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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25-07-01 来源: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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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月1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第二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8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其中,已办结5件、阶段性办结2件。正在办理1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同时,将第五批交办信访举报件X3SX202506010011,第十一批交办信访举报件D3SX202506070004,第十四批交办信访举报件X3SX202506100010,第十七批X3SX202506130005,第十八批交办信访举报件D3SX202506140026、X3SX202506140003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公开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                  (第二十六批  2025年7月1日)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SX202506220039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路立交桥非机动车道路两旁绿化带围挡内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九州堡农贸市场周边围挡内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杂草丛生。辛寺街办事处钢城小区,坑洼不平、多处出现地基下沉,车辆通过有噪声和扬尘污染,小区内楼道、楼体外墙皮脱落严重,小区安全通道西门被如园侵占,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小区内二次供水管网设备老化,水质较差,存在饮水安全隐患。尧都区尧都区1.经查,群众反映的“解放路立交桥南北两侧非机动车道旁绿化带建筑垃圾”实为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街高架跨二中路、迎春街立交工程施工后遗留,现场堆存约40立方米;“生活垃圾”实为附近居民私自倾倒的家装垃圾和生活垃圾,现场堆存约80立方米。
2.检查发现九州堡农贸市场北侧及东侧围挡内堆存约300立方米生活垃圾,为周边新建小区居民及九州堡村民陆续倾倒,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
3.经现场核查,钢城小区内部道路地面完整,路面干净整洁,未发现“地基下沉”现象。该小区公共区域面积较小,停车位紧张,车辆常年无序停放,车辆拥挤时易产生车辆鸣笛和轻微扬尘。2025年以来,该小区物业已两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外墙面鼓包进行清理,现已无墙皮脱落现象,在每栋楼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牌。经核实,群众反映的“钢城小区安全通道西门”为如园小区范围,钢城小区出入口为北门,消防车辆可正常通行。钢城小区供水管网均能正常使用,但存在轻微老化现象。2025年6月23日第三方机构对该小区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部分属实加强监管,规范居民垃圾投放行为,杜绝随意倾倒。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居民生活环境。1.相关部门正在对解放路立交桥非机动车道路两旁绿化带围挡内的120余立方米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运,预计2025年7月3日完成清运。
2.2025年6月24日,九州堡农贸市场北侧堆存的约300立方米生活垃圾已全部转运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同时在该处使用围挡进行封闭,并张贴警示标语。
3.钢城小区合理规划了110个车位,并在早晚车辆出行高峰时期安排物业工作人员进行疏导,同时加强了对小区内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小区环境干净整洁。该小区对供水管网及设备进行了全面检修。
阶段性办结2025年6月2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D3SX202506220043临汾市尧都区乔李镇乔李村建能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取土的问题,要求恢复农田。2020年砍伐的1000棵树木,承诺要补栽,至今没得到落实。李飞家具南侧有一废品收购站在基本农田上,至今没有取缔。尧都区尧都区1.经查,2020年2月,临汾市建能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办理了采矿延期手续,有效期至2025年2月15日,矿区面积0.0328平方公里。2023年3月该企业停产至今。
