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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2-05 来源: 中共临汾市委 临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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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临汾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举措,为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决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法治临汾”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切实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市委书记李云峰主持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有关议题6个,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延峰主持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强化工作部署。2023年,我市制定出台《临汾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度工作清单》《临汾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举措和分工方案》《临汾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临汾市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举措及分工方案》《临汾市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的行动计划(2020—2025年)》等,有力推动了法治领域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开展“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推出“带你学习‘一规划两纲要’”直播节目,持续推动“一规划两纲要”及我市实施方案落地见效。三是完善推进机制。抓实“督考一体”,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对17个县(市、区)和75家市直单位组织开展2023年度法治建设专项考核和督察,针对中央督察反馈的16个督察问题,明确61项整改举措,全部整改到位。加强“述考联动”,组织5个县(市、区)、市直13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会议述法,推动各级各部门年终述法全覆盖。强化“示范创建”,曲沃县“法治引领保障乡村振兴”、侯马市“创新‘普法志愿者+家事纠纷调解’机制”两个项目被评为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其中曲沃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被推荐进入第三批全国候选项目。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按时报送和发布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二)优化职能体系,推动政府全面依法履职

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积极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相关部署,出台市县两级国动办“三定”、市卫健委(市疾控局)调整“三定”,推进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完成疾控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国防动员和卫生健康部门职能。优化部门内部机构设置,结合工作实际,在市住建局设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科,将市拘留所调整为“临汾市公安局监察勤务支队”,将市司法局立法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分设,规范开发区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强化调研,结合部门实际对全市36个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合法性审查,2023年形成市本级权责清单3793项,按年度动态发布、动态管理。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推出“一件事”事项203项;推行“电子证照”应用,我市共颁发电子证照13685个;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市办理30841件,惠及企业30743户;推行“行业综合许可”改革,新增28个试点行业,全市办理4951个;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一费制”清单;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程在线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覆盖系统审批事项42个,高频事项100%覆盖;2023年全市共在线办理1920个项目、5096件审批事项,覆盖主要审批事项23个,并联审批率由一季度的27.27%提升至80.73%,位于全省第二;全面落实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有效促进项目落地投产,全市办理联合验收类事项285件,联合验收率由一季度的46.67%提升至80.77%,位于全省第二。三是创优法治化环境。推动所有审批事项向全国最短时限看齐,124个常办审批事项达到全国最短,其中,52个常办审批事项比原审批时限压缩61%。“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优化升级,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置窗口的基础上,在“临汾政务在线”微信公众号设立线上“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掌上反映”“网上受理”,实现高效联动,2023年服务群众1200余人次,化解群众反映事项106项,解决群众疑难杂症10项,回访好评率100%,在全省进行了典型推广。深化“领办、代办、专办、一网通办”工作,全力打造全市营商环境“四办”服务特色品牌,成功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案例。全省首家建设“7×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乡镇全覆盖。临汾市12345热线首入全国地级市二十强,荣获“质效双优典范”和“协同高效典范”两个奖项。聘请来自全市各行各业12名市民担任营商环境“体验师”,以企业和群众视角“沉浸式”体验办事流程,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门纳谏”“把脉问诊”。推出“公益诉讼检察+12345热线”协同工作模式,设立“临汾市人民检察院驻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站”,排查涉公益诉讼线索,开展集中分析研判。

(三)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提升立法质效,按照立法权限,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综合治理、城市供热、城市绿化、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等特色小切口立法,向市人大报送立法建议项目4项,对《临汾市晋西太德塬生态综合治理条例》《临汾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二是坚持依法决策。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依法向社会公布《临汾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政府全年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215项。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全年审核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合同等54件。对涉及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文件,组织相关专家、法律顾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26次,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89件。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落实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3件,备案审查4件。组织对涉及营商环境领域、黄河流域保护、产权保护、行政复议等四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系统进行清理。

(四)深化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内容。在对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基础上,积极与市直各执法队沟通对接,结合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梳理行政处罚3117项,行政强制147项,行政确认47项。二是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关于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全面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指导”组织架构,深入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17个县(市、区)全部制定公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司法行政部门组织2批公共法律知识考试,157个乡镇(街道)共1458人参加考试,合格1305人,合格率89.51%。三是开展行政执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专项整治,成立了临汾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推进,在市、县两级同步组织实施。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群众反映强烈的六个方面自查发现问题20个,投诉举报问题26个,梳理形成整改事项共12项,全部整改完成。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从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等八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体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重点领域案卷评查,对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农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5个重点领域执法案卷开展评查,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五)健全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回头看”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复议案件422件,共直接办理或协调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71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庭前协调+庭后通报”机制,庭前随案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同步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跟踪应诉动态,庭审中增加行政机关负责人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意见发言环节,庭审后向出庭应诉不规范的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最大限度发挥府院联动优势,力求实质性化解群众诉求。2023年,市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基本实现应出尽出,告官见官、出庭出声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三是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强化府院联动机制,促进行政争议源头性、实质性化解。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全市法院发出司法建议121件,切实推动依法行政。四是有序推进行政裁决。通过线上直播案件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及不定期邀请等方式,利用线下法院公开日、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组织行政机关及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法院、旁听行政案件审理,增进社会公众对行政案件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支持及理解。两级法院加快推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增强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两级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连续五年共6个案例入选山西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六)健全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主动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全年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93件,政协委员提案240件,办结率均为10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迅速回应和高效处置各类舆情事项。市政府办公室获得“2023年度人民网网上群众工作民心汇聚单位”称号。二是强化行政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督察工作条例》,针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重点项目、民生实事、市区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等重点工作,累计开展具体督查调研活动84次,撰写专题督查报告74份,下发督查通知、通报28次。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2023年,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府、政府办文件77件,发布政务要闻、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1865余条,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325条,市政府今日头条账号共发布文章、视频等各类信息72条。同时加强政策解读,拓宽解读渠道,先后解读国有资本管理、健身事业发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48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0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方面,学习形式还不够丰富,在多渠道、多层次、常态化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学习研究成果还需要不断丰富;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存在案卷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到位的问题,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创新开展工作的举措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特色亮点工作还不够多,在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还需要持续发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着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科学思想转化为推动我市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是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协调督促推动作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强化“督考一体”“述考联动”机制效能,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切实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新举措。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把牢行政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口,有力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用发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健全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制约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作用,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进一步实施法治人才培养规划,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我市将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率先突破,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汾篇章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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