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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来源: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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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公众关注领域,科学优化公开方式、创新公开模式、提高公开质量,不断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各类文件118件,发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1976条,编发《临汾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发布重大民生政策,有效精准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寄送、归档全流程管理,及时与申请人沟通联系,有效地保障了公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7件,法定期限答复33件,均做到了答复内容严谨、形式规范,转下一年办理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落实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坚持文件属性认定、标注,公开前审查及公开后检查等全流程监管,确保公开程序完备、内容严谨。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本年度制发的规范性文件3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公开内容,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不断加强平台日常监督检查和监测预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公开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办理市长信箱留言3686件,处理社情民情舆情事项355件,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481件,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被人民网授予“2023年度人民网网上群众工作民心汇聚单位”。

(五)解读回应方面。全方位推动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持续优化解读形式、丰富解读渠道,通过多形式、广渠道、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群众对政策的认可度和支持率不断提升。全年多样化解读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政策性文件42件。      

(六)监督保障方面。强化培训指导,通过会议培训、网络交流、电话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指导和交流工作,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多维度开展社会评议工作,从人民网留言回复办理、政务舆情监测回应、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渠道等方面时刻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及年度重点任务等纳入政务公开工作专项考核,科学合理设置指标,扎实开展考核工作,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1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2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1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1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仍需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效果仍需优化;三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仍需加强。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组织业务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将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水平。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发布,继续推动各级各部门完善解读机制,提升解读实效。三是提升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强化日常检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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