查阅企业相关卷宗,该企业在2016年边坡治理过程中存在越界违法取土行为,相关部门作出了处罚决定,该企业根据土地复垦要求对已开采区域种植了树木。2025年6月23日,经相关部门现场核查,该企业根据土地复垦三方协议,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对已开采区域进行了土地复垦。
2.乔李村分别于2020年4月和7月申请并办理了采伐手续,对田间道路的树龄均在40年左右的杨树进行砍伐。在杨树采伐后,部分村民反映补栽杨树会影响周边农作物生长,且对用材树木补栽没有相关要求,因此至今未在原地补栽。根据乔李村绿化需求,2021年至2024年乔李村在面粉厂路环村路、迎泽街、政府街等进行了国槐、白皮松等树种补栽。
3.群众反映的废品收购站,始建于2006年。经查,该废品收购站负责人住房建在建设用地上,无违建行为。堆放废品区域占用一般耕地。
部分
属实
加强土地管理,依法依规处理发现的问题,加强企业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违规取土行为。
2025年6月17日相关部门已取缔该废品收购站;6月22日已将除该废品收购站负责人住房以外区域全部进行翻耕起垄,已恢复耕种条件。加强监管巡查,坚决杜绝违规取土行为。
已办结2025年6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3D3SX202506220030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印染巷华盛小区门口有一个大型垃圾场,堆满垃圾没有清理,有异味。枕头乡后义上村,村民将生活垃圾倾倒河道里。尧都区尧都区2025年6月23日,对尧都区印染巷华盛小区门口南北两侧进行排查,小区门口不存在大型垃圾场,发现小区门口南侧有一户废弃居民院落,由于常年无人居住,院落围墙部分坍塌,院内堆存生活垃圾约0.3吨。检查发现,枕头乡仪上村仅一处沟道内有生活垃圾约30立方米,该沟道不属于河道划界管理范围。部分
属实
清运处置院落生活垃圾和沟道生活垃圾,保持院落和沟道干净整洁。截至2025年6月25日,尧都区已完成院落内生活垃圾清理,并修复了院落南侧部分坍塌的围墙。同时,在空置位置设置了垃圾桶,方便周边居民投放垃圾。在围墙显眼处张贴了“禁止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警示牌,提醒居民不要随意倾倒垃圾。沟道内生活垃圾已清运至临汾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垃圾处置行为,防止问题反弹。已办结
4D3SX202506220035临汾市曲沃县新东城购物广场附近广告牌(横跨马路)的声音比较大,影响环境。曲沃县曲沃县经查,群众反映的广告牌为曲沃县鼎盛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公益广告显示屏(LED显示屏),位于曲沃县新东城购物广场附近,高度10m,跨度28m。2022年2月16日建设,2月25日开始运行。
2025年6月23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益广告显示屏于2025年6月19日-6月24日处于停运状态。查阅相关审批手续,设置有效期为2022年1月24日-2025年1月24日,存在违法运营行为。
部分
属实
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2025年6月16日,相关部门对该企业违法运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6月24日,相关部门对该企业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申请进行了批复。
6月24日该企业关闭LED显示屏音量,并将播放时间进行了调整为,由原上午8:00至12:00调整为9:00至11:30;下午17:00至22:00调整为17:00至20:00。经走访周边群众,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5D3SX202506220031临汾市尧都区平水街功臣御苑1期南门、西门靠南多家餐饮店占道露天经营,油烟污染大、噪声扰民。尧都区尧都区经查,群众反映的12家饭店晚上营业时在店外空地上摆放桌椅,存在违规占道经营的情况。其中,1家饭店在室外经营露天烧烤,虽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存在油烟污染;7家饭店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在线监测仪,实时监测结果显示数据未超标;5家饭店以蒸煮为主,产生油烟较小。12家饭店夜间经营时,店外就餐顾客喧哗产生噪音。2025年6月16日,相关部门对占用城区道路的5家饭店下达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对占用城区道路的经营设施进行清理,禁止店外经营;责成功臣御苑小区物业对占用小区内部道路的7家饭店的经营设施进行清理。对室外经营露天烧烤的饭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将烧烤炉移至室内,并要求建立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按时清洗。属实督促饭店立即对占道经营、油烟污染问题进行整改,完善餐饮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改善市容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2025年6月26日,相关部门再次核查,现场清理了12家饭店占道物品,禁止店外经营;并责成12家饭店负责人夜间经营时,劝导顾客禁止喧哗,全力消除噪声扰民现象。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环境污染以及违法占道经营。已办结
6X3SX202506220032临汾市翼城县桥上镇上交村,自2017年开始,上交煤矿废弃主井口流出不明红色液体,不仅污染了土地还污染了河道。因土地常年被污水淹没导致地上作物被毁和土地多年无法耕种。翼城县翼城县经查,群众反映的“上交煤矿”为山西翼城上交煤业有限公司,2009年底该企业关闭矿井,2010年2月对煤矿主斜井口进行封堵。
