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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03-19 来源: 临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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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年3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2〕23号)有关要求,现将临汾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阅览并下载(www.linfe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汾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地址:解放路市府街市政府大院西楼104房间;邮编:041000;电话:0357—2091485;电子邮箱:bgtxxgk@163.com)。
    一、概述
    2011年,临汾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构,理顺工作职责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结合之前的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责及目标任务,将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各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科室作为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市政府及办公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科作为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工作机构,明确规定在完成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同时,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2011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又专门为政府信息公开科添置和更新了电脑、扫描仪、传真机、打印机等相关设备,充实了工作人员和办公经费,确保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向前推进。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机制
    市政府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根据《条例》实施以来的工作实践,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经过多次调查研究和反复征集意见,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类文件的保密审批制度,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年报编制等制度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政府信息的内容管理发布流程,根据政府信息的不同性质,按照分级审核的原则,确定相应的管理发布流程。其中,对于政府、办公厅文件,由政府信息公开科工作人员初审为主动公开的,要填写专门的主动公开类文件审批登记表,经科长复审签字盖章后,报送分管秘书长审核签字生效,再将相关手续及文件材料移交给专门的政府网站技术发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发布,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与规范性。
    (三)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11年,我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充实和深化公开内容,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紧紧围绕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领域,重点推进了财政性资金、工程建设领域及决策信息的网上公开。为此,市政府专门在门户网站上新增设了财政预算和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全市2011年度的财政预算信息全部予以公开,重点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也都予以正式公开,其中,仅市政府网站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一项的网上点击率就达上万余次,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全年各级各部门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058条,较之2010年主动公开的 76920条,同比增长了49.58 %,无论从数量和涉及领域都有较大幅度提高。此外,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公开栏、电子屏、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2011年 5月,我市启动了“无线城市”项目,市政府充分利用手机这一新型公共服务平台,由相关服务部门按照《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各类涉及市情民生服务的政府信息予以免费转载发布,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受众,为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起到了明显作用。
    (四)加强宣传培训,逐步提升工作水平。
    一方面,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公开栏、电子屏及各类公众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和载体,全方位地宣传讲解《条例》,使《条例》内容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出民政互动、加强公开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全力搞好业务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坚持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相结合,以《条例》及相关文件为重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实际,通过专题讲座、会议学习、工作交流、印发资料以及日常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学习培训。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门业务培训累计达50余次,近千人次的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顺利推进夯实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据统计,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058条,电子化率为85%。其中,机构职能类8139条,占7.07%;政策法规类信息12607条,占10.95%;工作动态类43349条,占37.67%;决策信息类10502条,占9.13%;行政职权类40528条,占35.22%。其中,市级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500条,17个县(市、区)、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个风景区管委会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558条。具体公布的内容包括:领导讲话、政府文件、部门动态、乡镇动态、政务信息、统计信息、办事平台等。
    (二)公开方式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是关键,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市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临汾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nfen.gov .cn)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布,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也基本上建立了独立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少数尚未建设网站单位则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部分政府网站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功能,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的网站之间建立了链接。
    2、我市尚无市级公共图书馆(在建),仅在市档案馆设置了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县档案馆、县级图书馆设置了政府信息资料索取点。
    3、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全市各级各部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布栏,有的单位还设立了电子屏公开政府信息,移动公司开展的“无线城市”业务也承担着公开政府信息的功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2011年全市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456件次。其中临汾市本行政区域各县(市、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53件,各市直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二)申请内容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集中在住房、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工商、民政、医疗等领域,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养老保险、公务员管理、房屋拆迁、物业管理、职工平均工资、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优待抚恤、社会救助、教育教学、行政审批结果、工商注册信息、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受理流程予以依法处理, 在345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有3456件,答复率100%。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3199件,占92.5%;“同意部分公开”的207件,占6.0%;“不予公开”的50件,占1.5%。50件未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答复中,属于《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免予公开的范围。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市共有268500余人次通过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政府信息有关事物,咨询内容涉及政策法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许可、公务员招考、拆迁补偿、建筑规划、劳动保障、教育收费、社会保险、医疗救助、帮困扶贫、政府采购等,被咨询单位对群众的各类咨询都作到了及时答复,答复率100%,达到群众满意的程度。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全市未接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要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一)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市用于印制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资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和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以及网站建设、信息更新及各单位公开平台建设费用支出总计7398806余元。
    (二)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条例》实施以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需长期坚持、持之以恒、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目前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时效性的问题。因政府信息涉及面广、公开量大、动态性强,日常业务工作繁杂加之人手紧缺,致使某些政府信息公开不迅速、更新不及时;二是公开尺度的把握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如何根据信息的不同性质确定公开、不公开或是部分公开,如何具体妥善地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在公开尺度的把握上,尚需进一步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确立相应的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做到应公开的及时公开;三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各部门、单位还需通过更灵活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政府信息;四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自2008年《条例》颁布以来,起草制定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但这些制度尚需在实际执行中不断调整和规范,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市将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努力建设公开、透明和人民满意的政府。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2012年,我们将按照《条例》进一步梳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目录设定框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充实工作人员,提供经费保障,配备办公设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核、社会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统计评价体系,加强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研究,努力建成统一规范、相互融通、方便查阅的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体系。
    2、提高工作水平,推进改版创新。
    一方面,加强业务培训,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一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改版创新,使政府信息公开在形式和内容上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沟通互动,构建全市上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畅通高效、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体系。
    3、充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
    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加强与通信、广电等部门合作,充分利用通讯和平面媒体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满足社会公众多层次需求。
    4、协助搞好宣传,全力配合服务。
    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形式进行宣传,使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加大日常宣传和普及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5、加强督促检查,深入工作指导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单位予以督促,对信息公开主动、及时的单位予以鼓励,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结合近几年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断充实和完善公开内容和措施,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规范创新公开的手段,改进公开措施,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纵深发展。
    2012年,我市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群众的连心桥。

注 释:
    1.本报告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本报告中的数据来源于对17个县市区政府、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个风景区管委会、51个市直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相关数据的分类汇总。
    3.本报告非终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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