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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02-14 来源: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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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临汾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市委“1355”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取得新进展,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聚焦“一把手”工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市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研究制定了法治建设年度履职任务清单,切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强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云峰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研究部署,重要方案亲自审定,重要问题亲自解决,并就年终述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市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等作出部署,确保各项工作高位推进。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政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召开集体学习会10次,通过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落实。

  三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研究制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建立工作清单,确保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大力推动年终述法制度落实,实现了全市35名省管干部、76个市直单位、17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主体全覆盖。同时,健全法治督察全链条机制,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市专项督察,推动形成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职的责任闭环,切实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二、把握关键环节,依法履职效能全面提升

  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在“放管服效”和智慧监管等关键环节上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效”。以建设全省首家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契机,全面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3.0建设,整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50项,起草岗位标准、管理标准90项,完成事项梳理203个主项、117个子项、52个情形标准化办事流程。加大开发区赋权工作,就省、市级经济管理权事宜,对我市11个省级开发区赋权2833项。深入推进“三减”,审批环节、申报材料、审批时限减率达到38.5%、36%、56.9%,超额完成压缩30%的省定目标;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梳理形成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108项,惠及企业25938户。推行“一窗受理”新模式,压缩窗口14个,聚焦高频事项集成服务套餐183项,达到省定任务的183%,一窗受理服务案例获得2021年第十一届数据智能应用典范金铃奖峰会暨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成果发布研讨会“智能服务典范”奖。积极推进“跨省通办”,开通线上服务专区,线下设置专窗,推进异地事项“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与黄河金三角三省四市、关中平原城市群等签署“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框架协议,促进企业群众异地办事“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二是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对全市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和合法性审查,目前已形成市本级权责清单2990项,17个县市区35355项,实现了政府权责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清单、行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按年度动态发布、动态管理。

  三是强力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共抽查检查391起,检查市场主体3033户,其中市直部门检查市场主体153户。强化“互联网+监管”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和跨部门联合监管,截至2021年年底,我市监管行为覆盖率78.16%,数据覆盖率全省第一。

  四是优化政务服务热线。全市35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按照整体并入、双号并行、设分中心三种方式进行整合,2021年,受理诉求319955件,群众满意率96.94%;政务服务好差评获取企业群众评价4373219件,好评率100%。

  三、坚持提质增效,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显著提高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依法决策。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要求,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城市改造、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提前征求了相关部门及利益相关方意见,以规范的程序、科学的决策维护重大公共利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2021年,市政府共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18次,确保了政府重大决策的法治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行政立法。坚持从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入手,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2021年,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法规立法计划,组织相关部门起草并出台了《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临汾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三是严格规范公文制发和审查清理。持续优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完善制度流程。2021年,制定下发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269件,办理收文7000余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48件,2件修改部分条款,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审查96件。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报送的25件有关法治工作重大决定进行了备案审查。

  四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指导律师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101次,提供法律意见126条,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当好“法律参谋”。

  四、深化体制改革,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普遍提高

  聚焦关键领域,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应急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劳动保障等10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了相关执法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扎实推进浮山“人口小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率先编制完成,为全省人口小县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样板经验。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截至目前,全市有8072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申领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美、城镇燃气、非法集资、校外培训机构等问题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在全市文化旅游、生态环境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合法化。大力推进执法创新,农业农村局积极探索创新前置式、说理式、事后信用修复三种柔性执法模式,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合法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机制。

  五、强化行政预防,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坚持源头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了《临汾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稳步开展市本级行政复议机构整合、人员调整等工作,截至2021年底,市、县两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走在了全省前列。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2件,行政复议机关以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职责方式纠错50件,纠错率为25.4%,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制度的监督纠错及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

  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认真做好行政答辩、举证、出庭等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41件,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

  三是落实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通过“司法行政+X”会商机制,加强部门联调联动,强化诉调、访调、公调、检调对接;运用“人民调解+X”工作机制,统筹引导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力量参与“一条龙”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组织开展“调解七进 服务三零”专项活动,全面排查化解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强化源头预防,共排查矛盾纠纷6243次,调解8779件。

  六、强化保障力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更加完善

  深入实施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深入推进“督考一体”。组织开展了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专项考核,将年终述法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认真组织开展述法测评。

  二是大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积极培育、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推动古县、浮山县、汾西县分别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示范项目、法治宣传教育示范项目,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

  三是强化数字政府建设。完成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职能调整,形成“一局一公司一中心”政务信息管理运营架构;出台《临汾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临汾市政务云管理办法》,持续夯实数字政府建设底层架构;通过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交换平台编制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数据目录6497条(市本级1021条,县市区5476条),挂接数据994万余条,不断提高数据共享水平。

  四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全市5948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考试,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进一步压实。部分县市区、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对于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的还不够细致,在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司法专业人才不足。由于历史原因,交通、城管、自然资源、应急等领域普遍存在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县市区从事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人员缺口较大,还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三是综合执法队伍总体素质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专业水平还不高,还无法满足综合执法的要求,等等。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我市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要高标准完成、尽快出台《临汾市“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努力在“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和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持续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要巩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深入实施法治政府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五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六是不断提升各级公务员法治意识,切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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