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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03-20 来源: 临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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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3〕24号)有关要求,现将临汾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阅览并下载(www.linfe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汾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地址:解放路市府街市政府大院西楼104房间;邮编:041000;电话:0357—2091485;电子邮箱:bgtxxgk@163.com)。
   
    一、概述
    2012年,临汾市政府坚持以十八大报告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这项工作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科作为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工作机构,并在去年的基础上充实了科室的工作力量,明确规定在完成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同时,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联络员,强化责任,分工具体,形成完善的工作网络,从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注重制度建设,确保规范有序
    将完善制度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条例》实施以来的工作实践,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类文件的保密审批制度,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检索目录编制、年报编制等制度,专门制定了政府信息的内容管理发布流程,根据政府信息的不同性质,按照分级审核的原则,确定相应的管理发布流程。此外,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下发了《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同级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2〕32号),督促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行了自查自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保障,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
    围绕信息公开重点,本市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首先大力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继续加大财政性资金公开力度,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临汾市本级2012年预算信息,推进更多部门公开年度预算,要求同步公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其次继续推进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市区保障性住房工作公示、事业单位的招聘、工程建设领域及决策信息等信息,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充实和深化公开内容,从而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
    (四)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针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实际情况,开展分类分层培训。一是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题培训,邀请专家与本市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讲解和交流,沟通了工作信息,推广了工作经验。二是对相关部门新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通过个别辅导的方式进行培训,帮助新人了解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规范。2012年,近千人次的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顺利推进夯实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据统计,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150余条,电子化率为90%。其中,机构职能类6539条,占5.67%;政策法规类信息9059条,占7.87%;工作动态类52853条,占45.90%;决策信息类6167条,占5.35%;行政职权类40524条,占35.20%。其中,市级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400余条,17个县(市、区)、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个风景区管委会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150余条。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是关键,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市主要通过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布栏、电子触摸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共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首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2年全市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实现了普遍公开,公开了2012年市本级预算及“三公经费”项目安排。其次,加快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预算公示单位为62家,具体公开了单位概况、单位主要职责、2012年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收支分析、2012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和2011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等内容。再次,大力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信息公开。2012年我市有10个县公开了财政预算报告;有2个县公开了201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对于保障性住房信息,我市及时将建设情况在临汾市政府门户网、报纸、新闻、城建信息网站公布,让市民能够及时了解建设进度。在分配过程当中,严格按照《临汾市首批经济适用住房认购与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保障住房分配公开摇号细则》、《选房分房细则》等相关规则进行阳光操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直播摇号过程等方式,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三)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由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计划、方案、内容、动态及效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动员公众关注食品安全,密切依靠群众,举报食品安全隐患。按照省委省厅要求,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
    (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2012年主动及时公开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依据的法规、政策,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建设项目试生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情况,城市空气质量信息等相关信息。部分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站每天对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检测结果在电视台专题播报,在城区显著位置安装噪声监测屏,实时监测并公开区域环境噪声。
    (五)招投标信息公开
    在临汾市政府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向社会公开了项目信息、招投标公告信息,对400多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信息在专栏予以了公布。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并发行了《临汾市重点行业企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办法与试用细则》。同时,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公开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安全标准,公开了全省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情况,公开工矿商贸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执法检查情况,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七)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2012年以来,认真做好土地征收征用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公开。切实做好有关征地审批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中国国土资源报》、《临汾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发布建设用地审批结果531宗,共计2328.71公顷。及时在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国土资源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专栏公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含征收范围、征收面积,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八)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新设立和取消的收费项目。2012年,全年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共计237项,其中国定项目191项、省定项目46项;公布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城市消防设施配套费、地价评估费、土地使用管理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全市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9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集中在住建、房产、工商、环保、教育、卫生、就业、民政等领域,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养老保险、城市规划、行政审批结果、工商注册信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受理流程予以依法处理,在9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答复率达100%。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94件,占94.95%;“不予公开”的5件,占5.05%。5件未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答复中,属于《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免予公开的范围。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市共有253430余人次通过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政府信息有关事项,咨询内容涉及住房建设、社会保障、公务员招考、拆迁补偿、教育收费、医疗救助、职称考试、计划生育政策、畜牧养殖扶持、食品药品监管、行政许可、各类证件办理程序等,被咨询单位对群众的各类咨询都做到了及时答复,答复率100%,达到群众满意的程度。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全市未接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要求。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一)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全市用于网站建设、信息更新、各单位公开平台建设、印制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资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费用支出总计427万余元。
    (二)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条例》实施以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性依然存在,一些单位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民生类、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市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努力建设公开、透明和人民满意的政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
    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地宣传讲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把《条例》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从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拓宽思路,提升能力。另一方面,明确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变动上报机制,形成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顺利推进夯实了基础。
    (二)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
    首先,深入实施《条例》,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报告;稳妥推进“三公”经费的公开;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的公开;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其次,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主平台,积极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三)进一步推进督促检查,加强工作指导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加强检查考核工作。组织落实好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以评促进,以考促优,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单位予以督促,对信息公开主动、及时的单位予以鼓励,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结合近几年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规范创新公开的形式,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013年,我市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做到内容规范全面、渠道畅通便民、程序合法严密、机制健全有效,为率先转型、全力跨越,建设文明开放、富裕和谐新临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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