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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 (第二十五批 2025年6月30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SX202506210060 | 临汾市乡宁县管头镇铺上村后沟申南凹煤矿修路砍伐树林,现在只种了100多颗松树,还是存在大面积裸露未被恢复,可通过卫星地图看到。 | 乡宁县 | 生态 | 群众反映的“申南凹煤矿修路砍伐树林”为申南凹煤矿实施高山水池及管道工程,位于管头镇铺上村,企业高山水池及管道工程于2014年8月实施,2015年施工结束,由企业工人自主施工,一直未办理占用林地手续。该工程起点位于管头镇井上村申南凹煤业老矿区,终点位于管头镇东团村申南凹煤业新矿区,管道全长约3422米(地埋铺设2192米、明管铺设1230米),中间山顶建有一个300立方米蓄水池,目前正常使用。经套合2018年林地资源影像图并现场勘察测量,该工程实际占用林地约15218㎡。 施工结束后该企业立即对施工区域进行植被恢复,经现场勘察,栽植油松成活率较高,且达到了造林最低密度要求,施工区域植被已全部恢复,不存在大面积裸露问题。 | 基本属实 | 加强林地日常监管,杜绝违法占地和采伐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6条之规定,相关部门决定对该企业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不予处罚。2015年施工结束后该企业立即对施工区域进行植被恢复,目前已全部完成。 | 已办结 | 2025年6月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
2 | D3SX202506210039 | 临汾市襄汾县南辛店乡东徐村西北面有一养羊场(就是居民的院子)气味难闻,晚上牧羊犬、羊叫声扰民;污水直接排放到房屋底下,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 襄汾县 | 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的实为村民赵某某在自家院落从事养羊活动,目前存栏70余只,赵某某养羊院落周边毗邻其他村民自建住房。现场发现,养羊粪便堆放于院内,拟还田综合利用,因清理不及时致使周边产生异味。走访了解,夜间偶尔有牧羊犬吠及羊叫声扰民现象。未发现污水直排至房屋下方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定期清理养殖粪便,最大限度消除异味,减少噪声扰民,达到群众满意。 | 截至2025年6月24日,赵某某已将粪便全部清理还田使用,异味扰民问题基本消除。责令赵某某逐月对羊进行售卖,降低养羊数量,降低养殖场对外界环境的噪声影响,同时积极做好周边住户思想工作,取得相邻住户的理解与认可。 | 已办结 | |
3 | D3SX202506210011 | 临汾市浮山县张庄镇许村天美环保填埋场有异味,停工了还有垃圾往里运。 | 浮山县 | 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的浮山县“垃圾填埋场”由浮山县天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该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9.8万m³,已使用6万m³,剩余3.8万m³,目前尚处于于正常运营状态。2025年6月24日,相关部门委托山西晋临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天美环保填埋场周边环境敏感点方位进行监测,垃圾填埋场氨、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场界外恶臭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排放限值规定。现场发现,垃圾填埋场作业面现场能闻到异味,存在未及时对作业面喷洒除臭剂和少量垃圾未及时覆土等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浮山县天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措施,加大了除臭药剂喷洒频次,优化了垃圾收运、处理流程,减少垃圾在暂存、运输、处置环节的停留时间,同时按照要求做好监测工作。 | 已办结 | |
4 | X3SX202506210005 | 临汾市乡宁县西交口乡屯子窑行政村寺沟自然村,开采石料损坏村里的两条沟、荒坡林地、撂荒沟地,路边倾倒的废渣破坏林地。 | 乡宁县 | 生态 | 经查,群众反映的“开采石料”的公司,实为运城市河津市怡霖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运城市河津市僧楼镇北午芹村,与乡宁县西交口乡寺沟村相邻。2024年4月3日该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29日,开采地址位于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僧楼镇北午芹村东1000米,矿区面积0.5883平方公里。目前,处于矿山基建期。 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该企业在未取得乡宁县林业部门许可、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乡宁县西交口乡支家庄设置排土场倾倒废渣12万吨,非法占用乡宁县西交口乡支家庄村农用地面积3.3526公顷,其中:林地面积3.2935公顷、农村道路面积0.0591公顷,造成原有林地林木灭失,严重破坏林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2025年1月,乡宁县相关部门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3月27日对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 基本属实 | 依法依规查处企业违法行为,责令企业对非法占用的林地进行植被恢复。加强日常监管,规范企业采矿行为。 | 2025年4月,该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对非法占用的林地进行植被恢复。 | 阶段性办结 | 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 |
5 | D3SX202506210002 | 临汾市襄汾县汾城镇北膏腴村荣盛铁厂将废渣、煤矸石等倾倒在厂东。 | 襄汾县 | 土壤 | 经查,群众反映的荣盛铁厂2010年关停注销,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在荣盛铁厂东侧,该地块属于汾城镇北膏腴村第十二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堆存固废为荣盛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渣、冶炼渣等,现场未发现堆存煤矸石。 | 属实 | 对堆存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回填平整综合利用。 | 该地块尚未开发,根据专家出具的《襄汾县汾城镇北膏腴村东历史堆存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方案环境可行性咨询意见》,汾城镇拟将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作为物流仓储建设填方材料。6月27日已完成土地平整,并覆土压实。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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