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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我市公布第三十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截至7月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第三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7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已办结5件、阶段性办结2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同时,将第十七批交办信访举报件D3SX202506130069,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公开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 (第三十批 2025年7月5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SX202506260046 | 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路平阳广场十月城二期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附近夜间施工比较多,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 尧都区 | 噪音 | 经查,群众反映的“十月城二期”项目为“尧都区十月城西区(二期)项目”,建设单位为临汾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处于基础及主体施工阶段。2025年6月27日晚,现场核查发现,该项目正在进行施工作业,施工作业产生明显噪声(主要来源:混凝土罐车搅拌、运输及浇筑作业),对周边居民休息造成影响。 | 属实 | 督促项目方立行立改,落实治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实现群众满意。 | 相关部门责令该项目严格限制作业时间。除必须连续浇筑的混凝土作业外,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一切其他施工作业。合理调配工序,优先避免夜间进行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确因工艺需要须在夜间浇筑时:一是必须提前在周边张贴施工公告;二是使用低噪音振捣棒;三是严格避免振捣棒接触钢筋或模板产生额外噪音。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开居民密集区;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后严禁鸣笛。 2025年6月27日,工地已按规定停止夜间施工。6月28日,项目方已就后续可能涉及夜间浇筑的计划,按要求向周边居民发布公告告知;当夜工地按规定停止施工。6月29日,项目连续浇筑作业已全部结束,混凝土罐车等设备已驶离工地,项目方已更换产生噪音的机械设备,改用低噪音振捣棒,有效降低了噪音污染。 | 已办结 | |
2 | X3SX202506260020 | 临汾市洪洞县辛村镇白石村海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储煤场时将煤矸石掩埋到地里仍然存在,原储煤仓周围仅仅用土覆盖。 | 洪洞县 | 其他 污染 | 经查,群众反映的原储煤仓为洪洞县海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储煤棚,建设占地原为1980年废弃的砖厂。按照洪洞县《关于2018年全县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该企业于2018年建成了全封闭储煤棚。在建设全封闭储煤棚时,该公司将原废弃砖厂地面附着物拆除推平,掺杂部分煤矸石进行了填方夯实,与原厂区地面保持一致,并对场地进行了硬化。该企业为夯实加固储煤棚地基,用黄土进行了覆盖。经走访周边群众,自建成储煤棚以来,未向周边土地倾倒煤矸石。 | 属实 | 加强环境监管,规范处置固体废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该企业违规填埋煤矸石行为不予立案。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处置固体废物。 | 已办结 | |
3 | X3SX202506260043 | 临汾市尧都区乔李镇王村王某某在承包的集体土地上违规倾倒大量的建筑垃圾和废物;在建筑垃圾堆积后,违规建设别墅;还在王村村西地界上擅自建设养猪场,改变林地用途,无任何养殖排污设施。 | 尧都区 | 土壤 | 经查,王村村民王某某在王村西北角承包约38亩建设用地,建有三栋建筑,包括:二层办公楼(2023年底建成)、员工宿舍(2024年5月建成)、彩钢厂房(2024年6月建成)。群众反映的“别墅”为王某某成立山西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时建设的员工宿舍,属于在原址上拆旧建新,用部分建筑垃圾(砖头瓦块)回填地基。二层办公楼因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已立案处罚,违规占用土地已退还王村村集体;另外两处建筑(员工宿舍和彩钢厂房)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 经查,村民王某某占用村集体土地8.51亩建设养猪场,未办理用地手续。2025年4月4日,相关单位向王某某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逾期未改正的,予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025年5月,王某某已将该地块西侧部分猪舍及东侧正在建设中的粪污池拆除。目前,王某某正在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 基本 属实 | 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责成村民办理养猪场相关审批手续。 | 针对王村村民违规建设的两处建筑(员工宿舍和彩钢厂房)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处理。目前,王某某正在办理养猪场用地审批手续。要求王某某在用地手续未经审批前禁止一切违规建设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
