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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日期: 2024-01-10来源: 临汾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汾市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任务

验收公示

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共涉及临汾市9项整改任务,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级核查验收。按照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21:尧都区盛泰源科技公司变相增加钢铁产能问题

整改措施:

1.2月底已拆除完毕。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

1.2月16日,尧都区组织企业对连铸设备拆除,恢复地形原貌。3月2日,尧都区委托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进行评估。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已经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认为,盛泰源公司主体产品为特种合金铸锻件,不涉及增加钢铁产能。

2.临汾市组织各县(市、区)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任务22:霍州市后柏木沟填沟造地项目问题

整改措施:

1.继续保持该项目停工状态,指定专人进行巡查检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发生偷开、偷倒现象。

2.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多名在水、土环境领域的权威专家对该项目区域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等生态环境方面要素进行专业检测,并出具权威性检测报告。

3.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专家意见,对当地生态环境做出综合评价,重点查看该项目的实施是否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是否对郭庄泉域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采取针对性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和治理措施。

4.对已完成造地的300余亩土地,抓好春耕春备适时完成春播,确保土地不撂荒。

5.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粉煤灰等尾矿处置专项排查,对随意倾倒等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尽快整治落实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通顺公司填沟造地项目于2022年4月30日停工停产。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定期对该项目进行了巡查检查,并对现场检查做了记录及巡查登记,被检查单位均对现场检查进行确认签字;同时,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对该项目“违反固废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金38万元。

2.2022年5月,霍州市政府委托山西省晋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地下水进行了检测;2023年5月,霍州市政府委托山西农业大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土壤进行了检测。2023年10月,霍州市政府委托山西省晋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霍州市白龙镇后柏木沟村村东填沟造地项目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该《自行监测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同时,进行了指标监测,出具《霍州市白龙镇后柏木沟村村东填沟造地项目2023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该监测报告结果表明:该项目2023年土壤和地下水均满足标准要求,未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3.2023年3月,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委托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对柏木沟填沟造地项目进行环境现状调查评估,并编制了《霍州市白龙镇后柏木沟村村东填沟造地项目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环境现状调查表明,未对周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

2023年10月,霍州市通顺公司委托山西水资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霍州市白龙镇后柏木沟村村东填沟造地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10月29日通过专家评审,分析报告表明,该项目建有防渗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未对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分析了该项目对泉域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和防治措施;该项目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该项目基本不会对泉域孔隙裂隙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4.已完成造地的300余亩土地,进行了耕种和绿化。

5.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对郭庄泉域、龙子祠泉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制定霍州市煤研石、粉煤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排查方案的通知》,对郭庄泉域进行排查。

整改任务23:霍州市养马岭村堆存废渣废水问题

整改措施:

1.对养马岭历史遗留废弃研石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区域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等生态环境方面的要素进行专业检测,并出具权威检测报告。

2.举一反三,对排查发现的类似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尽快整治落实到位。

3.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专人对治理区域开展日常巡查,对辖区违规倾倒行为进行严密监管,及时采取措施制止。

4.加强对辖区煤矿的监管,确保产生的研石进行规范处置,对发现违法倾倒行为,从重、从严、从快处理,上限处罚。

5.研究制定郭庄泉泉域保护方案。严格泉域内岩溶地下水取水管理,除必要的生活用水外,不再新增岩溶地下水取水量。

整改落实情况:

1.霍州市对养马岭历史遗留废弃研石山进行了生态恢复治理,于2023年8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对场地内积存的废水进行化验,并按照危险废物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2022年7月21日,委托国土资源部太原矿产资源监督监测中心对土壤进行监测,提供土壤监测报告;2023年3月30日,委托山西农业大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土壤进行监测,提供土壤监测报告。2023年10月,委托山西晋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霍州市养马岭沟历史遗留煤研石堆场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2023年10月,委托山西晋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霍州市养马岭沟历史遗留煤研石堆场2023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报告结果显示,该项目区域内2023年建设的3个地下水监测井均未发现地下水,不具备监测地下水条件,土壤监测频次为3年一次,故未重新做检测;

2(3、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霍州分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对郭庄泉域、龙子祠泉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制定霍州市煤研石、粉煤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排查方案的通知》,对郭庄泉域开展专项排查。

5.临汾市水利局委托山西拓源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临汾市郭庄泉域保护方案》,已通过技术审查。临汾市水利局、临汾市审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岩溶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泉域内岩溶地下水取水管理。

整改任务24:尧都区龙子祠泉域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整改措施:

1.由政府主导,引入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完成招标、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工作。

2.对项目区内存在的崩塌、不稳定边坡采取清理危岩、分级放坡、生态修复、挡墙支护、修建截排水沟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

3.对项目区内采坑、废渣堆根据周边地势情况进行地形整治,清理多余的废渣回填至采坑,平整完成后采取相应的绿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恢复采矿活动破坏的地形地貌景观。

4.通过削坡、场地平整为地表植被创造适宜的立地条件,选择当地物种因地制宜进行植被恢复,创建与当地自然植被现状相符相容的自然景观,地表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原自然地表植被覆盖率。通过植被恢复,减少地表裸露面积,有效控制项目区的扬尘,提高空气质量,改善环境质量现状。

5.通过采取生态修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有效降低项目区侵蚀模数,减少水土流失量,并有效提升水源涵养能力,降低对龙子祠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的水土流失影响。