2025年6月23日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煤矿主斜井口封堵完好,主斜井口封堵石底部有明显的渗水痕迹,南侧废弃房屋地面有红褐色积水。主斜井口周围约30平方米的地面呈红褐色和黄色,地面湿润、杂草丛生。经了解,该井口渗水一般为雨季雨量较多时渗出,查阅建井地质报告,该企业所处山体含灰黄色泥灰岩和褐铁矿。检查发现,周边山体裸露的区域呈黄色,距上交煤矿约1500米处陵侯高速路云台山隧道内渗出的水与煤矿主斜井口地面颜色基本相同。综上分析,主斜井口至坡面的土地呈红褐色和黄色为主斜井口长时间渗水造成。
该企业煤矿主斜井渗水流经煤矿煤场和主斜井西侧坡下,形成一条约50米长水渠,再流入荒沟,水流经过处土质呈褐黄色。此处距离上交河河道较远,不存在流入河道情况。2025年6月23日,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上交煤矿主斜井南侧废弃房屋内积水和周边土壤进行了采样监测,正在等待监测结果。
群众反映的“土地”实为上交煤矿主斜井口西侧约30米处的8.05亩园地,园地内北侧仅有水流经过形成的一条长约50米水渠,水渠内土质呈褐黄色,其余部分颜色正常,未见淹没痕迹。针对该问题,上交村村民王某某于2025年1月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6月4日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对王某某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部分
属实
封堵渗水区域,建设防渗漏收集池,开展水质土壤监测。翼城县制定了整改方案,一是翼城县桥上镇对上交煤矿主斜井口渗水区域进行封堵,对该井口处周边场地进行绿化;二是在该井口建设一座15立方米的防渗漏收集池,并安装防护栏,将井口渗水统一收集后转运至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三是相关部门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上交煤矿主斜井井口水质及周边土壤进行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处理措施。计划2025年7月5日前完成问题整改。阶段性办结
7X3SX202506220014临汾市洪洞县赵城镇,王某某、杨某某二人将数大量煤矸石非法倾倒至赵城镇八亩地、马家园两处,无环保手续,破坏生态。洪洞县洪洞县经查,群众反映的“八亩地”“马家园”为洪洞县赵城镇连城一村自然区域地名。采用无人机航拍,八亩地、马家园区域内地表表面均为黄土覆盖,无可见煤矸石。
经相关部门联合对两名当事人进行问询,王某某、杨某某已承认倾倒行为,并对倾倒地点和范围进行了指认,倾倒时间和倾倒数量在进一步核实中。
相关部门已对当事人指认的地点范围进行了测绘,其中王某某倾倒填埋煤矸石地块位于赵城镇连城一村崔家沟,“三调”成果数据库显示面积545.89平方米;杨某某倾倒填埋煤矸石地块位于赵城镇连城一村泉子沟,“三调”成果数据库显示面积450.56平方米。
部分
属实
调查核实倾倒煤矸石的数量,并对倾倒的煤矸石进行清挖、规范处置,并恢复地貌。依法对相关行为人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倾倒行为。洪洞县组织人员再次对“八亩地”、“马家园”区域进行无人机航拍,认真排查违法倾倒行为。进一步对王某某、杨某某倾倒煤矸石的时间和数量进行核实,依法依规对倾倒行为相关人员采取措施,予以查处。根据调查情况,做好煤矸石清理处置和恢复地貌工作。正在
办理

8D3SX202506220055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世家庄村潞公中街往西几百米路南养猪场有异味。翼城县翼城县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为季登云养殖场,位于翼城县光明路东古韵华府小区北门对面,季登云养殖场附近还有1家养鸡厂和1家养牛场,经相关部门核实,三家养殖场均只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农业设施用地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手续,且所在区域属于县城划定禁养区范围,禁止办理养殖相关手续。3家养殖场现场及周边能闻到明显异味。属实售卖养殖区域内牲畜、家禽,清理场区内粪污,彻底消除异味。截至2025年6月22日三家养殖场已对场内牲畜畜禽全部出售,产生的粪污全部清理并进行了消毒杀菌处理。已办结

公开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第五批
X3SX202506010011
曲沃县杨谈乡万户村原海瑞选矿厂现改名根红选矿厂违法占地建设尾矿库,非法倾倒尾矿渣。曲沃县土壤经查,群众反映的曲沃县万户海瑞选矿厂,2015年变更为曲沃县万户根红选矿厂,2017年停产至今,2021年4月13日注销。2009年-2013年,相关部门针对该企业违法占地行为作出处罚决定。2013年7月,厂区地块取得了用地手续。现场检查发现,已闭库的尾矿库和干矿渣堆场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该企业干矿渣堆场实际建设地点与环评批复不符,堆存的干尾矿渣属非法倾倒。部分
属实
根据专家意见,做好生态修复工作,消除环境污染风险。加强监管,严禁违法占地、违法倾倒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相关部门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不予立案。根据专家意见,曲沃县对该处制定了生态修复治理方案,预计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根据调查结果,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坚决杜绝非法倾倒行为的发生。阶段性办结
