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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治市落实政务服务类网站监管责任不到位、吕梁市瞒报漏报政府网站问题的通报

2018-03-01 来源: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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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办发电〔2018〕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8年1月,国办秘书局对2017年第四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我省长治市沁源县政府门户网站下政务服务二级子站中多个栏目为空白,吕梁市“汾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未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并存在大量空白栏目,直接导致我省政府网站2017年第四季度未实现100%合格目标,严重影响我省政府网站建设整体形象。为深刻汲取教训,全面解决各市、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专栏普遍存在的服务信息不准确、平台功能不完善等问题,推动我省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整体建设管理水平实现持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长治市落实政务服务类网站监管责任不到位。

  2017年10月,国办开展了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大检查,通报了“长治市政务服务平台”存在功能不完善、办事流程不清晰等问题。10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责成长治市迅速对问题网站进行整改,并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要求12月8日前全部整改到位。12月,省政府办公厅跟踪检查发现,长治市政务服务平台、长治市郊区政府网站、长治县政府网站、武乡县政府网站等依然存在办事指南要素不全、办事流程不清晰等问题。12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在《2017年第四季度山西省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中再次予以强调,随后又多次要求各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平台、栏目的检查整改力度,但仍未引起长治市政府的重视,整改工作迟迟没有得到落实,直至沁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再次受到国办通报。

  (二)吕梁市瞒报漏报政府网站。

  2017年6月以来,我省全面开展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要求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开设政府网站,并于2017年7月底前将内容整合至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汾阳市在进行集约化建设过程中,“汾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既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下线整合,也没有履行拟保留网站相关程序,长期违规运行,2017年第四季度作为瞒报漏报网站典型被国办通报。吕梁市作为全市政府网站监管责任主体,瞒报漏报相关情况,直至2018年2月受到通报问责后才被动向省政府办公厅上报。

  上述问题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长治市、吕梁市落实政府网站监管主体责任不力,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对国办及省政府要求置若罔闻,对政府网站监管工作不重视、不作为,落实责任不积极、不担当,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是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履职尽责、失职失责的负面典型。

  二、整改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通报中的问题,长治市、吕梁市政府办公厅要立即责成问题网站主办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严格责任倒查,于2018年3月6日前将整改、问责情况一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巩固监管成效,杜绝整改不彻底、问题反弹等现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办好政府网站摆到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高度,力争使我省政府网站合格率达到100%。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立足我省新形势新任务,顺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加大对《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的贯彻落实力度,梳理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有效推进机制,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我省政府网站健康持续发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市、各部门作为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常抓细抓好各项工作,杜绝出现“责任真空”。一要强化工作职责,抓好整改落实,限期完成问题网站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复查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留死角。二要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专项检查。对本地、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专栏进行逐一梳理,确定政务服务平台名单(见附件1),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严格对照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指标全面自查整改。三要经常性开展网站集约化建设“回头看”工作。对本地、本部门网站进行全面摸查,深入开展整合迁移、查遗补漏工作,确定遗报、漏报网站名单(见附件2),将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统一管理,坚决杜绝漏报瞒报、“假整合”等问题再次发生。

  (三)强化监督问责。

  各市、各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的常态化监管力度,严肃认真抓好问责问效。对多次出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未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导致被通报批评的,要对责任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省政府办公厅将加强对各地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行动迟缓、拖延推诿、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各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对标自查责任是否落实,制定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整改事项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是否有效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是否存在反弹回潮、翻新变异等情况。并于3月9日前将查遗补漏情况、政务服务专栏检查情况以及基本信息表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人:陈晨

  电话:0351-3041266(传真)

  邮箱:sxszfwzpc@163.com

  附件:

1.省、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基本信息表

2.省市直部门(含内设管理机构)、县(市、区)未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省、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基本信息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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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须知:1.各县(市、区)基本信息表由各市政府办公厅统一汇总填写并上报;

2.此表一式2份,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3.此表可从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专栏中下载。


附件2

省市直部门(含内设管理机构)、县(市、区)未纳入

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

网站名称

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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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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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单位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须知:1.政府网站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

2.此表一式2份,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3.各县(市、区)基本信息表由各市政府办公厅统一汇总填写并上报;

4.此表可从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专栏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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