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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25-06-29 来源: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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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                                                             (第二十四批  2025年6月29日)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SX202506200047临汾市尧都区大阳镇老母村的西南方向,有一大型搅拌站没有任何手续,露天堆放固废,粉尘污染。尧都区其他污染经查,群众反映的“沥青搅拌站”为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浮临高速临时拌合站建设项目,2023年5月开始建设,2024年5月建成进入试运行,2023年5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2024年5月2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5月22日。未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2024年11月浮临高速建成通车,项目随即停产。2025年6月18日、6月22日,现场核查未发现露天堆放工业固废。
部分属实加强环境监管,限期拆除并恢复地貌,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鉴于该项目为临时配套项目,服务期已满且处于停产状态,相关部门认定其已无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必要,于2025年6月22日向山西路桥第二工程公司下达了督办通知,要求该项目制定拆除方案,限期完成拆除,恢复地块原有土地功能。6月23日,该企业制定了拆除方案,预计8月31日前完成拆除。相关部门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拆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拆除工作安全、环保,有序推进。
阶段性办结
2D3SX202506200038临汾市尧都区功臣小区楼下世纪百悦商场早上8点半到晚上10点,有嗡嗡的响声,噪声扰民。尧都区噪音经查,群众反映的“世纪百悦”实为生龙国际·百悦名店,位于功臣小区北侧,为综合性商场。2025年6月21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商场楼顶安装6台空调冷却塔散热设备(以下简称空调外机)和12台消防排烟风机,距离功臣小区住户最近处约50米,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异响噪声,存在噪声扰民。2025年6月23日,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商场楼顶距离最近住宅楼窗外处进行了现场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超标。属实安装完善降噪设施,加强巡查监管,减少噪声扰民,达到群众满意。2025年6月21日,相关部门对该商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商场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6月23日相关部门根据噪声监测结果,责令该商场对产噪设备进行全面检修,要求7月5日前完成整改。该商场立即暂停了部分消防排烟风机(保留最低限度风机运行),采取间歇性运行方式,减少噪声产生,同时安排专业维保团队对楼顶所有设备进行了全面检修,消除因机械磨损产生的噪声。目前,该商场正在询价购买降噪设施。
相关部门将持续跟进督促问题整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杜绝问题反弹,确保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阶段性办结
3D3SX202506200056临汾市洪洞县赵城镇严堡村有一家养猪场(门楼50米右拐)没有手续,臭气很大,苍蝇乱飞。洪洞县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为“洪洞县赵城镇刚刚养殖场”,位于杨堡村门楼西100米处,主要从事生猪转运贩卖,建设了化粪池等畜禽粪污处理设施。2025年6月21日现场检查时,可闻到明显异味,有苍蝇乱飞。属实停止生产经营,出售存栏生猪,进行场地清洗消毒,消除异味。2025年6月22日,该养殖场存栏的75头生猪经兽医检疫合格后,出售至襄汾县屠宰场。对养殖场地进行了全方位清洗消毒,消除了异味。该养殖场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养殖场负责人表示理解。已办结
4X3SX202506200020临汾市尧都区段店乡南练李村村东,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有异味。尧都区土壤经查,段店乡南练李村田间道路旁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为南练李村部分村民装修、建房时倾倒的建筑垃圾和平时倾倒的生活垃圾。现有建筑垃圾约300立方米、生活垃圾约50立方米。
属实清理堆存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恢复地貌,播撒草籽,确保道路两侧环境卫生干净整洁。2025年6月22日,南练李村将堆存的建筑垃圾运送至中实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将生活垃圾转运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并在该处播撒了草籽,已恢复地貌。已办结6月23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5X3SX202506200027临汾市古县岳阳镇辛庄村,临汾古县新源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大量露天堆放玻璃纤维丝,3至5个月的时候掩埋一次;新建车间新汇源1至8车间无手续,把新源盛的资质冒充给新汇源,至今还在正常生产。古县土壤经查,群众反映的“新源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实为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分四期建设,均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5月、2021年12月、2022年8月,分别完成一期、二期、三四期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3年12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4日。群众反映的“玻璃纤维丝”为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玻璃纤维丝和玻璃熔渣,属一般固体废物。根据环评要求,需全部返回窑炉重炼。2025年6月21日,执法人员调取了该企业今年以来的生产台账,废丝和玻璃熔渣已全部回炉重炼,现场未发现露天堆放残次品玻璃纤维丝和玻璃熔渣情况。
群众反映的“新汇源”实为临汾市新汇源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月1日,相关部门对临汾市新汇源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特种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该项目2024年2月开工建设,7月建成。8月1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8月18日,10月完成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5年6月21日,执法人员发现在原料棚西侧堆存约20余吨废丝和玻璃熔渣。经核实,该企业目前建有8条玻璃纤维生产线,相关手续齐全,不存在无手续和假借新源盛公司资质生产问题。
部分属实责令新汇源公司立即对露天堆放的废丝和玻璃熔渣进行清理,规范堆存、合理处置。2025年6月21日,新汇源公司已将露天堆放的废丝和玻璃熔渣全部清运至窑炉生产车间回炉利用。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企业固废规范堆存、合理处置。已办结