2第十一批
D3SX202506070004
临汾市霍州市辛置镇辛庄村霍州电厂将生活垃圾、粉煤灰等固体废物倾倒在垣上山里。霍州市土壤经查阅霍州发电厂粉煤灰销售、处置台账,部分粉煤灰销售,部分按要求进行填埋,部分进行综合利用,现场未发现粉煤灰倾倒现象。霍州发电厂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山西辛能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等进行处置。现场核查发现,垣上山存在生活垃圾堆存情况,辛庄村进行了覆土治理,大部分区域长有荒草,边坡有部分垃圾裸露。部分
属实
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处置行为。目前,霍州市委托山西中生代地质勘查科技有限公司全面完成了辛庄村垣上山生活垃圾堆存点生态治理工程,其中削坡土方20万立方米,采用混凝土砌石加固,种植高松树约10余亩。2025年6月25日通过霍州市益丰和环卫服务有限公司验收。已办结
3第十四批
X3SX202506100010
临汾市翼城县石丘煤矿违规建设洗煤厂,在店上新村倾倒大量煤矸石。浍史村有三家洗煤厂在河道内乱倒煤矸石。郑庄铁矿往县城浍河排入大量废水,乱倒矿渣。闽光焦化厂每天晚上黑烟污染,废水乱排。南唐乡樊店砖厂内违建化工厂,每天冒烟气味难闻。翼城县1.关于“临汾市翼城县石丘煤矿违规建设洗煤厂,在店上新村倾倒大量煤矸石”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石丘煤矿”为阳煤集团翼城石丘煤业有限公司,2012年6月5日相关部门对石丘煤业违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2017年4月该企业在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年入选原煤120万吨洗选项目,2017年12月投入生产,2018年12月26日取得项目环评批复,2019年4月停产至今。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2016年12月至2018年8月期间,石丘煤业向店上村提供煤矸石用于修建文化广场,店上村文化广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2022年9月6日,执法部门依法对店上村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店上村对该地块进行了覆土治理,目前该地块已复垦耕种。2022年11月25日,已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2.经查,群众反映的浍史村有山西鼎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家洗煤厂和3家煤矸石加工利用企业(非洗煤厂)。现场检查发现,常家河沟渠存在2处倾倒的煤矸石,一处为历史遗留无主固废(坡面有煤矸石裸露,已黄土覆盖)。另一处为鼎焱公司于2025年3月堆放的煤矸石、煤泥制造土壤改良剂(生态有机肥)。
3.经查,群众反映的“郑庄铁矿”实为翼城县天翼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翼城县王庄镇郑庄村北约0.6公里处。经对离该矿约3公里河道排查,未发现该企业排水现象。该企业矿区奥灰水位低于最低开采标高,开采过程无废水产生。该企业于2023年10月12日停产,停产前产生的废石与翼城县隆鑫建材厂签订综合利用协议,经查阅台账,未发现乱倒问题。发现该企业厂界外东侧有已风化的倾倒废渣,为历史遗留无主固废。
4.经查,群众反映的“闽光焦化厂”为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阅视频监控发现该企业在2025年5月10日21时30分和2025年5月20日22时59分焦炉推焦时,因上升管点火杆未及时点燃残余荒煤气,出现短时冒烟现象。该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后循环利用,无外排废水。
5.经查,群众反映的“南唐乡樊店砖厂内违建化工厂”为山西永利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年5月3日停产至今。2023年12月,南唐乡樊店村与该企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使用土地为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符合相关政策。2023年12月18日相关部门批复其利用废弃苏打料液回收硫代硫酸钠项目环评报告表。2024年12月13日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2025年3月20日变更排污登记。该企业无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原料(废弃苏打料液)常温下稳定不易挥发,无臭味。
部分
属实
1.加强监管,依法依规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2.督促中卫乡及山西鼎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2处煤矸石立即进行规范治理。
3.指导做好翼城县天翼矿业有限公司厂界外东侧历史遗留固废场地的监测、评估及治理工作。
4.责令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设自动点火装置,降低大气环境污染。