6.研究制定龙子祠泉泉域保护方案。严格泉域内岩溶地下水取水管理,除必要的生活用水外,不再新增岩溶地下水取水量。

整改落实情况:

1.由政府主导、资金纳入政府预算。开展了招标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工作。

2(4).通过实施“尧都区席坊沟涧河流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金殿镇峪口村、席坊村生态治理工程”,开展削坡整坡工程、排水沟工程、挡土墙工程、拆除废弃建筑以及种植苗木等治理措施,减少了地质灾害威胁,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采矿活动破坏的地形地貌景观。减少了地表裸露面积,改善了环境质量现状,改善了治理区生态环境。

3.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

5.通过上述项目及工程的实施,增加了植被覆盖率,增加了区域的水土保持能力。

6.临汾市水利局委托山西水资源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龙子祠泉域保护方案》,已通过技术审查,临汾市水利局、临汾市审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岩溶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泉域内岩溶地下水取水管理

整改任务28:乡宁县提灌工程因缺少取水许可而无法投运问题

整改措施:

1.全程跟踪提水灌溉工程水资源论证终审结果,尽快完成报告终审。

2.及时办理取水许可证。

3.完善相关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并对机械设备、引水管道、输配水管道进行检修,确保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整改落实情况:

1.乡宁县谭坪沿黄提水灌溉工程于2023年6月取得取水许可批复文件。

2.乡宁县谭坪沿黄提水灌溉工程于2023年10月取得取水许可证。

3.乡宁县水利发展中心负责泵站的管理运行自2023年9月1日到11月30日泵站持续运行,对机械设备、引水管道、输配水管道进行日常检修,设备管道运行正常。

4.乡宁县政府以乡政办发(2023)59号文和乡政办发(2023)68号文分别印发了《乡宁县谭坪沿黄提水灌溉工程泵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和《乡宁县谭坪垣高效节水灌溉片区试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已对机械设备引水管道、输配水管道进行检修,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整改任务29:霍州市李曹镇窑底村节水灌溉项目建成后未使用问题

整改措施:

1.聘请山西省第二地质工程察院对窑底村2眼机井进行水文物探,查明地质地层、井深、出水量、静止水位等情况,首先确定机井出水量,浇灌范围、面积等,通过洗井方式提升1号井出水量,同时,将水量充足的2号井与1号井采取铺设管道方式进行连通,确保水源充足,浇灌顺畅;

2.积极联系原施工方,对原有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进行研究论证,查明管道堵塞原因,将堵塞严重无法疏通管道进行更换,将管网内污泥进行疏通,将管网埋深不足进行重建确保长久利用,全线贯通。

3.依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1〕410号)文件规定,协调电力部门,按农业灌溉电价对高标准农田灌溉用电进行计费,降低运行费用,使老百姓真正用得起。

4.项目整改完成后将节水灌溉整个系统全部交由李曹镇及相关村委负责管护,各村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和完善项目后期管护和运维,保证利用效率。

整改落实情况:

1.经李曹镇政府研究,利用水量充足的2号水井用于灌溉。霍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取水许可证,许可水量9万m³,霍州市水利局下达2023年度用计划9万m³。保证水源取水量,满足灌溉要求;

2.在全面排查基础上,李曹镇委托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新进行了设计,输水管线总长4150m、出水口135个、阀门井2座。工程于2023年7月底完工,正在进行竣工验收程序;

3.2023年6月28日,窑底村支部书记刘建忠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灌溉综合单价为25元/kW·h,含运行费维管费等,保证村民用得起;

4.李曹镇人民政府已将新建灌溉工程移交给窑底村委会,村委会确定工程管护责任人为村民刘忠红,并制定了工程管护责任制度、工程灌溉管护办法,确保工程发挥效益。

整改任务30:霍州市李曹镇悬泉山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未发挥作用问题

整改措施:

1.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悬泉山高标准农田进行规划设计,整体提质改造;

2.在悬泉山水源处建设阶梯式蓄水坝,增加蓄水量,确保灌溉水量更加充足;

3.对600余亩高标准农田全部进行实地勘察制定规划图,确定出水口增设数量、管网及移动软管长度,高标准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

1.聘请了山西蓝德凯尔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悬泉山高标准农田进行规划设计,整体提质改造;

2.新建了阶梯式蓄水坝3座,增加了蓄水量,确保了灌溉水量更加充足;

3.对该区域田块,由南及北横向间隔50米增设出水口,配套管道11149.4米,增设出水口数量为296个;平田整地298.42亩;硬化道路1268.3米。

整改任务31:吉县提灌工程因缺少取水许可而无法投运问题

整改措施:

取得水资源论证终审批复文件,办理取水许可证。

整改落实情况:

吉县提灌工程2023年6月申请取水许可核验(2022年12月取得取水许可批复文件),9月取得取水许可证。

整改任务32:永和县提灌工程因缺少取水许可而无法投运问题

整改措施:

1.完成阁西垣沿黄提水灌溉工程水资源论证终审工作。

2.取得水资源论证终审批复文件,办理取水许可证。

整改落实情况:

1.永和县阁西垣沿黄提水灌溉工程已完成水资源论证终审工作。

2.永和县阁西垣沿黄提水灌溉工程于2023年6月取得取水许可批复文件,10月取得取水许可证。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0日,共10天)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樊  鑫 

电    话:0357-2091199

电子邮箱:lfsfgwqyk@163.com



临汾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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