4 | D3SX202506260020 | 临汾市蒲县城关镇荆坡村西队30号堆放大量生活垃圾。 | 蒲县 | 土壤 | 2025年6月27日,相关部门现场核实发现,蒲城镇荆坡村西队30号有约30吨生活垃圾和约8吨砌筑院墙剩余的毛石。 | 属实 | 清理垃圾,修复围挡,放置垃圾桶,确保收集点干净整洁。加强宣传,强化村民公共环境卫生意识,自觉维护村容村貌。 | 2025年6月27日,相关部门已将堆放的约30吨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蒲县山中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同时,经与荆坡村协调,将约8吨毛石用于砌筑该点位西北侧的土墙边坡,并修复了现场围挡,放置了3个垃圾桶,方便周边群众使用。6月27日至28日,组织工作人员入户宣传,引导村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 已办结 | |
5 | D3SX202506260005 | 临汾市洪洞县赵城镇沙桥庄村火车站南500米处有一垃圾场,每天凌晨4点多开始运垃圾,噪声特别大。 | 洪洞县 | 噪音 | 经查,群众反映的垃圾场为洪洞县民生垃圾处理厂在赵城镇凤头村沙桥庄自然村南设立的一处垃圾中转站,由洪洞县民祥清运有限公司承建并运营,清运后运送至洪洞县民生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化处置,日收运垃圾量70吨。近日,因夏季天气炎热,为避开中午高温时段,环卫工人每天凌晨4点左右开始清运垃圾,拉运车辆进出垃圾中转站的时间过早、频率过高,给周边群众造成了噪声污染。 | 属实 | 清运垃圾时间调整为每天上午8时后、晚上20时前,防止噪声污染。 | 2025年6月27日上午,经协调沟通,将清运垃圾时间调整为每天上午8时后、晚上20时前,防止清运垃圾造成噪声污染,提升群众人居环境。同时,将清运垃圾时间调整情况,告知沙桥庄垃圾中转站周边群众,周边群众均表示理解支持。 | 已办结 | |
6 | D3SX202506260003 | 临汾市大宁县曲峨镇杜峨村东南边沟里每天凌晨中石油天然气公司倾倒废油、固废,用土掩埋。 | 大宁县 | 土壤 | 2025年1月至今,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委托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一公司等开展钻井工程施工,在大宁-永和区块共建设钻探25座井场,其中17座施工完毕,8座正在施工。钻井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固废产生量、实际处置量、暂存量与台账相符。 2025年6月27日,相关部门采用实地调查、无人机巡查的方式对杜峨村东南方向沟渠进行排查,发现“大岭坡渠”建设有山西亿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固废填埋场,该填埋场土层未发现油渍渗出、异常异味或颜色异常;防渗层、渗滤液收集设施表面干燥、无油污附着;周边植被、环境无异常。相关部门委托山西晋临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填埋场填埋物进行检测,土壤检测报告显示,指标未超限值,样本中不含废油相关成分。 查阅亿恩达固废填埋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6日监控影像记录,每日凌晨0点至2点之间,亿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中石油钻井作业产生的钻井泥浆(一般工业固废),拉运至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用土覆盖夯实。调阅拉运车辆运输记录、GPS定位路线记录,未发现随意倾倒固废现象。 | 部分 属实 |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标准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填埋处置,向群众做好正面解释说明并消除群众误解。 | 责令山西亿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标准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填埋处置。向群众做好正面解释说明并消除群众误解。 | 已办结 | |
7 | X3SX202506260009 | 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樊家庄村临汾高铁西客站,高铁站北有两个私人停车场,地面全是土和渣,扬尘严重。周边未拆的房屋堆放有垃圾。 | 尧都区 | 土壤 | 经查,群众反映的2个停车场地块已于2013年被临汾市尧都区工程事务中心征收,拟建设“站北广场”,位于高铁站东北角,截至目前尚未建设。该地块目前由刘村镇樊家庄村负责管理,用于车辆临时停放,现场检查未发现垃圾随意倾倒及车辆无序停放等问题,但两处停车场地面为裸地,存在扬尘污染。群众反映的“周边未拆房屋的垃圾”为临汾市尧都区工程事务中心于2013年征收部分房屋拆除产生,至今尚未完全清理。 | 属实 | 关停两个停车场,苫盖裸露地面,清理拆除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防止扬尘污染。 | 2025年6月29日,尧都区刘村镇已对2处临时停车场进行关闭,并使用铁皮围挡将进出口封堵,场内裸地已使用绿网进行全面苫盖,防止扬尘污染。7月1日,尧都区对拆除房屋建筑垃圾进行了苫盖,防止扬尘污染。7月底前将完成清运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公开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5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第十七批 D3SX202506130069 | 临汾市洪洞县赵城镇下跑蹄村3亩左右土地被霍州电厂侵占,土地上被倾倒废渣。要求恢复土地原状。 | 洪洞县 | 土壤 | 经查,霍州电厂粉煤灰填埋场地为东沟灰场,位于十五里垣村和跑蹄村、桥西村交界处。现场核查发现,倾倒废渣的范围比东沟灰场批复范围超出19.33亩(耕地0.40亩、林地0.15亩、建设用地3.13亩、草地15.65亩)。 | 属实 | 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并恢复地貌。 | 2025年6月22日,相关部门依法对该企业东沟灰场违法占地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目前,19.33亩土地已清除灰渣,恢复土地原貌。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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