5.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对山西永利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日常监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对阳煤集团翼城石丘煤业有限公司不予立案。针对相关部门及人员失职失责问题,已启动问责调查程序。
2.中卫乡制定整改方案,负责历史遗留无主煤矸石清理整治,山西鼎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清理其堆放的煤矸石、煤泥、土等混合物,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
3.王庄镇对天翼矿业有限公司厂界外东侧倾倒的无主矿渣堆放场地进行土壤及地下水质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治理方案。
4.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在焦炉上升管增设自动点火系统,预计2025年8月12日前安装完成并投入运行。
阶段性办结
4第十七批
X3SX202506130005
临汾市霍州市辛置镇辛庄社区井某某将灌溉水盗卖给霍州发电厂。违规取水开办腐竹厂,无环保设施,废水外排。霍州市1.经查,霍州发电厂取水许可证年许可水量为271万方,其中生产266万方,生产用水水源为霍州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辛置镇南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生活用水5万方,用水水源为厂区内办公楼东侧的岩溶水井。相关部门查阅2023年至2025年一季度取用水资料,显示该企业按照取水许可正常取水。经查,霍州发电厂将厂区循环蒸汽供给山西新玉食品有限公司取热,群众反映的“灌溉用水”实为蒸汽冷凝回水。
2.群众反映的“腐竹厂”实为山西辛陈农副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该企业建有年产8000吨腐竹及2000吨油皮生产项目,2024年6月开始建设,2024年9月至今间歇性生产,建设2个生产车间、60条腐竹生产线,建有2座沉淀池。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已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待专家评审。该企业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完善,打浆废水、浸泡废水混合豆渣流入厂区西北沉淀池,出售至焦作市浩博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冲洗废水和厂区生活污水经厂区管道流入东南方向沉淀池,沉淀后排入辛庄社区泄洪渠。2025年6月16日,相关部门委托山西晋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均严重超标。该企业未取得取水许可证,利用辛庄社区灌溉机井生产,属于违规取水行为。
部分
属实
责令企业停止违规取水行为,并督促其完善取用水手续。按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待取得环评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实施。同时做好群众沟通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2025年6月14日,执法部门针对该公司违规取水问题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取水行为,拆除取水设施。6月22日,执法部门针对山西辛陈农副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和废水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按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阶段性办结
5第十八批
X3SX202506140003
临汾市霍州市李曹镇峪里村舍得居疗养院未办理相关手续,污水排入河道。霍州市经查,群众反映的“临汾市霍州市李曹镇峪里村舍得居疗养院”实为霍州市舍得居康养小镇民宿(个体工商户),2024年4月9日办理工商登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不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5年3月出租给中能能建公司用于办公、住宿,所在区域不在市政排水管网建设范围内,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在配套的化粪池中用于院内农田施肥。检查发现化粪池液位低,无外排口和外排痕迹。不属实加强日常监管,产生的生活污水做到全收集,杜绝直排入河。落实主体责任,产生的生活污水严禁外排。已办结
6第十八批
D3SX202506140026
临汾市尧都区县底镇黄寺头村有建筑垃圾倾倒在土地里。尧都区土壤经查,群众反映地块位于沿临响路进入黄寺头村路北边深沟处,地块地类性质为其他林地。2025年6月15日,现场核查发现涉事地块倾倒建筑垃圾3000立方米,为车辆凌晨偷倒。部分
属实
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地容地貌。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垃圾随意倾倒。2025年6月18日,在垃圾堆存处安装了摄像头,防止偷倒垃圾行为再次发生。截至6月24日,相关部门已将堆存建筑垃圾全部清运至尧都区许村建筑垃圾厂,并恢复了地貌。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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