2013〕76号),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对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落实。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按照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据省政府(晋政发〔2013〕6号)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结合全市实际,对全市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及时公开了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信息。
  (二)公共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财预〔2008〕390号)等文件要求,我市财政局与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临财预〔2011〕32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积极做好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文件明确了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预算信息公开时限及方式和重点,同时做好预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底,市本级119个部门已全部在临汾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本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其次,做好全市“三公”经费公开的准备工作。
  (三)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对于保障性住房信息,我市及时将建设情况在临汾市政府门户网、报纸、新闻、城建信息网站公布,让市民能够及时了解建设进度。在分配过程当中,严格按照《临汾市首批经济适用住房认购与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保障住房分配公开摇号细则》、《选房分房细则》等相关规则进行阳光操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直播摇号过程等方式,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013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区保障性住房工作公示”专栏主动公开市本级保障性住房信息14条。
  (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五进”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现场咨询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制作《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读本》等,设立“饮食用药安全宣传站”5个,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印制并分发宣传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宣传单共2万余张,增强了全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有效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2013年,在临汾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及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市县动态》栏目公开信息简报67篇,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专项整治文件等18篇,临汾日报、临汾经济决策参考等报刊公开各类稿件、信息6篇。
    (五)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测结果信息公开。于2013年6月5日开通运行“临汾市区空气质量AQI发布系统”,实时公开临汾市区PM2.5等6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按季度公开了辖区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开展情况和监测结果;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审批结果和部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简本等信息,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监督,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分两批公开了本年度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并发行了《临汾市重点行业企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办法与试用细则》。同时,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公开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安全标准,公开了全省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情况,公开工矿商贸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执法检查情况,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增强了群众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七)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及时将日常市场价格巡查专态、重大节日市场监管信息以及价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部署、开展、完成情况实现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共有涉及教育收费、汽车客运站收费、服务行业用水电气热价格、旅游行业价格、节假日市场价格等专项检查,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重新制定了《临汾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落实《山西省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方案》,制定了我市城区(尧都区管辖)幼儿园收费标准;积极宣传普及价格和收费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在《临汾日报》上刊登市场价格监管案例。
    (八)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认真做好土地征收征用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公开。切实做好有关征地审批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在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国土资源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专栏公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含征收范围、征收面积。各县(市、区)都完善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征地信息上报《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当地电视台、政务大厅等地及时公开,确保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开透明。
    (九)招投标信息公开
  2013年我市发改委共报送工作信息1665条,上报省发改委、市委、市政府工作信息726条,被省发改委、市委、市政府采纳信息294条,在全省发改系统中是被采纳信息最多的市,荣获全省和全市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较好完成了全年信息工作报送任务。全年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告592条,改变招投标方式公示9条。
  (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我市注重推进中小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各项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特别是从2013年民办学校小升初信息公开专题入手,逐步扩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范围,今年市本级11所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工作的全部程序及相关信息均在专题内容予以公开。此外,重点做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机构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研究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2013年全市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37件,其中市本级受理6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集中在住建、房产、工商、环保、教育、卫生、就业、民政等领域,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养老保险、城市规划、行政审批结果、工商注册信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受理流程予以依法处理,在13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答复率达100%。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128件,占93.43%; “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2.19%;“不予公开”的0件;“非政府信息”的0件;“不属于本单位所掌握的信息”并告知获取方式的6件,占4.38%。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共有246949人次通过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政府信息有关事项,其中市本级接受群众咨询522人次。咨询内容涉及住房建设、社会保障、公务员招考、拆迁补偿、教育收费、医疗救助、职称考试、计划生育政策、畜牧养殖扶持、食品药品监管、行政许可、各类证件办理程序等,被咨询部门对群众的各类咨询都做到了及时答复,答复率100%,达到群众满意的程度。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全市接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均由公民郑某某提出,事由是他认为政府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他本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行政复议被驳回,后行政诉讼败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一)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市用于网站建设、设备购置、信息更新、各单位公开平台建设、印制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资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费用支出总计409万余元。
    (二)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条例》实施以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落实上,专门下发了文件《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切实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一方面,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申请程序不甚了解,不知道如何按程序进行查询、申请,对各部门的职能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不了解,致使申请对象未能正常收悉群众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另一方面,部分县(市、区)、市直部门在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上尚不到位,使得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重复无效繁琐周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工作效率。二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工明确、制度健全、公开全面、载体多样。而少数县(市、区)市直部门仍存在工作队伍不稳定、没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公开内容不及时、发布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公告栏、网站、宣传单等方式,对《条例》进行深入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正确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网上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全市范围内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重点是深入全面组织落实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以评促进,以考促优,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单位予以督促,对信息公开主动、及时的单位予以鼓励,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同时结合近几年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014年,我市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开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美丽新临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政府信息化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39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