6X3SX202506200028临汾市尧都区乔李镇王村占用村集体土地50 余亩,在土地上未经任何部门的审批私建牛棚。利用村西集体用地违规倾倒大量施工建筑垃圾导致周边尘土飞扬,2023 年,在建筑垃圾堆积的集体土地上违规建"别墅",未取得合法的建设施工手续,私自改变土地性质,该建筑既无建设规划许可,也无施工审批文件,属于违法建筑;在王村村西地界上擅自建设养猪场。尧都区经查,王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年丰家庭牧场、年丰福禄农业园,分别签订了23.15亩集体土地租赁合同、16.47亩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共计39.62亩。2023年6月年丰家庭牧场在其租赁土地上建设1养牛场,总占地面积约3亩,未办理用地手续,剩余20.15亩处于闲置状态。年丰福禄农业园承包的16.47亩土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经查,王村村民王某某在王村西北角承包约38亩建设用地,建有三栋建筑,包括:二层办公楼(2023年底建成)、员工宿舍(2024年5月建成)、彩钢厂房(2024年6月建成)。群众反映的“别墅”为王某某成立山西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时建设的员工宿舍,属于在原址上拆旧建新,用部分建筑垃圾(砖头瓦块)回填地基。二层办公楼因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已立案处罚,违规占用土地已退还王村村集体;另外两处建筑(员工宿舍和彩钢厂房)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
经查,村民王某某占用村集体土地8.51亩建设养猪场,未办理用地手续。2025年4月4日,相关单位向王某某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逾期未改正的,予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025年5月,王某某已将该地块西侧部分猪舍及东侧正在建设中的粪污池拆除。目前,王某某正在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责成年丰家庭牧场养牛场、村民王某某养猪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1.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督促年丰家庭牧场办理养牛场相关审批手续。
2.针对王村村民违规建设的两处建筑(员工宿舍和彩钢厂房)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问题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3.王某某正在办理养猪场违规占地审批手续。要求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成前禁止一切建设行为。
阶段性办结
7X3SX202506200039临汾市汾西县冯村2016年无任何合法手续和文件故意毁灭村集体和个人都有合法林权证的林地200余亩。2020年11月15日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毁林十多亩。汾西县生态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汾西县永安镇冯村2016年—2020年期间共实施的3个土地整治项目(汾西县永安镇冯村、洪原2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汾西县永安镇冯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汾西县永安镇冯村等3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汾西县桑堡村2021年-2022年实施的玉露香梨冷藏库建设项目。
经核实,冯村实施的3个土地整治项目均办理了立项批复、项目设计、竣工验收批复等相关手续,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3个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地类分别为其他草地、耕地、其他未利用地,不涉及林地,群众反映的“毁灭林地200余亩”,实为项目范围内对零星树木的合规处置。同时,查阅历年林权证发放相关资料,未发现永安镇冯村林权证发放记录。
经核实,汾西县桑堡村玉露香梨冷藏库建设项目2021年分别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因其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毁林行为,相关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该项目建设实际违法毁林7.7亩,蓄积8.9221立方米,2020年12月10日相关部门已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异地栽植460株油松,并处罚款;2021年4月在霍永高速公路汾西县段引线沿线边坡栽植油松460株。
部分属实进一步完善林地资源巡查监管机制,加强对已批建设用地使用林地的后续监管。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监管,将涉事区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杜绝违法占地行为。
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林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杜绝非法破坏林地行为。
已办结
8D3SX202506200043临汾市襄汾县汾城镇汾阳岭村,有人向村南倾倒大量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用黄土遮盖,固废垃圾仍在地底下。襄汾县土壤经查,群众反映的垃圾倾倒点为2020年以前汾阳岭村村民多年在此倾倒垃圾形成的垃圾堆场,堆存垃圾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为主,现为汾阳岭村集体种植的玉米地。2022年群众反映有人向该处倾倒工业固废(煤矸石),2022年8月倾倒人自行清理处置,全部运往襄汾县强盛建材厂综合利用。8月24日,该事件负责人因违规收取费用受到组织处理。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部门将该地块纳入垃圾场综合整治项目,2022年3月31日对该地块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2023年3月实施土地复垦治理。2025年6月21日现场核查时,覆土厚度1米,达到耕种条件,现为玉米地,可视范围内无裸露垃圾。6月25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再次进行土壤检测,预计15天内出具检测报告。
部分属实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2025年6月25日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土壤检测,下步将根据检测结果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在此处安装了摄像头和警示牌,及时劝阻乱倒垃圾行为,确保不再发生反弹情况;责成汾阳岭村改装了垃圾清运车辆,在村内和临夏线路旁放置了100个垃圾桶,安排专人每天负责村内垃圾收集,严格落实垃圾不落地制度。阶段性办结
9X3SX202506080026襄汾县邓庄镇新民村有十几家专业养殖户,周围异味大。襄汾县大气经查,襄汾县邓庄镇新民村共有养殖户9家,其中,生猪养殖6家,肉羊养殖2家,蛋鸡养殖1家,均为规模以下养殖散养户。现场发现,各养殖户存在粪污处理不及时、场地清扫清洗频次不高、喷洒药剂消毒灭蝇频次不够等共性问题,养殖场地存在明显异味。其中,2家养殖户圈舍畜禽粪便堆存在地头,准备还田综合利用,清理不及时有异味;3家养殖户未配套化粪池。属实组织对养殖户周边堆放的畜禽粪便进行彻底清理,消除异味。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处理畜禽粪污。加强污染防治,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开展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对养殖户周边堆放的畜禽粪便进行彻底清理,消除异味。截至2025年6月22日,2家养殖户的畜禽粪便已全部清理并还田使用,对养殖场所进行了全面消杀;3家未配套化粪池的养殖户专人督促做到日产日清。进一步完善了《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与全体养殖户签订《养殖户环保承诺书》。走访18户农户对整改结果均表示满意。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定期清理圈舍,规范处理畜禽粪污。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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